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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与物化 诗求自在

2018-03-27邱悦

文教资料 2017年33期
关键词:物化庄子

邱悦

摘 要: 王维诗意蕴丰富,不乏来自庄子思想的影响。其中,《辋川集》中三首诗(《辛夷坞》、《鹿柴》、《竹里馆》)更是将庄子“物化”思想呈现于创作。其以“无我”为表征,“不辩”为内核,“自在”为本质,通过诗人物我对立的消解,泯除物我区别,放弃功利追求,使“万物与我为一”,终于实现自在逍遥的最高境界。本文将从以上三个层面出发,对王维诗中庄子“物化”思想的呈现进行分析。

关键词: 《辋川集》三首 庄子“物化” 无我 不辩 自在

王维素有“诗佛”之称,故后人多以禅宗思想诠释其诗之外形内蕴。不可否认,王维信佛,其诗作亦向来透露禅意,但“信佛并不是排他性的活动”①,参禅与悟道并不冲突,不能据此武断否定道家思想对其创作所施加的影响。

事实上,王维诗歌无论意象或是内涵,虽不似李白那样傲世放达,外彰庄子所追求的逍遥自由,却皆见道学沿袭,更有自我剖析直指庄子思想。在其《座上走笔赠薛璩慕容损》一诗中有“吾固和天倪”,“天倪”典出《庄子·齐物论》“何谓和之以天倪?”②王维借之自我定义,恰自证了道家思想施于其身的影响。郭象为之注:“天倪者,自然之分也。”王维天性“和天倪”,反对以分际的眼光看待物我,是顺应天地,泯除物我之别,“另归无是无非”,这甚至更是指向了对庄子“物化”的认同。而庄子“物化”的概念,亦出自《齐物论》,篇末借“庄周梦蝶”而提出。庄子的“物化”,是不辨“周与胡蝶”,跳脱主体身份的束缚,消解物我差别,使得“万物与我为一”,这正是王维“和天倪”的追求所要达到的境界。

其实,王维对“物化”的价值认同,已超越“和天倪”这样的概念表层,通过咀嚼、品味,将之渗透进生命体验,在诗作中化育出美感。在晚年代表作《辋川集》中,王维从各层面呈现对庄子“物化”概念的理解与感悟,此中尤以《辛夷坞》、《鹿柴》、《竹里馆》三首为甚。

一、“无我”:诗人自我与外物对立的消解

《辛夷坞》等三首,皆出自《辋川集》,闻一多对之评价:“不是心境极静是写不出来的……在静中,诗人便觉得一切东西都有了生命。”③于闻一多看来,诗由“静”中来,“静”赋予了王维诗以生命的灵动与美。它并非源于万物的静止,而是在于“空山不见人”、“人不知”、“涧户寂无人”,隔离人为的干扰与喧嚣。

而作为赏景之人,王维必然见证景致自然变化的发生,但所谓“无人”,却将诗人本身也摒除于外,其既未出现在正面描述中,亦未透过情感而显现,甚至诗中全无“我”之态度,由此进入“无我之境”。

《辛夷坞》一诗便洗尽铅华,对花的美并无言语藻饰,更未赋花以人格,甚至诗人自身的想法亦归寂于物;后两句全不关己,“辛夷花”开落之间,皆是自然的更替变化,而隔绝于人烟世事。《竹里馆》则“尤为色籁俱清,读之肺腑若洗”④,虽然“弹琴”、“长啸”必有人在,诗中却并无提及,“我”之情感也并未加诸其中。《鹿柴》中全是对自然的描述,而始终不见诗人,却以“人语响”在空山深林间更显静谧,“我”之不在,味长而飘远。

此三首所现,正是庄子所说的“吾丧我”,是一种“自忘”、“超然自得”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己身被抛却,“我”不夺万物自在之情,思想超越时空束缚,融于万物,诗中情境皆自然而在,与作者似全然无关,万物皆未“着我之色彩”⑤。“语不涉己,若不堪忧。是有真宰,与之沉浮”⑥,描述上的无关己身则更彰显文辞的内蕴,这份对外在物象的不沾不滞,成为王维诗的卓绝高妙之处。

