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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炜与“三语政纲”

2018-03-28吴华军

长治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吴华军

(哈尔滨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哈尔滨 150025)

嘉靖四十一年(1562)五月徐阶继任内阁首辅后,出于对个人命运的考量,提出“以威福还主上,以政务还诸司,以用舍刑赏还公论。”。[1]5635对于徐阶的“三语政纲”,姜德成认为:“(三语政纲)内因源自徐阶为政的基本原则,外因则基于嘉靖内政最大弊端——内阁非正常运作问题”[2]195,而“三语”的实施“使内阁运行与其职能角色发生根本改变,才有了嘉靖末年朝政宽松舒展的局面”[2]214;但姜氏也认为,其“无法完全纠正内阁制度中的根本弊端”[2]214。梁希哲、谭平、王天有、赵轶峰等学者也有类似观点①梁希哲.论徐阶[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7,(6):78-85;谭平.论明代著名政治家徐阶——兼与张居正比较[J].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4):37-40、69;张岂之,郭成康,王天有.中国通史(元明清卷)[M].北京:高教出版社,2001:145;赵轶峰.明代嘉隆万时期政治文化的嬗变[J].社会科学辑刊,2012,(4):152-162.。学者赵世明虽肯定“三语政纲”的积极意义,但也认为:“由于其(三语政纲)本身存在的局限性,以及措施的失当等原因,收效甚微,甚至某些举措非但于事无补,反而使问题愈加严重”[3]。以上学界者对“三语政纲”的研究,均以徐阶本人为视角,着重谈论“三语”的利弊得失。徐阶推行“三语政纲”时,内阁中仅有袁炜一位次辅。对于袁炜与“三语政纲”的关系,史学界却少有关注。因此,试论袁炜在“三语政纲”推行中的相关活动与作用,对研究“三语政纲”可起到“攻玉”的作用。

一、袁炜在“三语政纲”中的重要性及贡献

袁炜(1508-1565),字懋中,浙江慈溪(今浙江慈溪市)人,嘉靖四十年十一月(1561)以户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进入内阁参预政务,后官至少傅兼太子太傅、建极殿大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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