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民歌保护和传承之我见
——以“认同”的视角
2018-03-28史一丰
长治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史一丰
(黄山学院 艺术学院,安徽 黄山 245041)
“音乐与认同”是美国民族音乐学家蒂莫斯·赖斯在上世纪80年代提出的构建民族音乐学研究的新理论、新视角。该理论注重民族音乐学研究个案中人的多维度认同和多方的协调。梳理已有的研究成果,对被研究对象身份及其文化的多维解读,是做好传统音乐保护和传承的前提和关键。当前徽州民歌保护和传承工作的深入进行,更需要从“音乐与认同”角度进行思考和反思,使该项事业在非遗后时代能更有所作为。
一、“音乐与认同”思想的提出
赖斯曾隐喻“音乐与认同”理论为“贪吃”理论。[1]最初,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关注的是族群、社区等小规模社会个人与群体的音乐、文化,并解析它们与文化之间的关系,或者不同族群、社区文化之间的比较,被称为对“他者”的研究。最初的研究不论是音乐或者文化,都相对具有独立性。当随着民族音乐学家研究的不断深入,便对已有的研究方法感到单一和肤浅,且此时,伴随着进化论思想、传播论思想、功能主义理论等的产生,给民族音乐学家丰富已有的研究方法、研究思路、研究视角提供了理论和方法论的基础。不满足于已有研究视域的民族音乐学家们将多种研究方法结合起来,对族群、社区进行综合性、多维度的研究,这种不满足当下,需要不断丰富理论和方法论的民族音乐学家的学术心理,赖斯将此隐喻为“贪吃”。这一“贪吃”理论的构建使赖斯提出“音乐与认同”理论提供了依据并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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