然而所谓“无我”,“我”之隐去只是表象,“我”之所在当为关键。诗歌创作中所谓的“丧我”,诗人形象虽不在,但意象的选取、排列无一不透露诗人所思所想。“《辋川》诸诗,皆妙绝天成,不涉色相。”⑦诗人的“无我”于言语中取消主体对情感表达的主导,却不是抛弃自我,只不过是使“我”与万物无差别且相融合的存在,诗人以身同万物的态度来看待周遭,“我”与万物同情、共感。不刻露,不代表不存在;能够隐去“我”,更是因为藏身于万物,诗中种种,都是“我”的神思情意。

“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一句,略有无人理解、唯明月相照的孤独之感;《鹿柴》带有幽冷空明的色彩,透出森森孤寂。而“纷纷开且落”看似无所在意,而这不在意本身便是诗人所想要传达的思想。在诗句中,诗人之“我”并无情感的诉说,但情景相融,外物的存在正是“我”之彰显,万物无“我”,却也尽皆是“我”。“万物与我为一”,方是“无我”真正的境界。

而“无我”既是物我一体,“我”与万物的关系应是溶融和谐的。恰如《庄子·德充符》中所提出的“与物为春”的概念,人与万物和谐而在。在《辋川集》三首中,无论“弹琴”抑或是“长啸”,主体身份被隐去,置于“深林”,与“明月”“相照”;诗人眼中,“空山无人,水流花开。”⑧即使“人语”亦不夺“空山”之静,与自在的一切相谐和。王维不强加任何情感于外物,将自身思想透过外物之“本来所是”而得以体现,《岁寒堂诗话》认为“摩诘古诗能道人心中事而不露筋骨”,筋骨不露,情感不顯,却能道人心中事,恰在于情感与外物的融和。

事实上,王维诗歌融己于景,“我”不以主体身份出现,而抛却差别,物我一体,这显然不仅是“无我”的境界,亦是诗歌创作的“物化”表现。而“物化”以“无我”为表征,消解了诗人自我与外物的对立,“我”不对外物施加任何情感或态度,而是以无差别的身份置身其中,彷若不在,却无处不在。“物化”透过“无我”所表现出的超然与轻逸,在三首辋川诗中得以具现,难怪《唐诗真趣编》评价:“是心无挂碍境界。虽在世中,脱然世外,令人动海上三山之想。”

二、“不辩”:物我差别的泯灭与主观上的无功利

庄子之“物化”,于王维辋川三首中外彰为“无我”之境界,“丧我”使主体与外物契合,“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物我融于一体,此虽可在诗句品味间清晰感受,却并非诗歌思想内核之真正所在。对于“物化”而言,“无我”更是为了泯灭物我差别。

差别本就是物我的对立,无论是人为物役,还是物尽其用,其本质都是物我关系的不平等。而这些物我的迷失与差别却在王维辋川三首中得到平息。“辛夷花”的开落,尽是自然的描绘,不见人凌驾其上去定义物之情思;空山中“人语”与“返景”互不侵犯,只作为诗人笔下的自然存在;幽篁里的琴音与明月虽然相和,却是“深林人不知”,抚琴者与明月于这世界无尊无卑,皆得安好。

三首诗中所体现的这种物我的不见差别,是为“不辩”。“不辩”即“无辩”,亦出自《庄子·齐物论》,郭象注之:“无辩,故和之以天倪,安其自然之分而已,不待彼以正之。”超越“我”之视角,于“我”之外观物、观我。其不仅是指对物我差别的消解,更是主观上对区分万物之念的抛却。

