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应用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探讨
2018-03-28
传媒论坛 2018年22期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江西 萍乡 337000)
当前,以互联网为核心载体的新媒体应用已深深浸润大众的生活。自媒体技术从2011年崛起,使以微博、微信媒体为首的社交平台崭露头角,2014年转型向“融媒体”,在如今短视频行业和网络直播的并驾齐驱,新媒体已然成为一个时代的标志。同时,由于民众在新媒体使用传播过程中的成本低廉和保护版权意识上的淡薄,所以,在传播过程中,就会出现各式各样侵害媒体现象、扰乱公共生活秩序及侵害公民合法权利的事件。当利益与权利发生矛盾时,就要对各方的利益通过制定法律和规则加以调整,通过法律和规则来调整出现在新媒体传播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
一、新媒体时代有关隐私侵权问题
在新媒体时代,隐私侵权问题是首当其冲的。新媒体时代的网络隐私权是指自然人在网络空间上私有空间不被他人非法侵犯,有关的个人资料信息数据受到保护,不能被他人非法使用、获取、篡改的一种人格权。在现在互联网时代,网络的开放性和自由性,公民的隐私权自然而然地会受到挑战和威胁。发生的原因可以归纳下面四个方面:
(1) 隐私权的客体范围扩大。在新媒体时代,人们的隐私权包括个人身份证信息以及网上邮件、网上聊天记录等,而QQ号、微信号、电话号码、网上购物踪迹等都应该归结到个人隐私信息。因此,只要在互联网上,无论你身处何地,都可以在互联网进行交流,并无障碍地获取诸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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