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分析及提升对策研究
2018-03-28孟召娣朱福守蒋和平
农业现代化研究 2018年2期
孟召娣,朱福守,蒋和平*
(1. 广西大学商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4;2.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 100081)
十八大以来,在一系列政策指导下,农业农村经济向利好形势发展。随着我国农业发展的环境和主要矛盾发生转变,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农业改革的目标仍是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农村经济工作的重点在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自2009年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简称为示范区)以来,示范区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经营体制不断创新、示范作用不断强化。截止到2015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总数达到283个。示范区将农业生产所需的技术、信息、人才和土地等要素集中起来,拥有着其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无法比拟的优势,成为带动当地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排头兵”、区域现代农业的“展示板”、农业改革的“试验田”[2]。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使得对其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分析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有利于认清示范区发展水平和所处阶段,把握其整体建设现状;通过探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瓶颈与障碍,有利于在扶持政策和制度层面作出调整;有利于探索出可推广的模式或经验,为各地探寻农业现代化路径提供借鉴,加快建设农业现代化进程。
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进行研究。一是运用定性方法对其建设模式和机制进行划分。蒋和平和王爽[3]根据实地调研经验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分为粮食生产带动型、龙头企业带动型、工商资本带动型、金融服务带动型、特色集体经济推动型五类;……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