《庄子·骈拇》中提出,“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人为外物所役,恰在于对物我、物物的区别看待,其往往带来对欲念的执着,为之不惜己身,从而扭曲本性。由此,庄子“力求消除人的异化”,重新审视物我之间的关系,使身与物化,能以“超越于得失之上的情感与态度”⑨看待一切。可见,区别之心所带来的追求功利是异化之因,其最终引发“物化”感悟,故而放弃欲求,不逐功利,是“不辩”之所述,亦为“物化”之所求。“不辩”亦指向对外物的无所欲求。

从王维的创作背景亦可窥之。其“九岁知属辞”⑩,此后更是“凡诸王驸马豪右贵势之门,无不拂席迎之”{11},奈何官场凶险,从最开始伶人舞黄狮一案被牵连,再到张九龄被贬失势,身世境遇使他深知功名利禄追逐下人性的异化,所以选择于辋川建立别墅而半官半隐,恰如庄周晓梦而迷蝶。迷蝶不是迷茫,而是终于清醒。在对逐物丧真的认识中,王维于辋川别墅成此三首,将对庄子“物化”的体悟成于诗句。

比如《辛夷坞》一诗,王维笔下“辛夷花”的存在并不为他人的欣赏,只由自然规律所主导;而观其“纷纷开且落”,诗人与物为一,不以开花而欣喜,不以凋零而悲怨。不悲不喜间,全无功利之心,则更能体味自然之美。《竹里馆》中“人不知而月相照,正应首句‘独坐二字。”{12}幽篁独坐,弹琴复又发出长啸,丝毫不在意周遭一切,甚至月光亦不能察,所做一切皆不为世俗种种;而虽然“人不知”,明月仍“来相照”,可见无论是“我”是物,行动皆自本心。《鹿柴》一诗描述的画面自然恬静,对自然的书写中却亦透露对功利的看淡。“复照青苔”之上的夕阳与空山中的“人语”彼此不受影响,尽皆出于自然,也从侧面见出此中并无繁杂欲念。

诚然,摒除物我差异,放弃功利之心,欲望得以平复与归寂;是以胡应麟作出“读之身世两忘,万念皆寂”的评价。“不辩”,从主观上放弃差别,再到抛却欲念,不是身归混沌,而是心境澄明。花之开落,乃是自然规律使然;明月或夕阳的映照,深林遮蔽下的青苔,皆寻常可见却又较少细察,“惟妙心得之,詩笔复能写出。”{13}而“弹琴”、“长啸”所流露的,亦是人性本真;王维笔下的人与物不以功利区分,却也无丝毫混杂,它们皆有各自特色,由自然赋予,为他物所不能替代,是其本来所是。

庄子以“物化”来反对区别与异化,是为能在精神上超越对得失的执念,在这样的体悟下,“物化”于辋川诗中更呈现出一种对“无功利”的追求。当身与物化,“我”的主体形象不再突显,也便取消了与彼物之间的对立,而物我平等,“我”对他物的欲求也便不复存在。“不辩”之下,物我一体,不为差别所带来的欲求所扰,终能看清万物本质。

三、“自在”:身与物化之下逍遥自由的实现

正如《唐诗观澜集》对王维诗“端凝而不露骨,超逸而不使气”的评价,辋川三首便将庄子“物化”呈现于字里行间,“无我”打破界限,物我交融,“不辩”则摒除欲念,心境澄明,使人与自然交融一体,诚可见之幽闲佳妙。

然而,调和物我毕竟只是诗歌呈现的特质,放弃功利也终究是王维诗所追求的境界,寄情山水,身与物化,其有着更为重要的生命信仰。生命中的磕绊与不适,使王维深为外物束缚所苦,而选择忘情山水,而高歌自由。辋川诗境下的自然书写,是为了达到“自在”所投入的努力,更是“自在”而为于诗歌中的本质实现。

