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模式探讨
2018-03-28高鹏
山东水利 2018年9期
高 鹏
(烟台市城市水源工程管理局,山东 烟台 264009)
烟台市全方位启动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后,确立了打造“生态城市、美丽烟台”的目标,制定了《烟台市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实施方案》,规划工程总投资73.2亿元,试点期间(2015—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44.82亿元,实施10大项74分项工程,推广6大类14个典型示范项目。目前,各项建设已完成75.4%,总体形象进度约为80%,基本达到率先建成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的条件。
1 水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1.1 突出滨海特色,统筹谋划推进
针对胶东半岛滨海城市的实际情况,烟台市先后完成了《烟台市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总体规划》《烟台市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水景观规划》等专项规划,确立了烟台市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的建设方向;确定了“完善一项制度,制定一批规划,着力四个突破,建设六大体系,抓好八个重点,实施十项工程”的建设重点;“一横七纵河库连,碧水绿堤金海岸”的总体布局;“山河海相映成辉,人水城和谐共荣—美丽滨海城市”的主题定位;“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推进原则;以及加快打造“一横、两带、三泉、四景、五库、六区、七纵、八滩、九廊、十园、百点”的系统工程。
1.2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烟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2014年11月,烟台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烟台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主要内容和责任分工的通知》,建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26个市直有关部门和7市区政府(管委)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烟台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各成员单位试点工作任务目标进行了细化分工,明确了33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为试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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