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古典:中国古典舞“名”“实”之辨
2018-03-28刘青弋
当代舞蹈艺术研究 2018年1期
刘青弋 张 麟
一
张麟(以下简称“问”):刘青弋教授,您好!一直以来,中国古典舞及其发展都是在中国舞蹈学界备受关注与热议的一个焦点。您作为晚会的总策划和总编导的《春秋—追问古典系列之“中国古典舞‘名’‘实’之辨”》专题学术研究成果发布会暨舞蹈晚会①的题目非常有意思,像个论文名,能向我们解释一下吗?
刘青弋(以下简称“答”):是的,这是一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专题研究成果汇报晚会。关于“中国古典舞的‘名’与‘实’”的话题由来已久。十多年来,我亦多次撰文表明自己的观点,明确指出:当代高等舞蹈院系、演艺团体与演艺赛事中的创作舞蹈,不再有“民间舞蹈”,也不再有“古典舞蹈”。它们(仅仅)属于“中国当代演艺舞蹈”范畴,应以“民间风格舞蹈”和“古典风格舞蹈”称之,从而避免“以偏概全”地用局部的概念取代中国舞蹈文化的整体建设。[1]2013年,中国舞蹈“荷花奖”组委会举行中国古典舞专场比赛规则制定论证会,我再次陈述如上观点。然而遗憾的是,如今的舞蹈大赛以及参赛的舞蹈高校在“‘中国古典舞为当代创造’论”的影响下,继续“张冠李戴”,将当代舞蹈编导个人的一般创作新作品冠以“古典舞”之名,取代一个民族千百年来积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典范舞蹈代表作品,不仅使得中国古典舞的学科建设自相矛盾,中国舞蹈的分类体系继续处于混乱中,而且由于中国舞蹈文化建设的格局“以偏概全”,致使真正的古典舞蹈文化建设缺位,并在世界文化对话中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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