美学上有“静照”的概念,即是指与凡尘俗世、经纶事务相绝缘,了无挂碍,产生泯灭物我的超脱,继而成为空诸一切的衍伸;其要求在艺术上达到“忘我”和“心斋”的境界,“虚己以游世”。通过“无我”、“不辩”的实现,王维以超脱世俗功利的心态,不为欲求而异化自我,人生得以解脱而自由。于辋川三首而言,“自在”是“无我”与“不辩”之后必然所至的状态。

《庄子》中尚有《达生》篇提及“物化”,为“工倕旋而盖规矩,指与物化而不以心稽,故其灵台一而不桎”一句,郭象注曰:“手随物化,因物施巧,不稽留也。”成玄英疏之:“任物因循,忘怀虚淡。”在庄子眼中,主体顺应自然,合乎规律,便能不拘形役。故为求得“自在”,首先应顺应万物之“自然而在”。

王维将追寻自然的努力灌注于辋川三首中,其针对辛夷花、明月、夕阳的描写,保留了自然所是,不加浓墨重彩,充满质朴之感。在诗歌画面中,人不以主宰的身份出现,反是“与物为春”。淡泊无为的心态反映在意象中,“返景”照于“青苔”,山中“红萼”且开且落而不曾停息,深林间的明月伴着琴音悠长、“长啸”不止,三首诗描摹的不同景致,意境绵延不绝,颇有“体尽无穷而游无朕”的逍遥与飘逸。

“法天贵真”,不失自然,便终于能够超越本真。《唐音审体》评价:“味淡声希,言近指远,乍观不觉其奇,按之非复人间笔墨,唯右丞也。”诗歌的灵魂伴着自然的清风明月而飘摇明暗,超出自然表象而得道之要义。李泽厚认为,“人的技巧达到最成熟的时候,就成为跟自然一样的天然的东西,但又不是原来的自然,而是高于自然的。”{14}诚然,悟透自然之真谛,沟通万物之道与人的灵魂,在“合规律”的努力中,“自在”随之而来。其高于自然的,不是“以我之自然,合其物之自然”{15},而在于顺任自然与规律的同时,也同样摆脱身为物役的枷锁,获得人性的解放与自由。

“自在”是合乎规律下的自由。王维身在仕途,而心怀山野,人生的失意促使他向往自由逍遥的精神境界,虽不出常轨,却依然渴望精神的自由。其之于辋川三首中所流露的精神追求,便是“自在”。“纷纷开且落”的辛夷花是遵循着万物更替之规律的,其无须追随人之眼色而刻意盛开,顺任着自然的安排,又何尝不是自由?明月、夕阳亦如此,就连“深林”里“青苔”为夕阳所照,亦顺从自然的发生,不受外物所迫。人亦若此,“弹琴”或是“长啸”,都由本心所致,不受拘束,自由而在。诗中一切之景,无论物我,竟全然超脱。

王维之精神境界更是逍遥。其若然只是弃官归隐,也只能获得逃避的“自由”,“自在”要求像“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那样,身处喧嚣而能随心随性。王维能在宦海沉浮中于辋川别墅里栖身自然。这样亦仕亦隐的状态,并非是对自由追求的违背,而是更高一层地践行自由。不将自身限制于“追寻解脱与自由”的思想本身,而是在人世的社会规则中,任由己心的选择,愿意为官便与世俗交道,想要追寻自然便吟诗山野,或仕或隐,皆是当下出于本心,不受拘束,逍遥“自在”。

而所谓“自在”,更在于着笔书写的自由。王维诗“上登清庙,则情近圭璋;幽彻丘林,则理同泉石。”{16}“于富贵山林,两得其趣”{17},可见如此。“一个作家的风格是他内心生活的准确标志”{18},王维诗歌风格的任意切换,亦从创作层面彰显“自在”之本质。其用词闲淡,描摹贴近自然,“浅词淡语,义深意邃”{19},正是将创作与语言规律相应和,并掌握熟稔,而不自觉地自然流露。

是以,“物化”是“‘道的自由精神的一种映射,贯穿始终的是‘道的‘自然无为的精神。”{20}“自在”作为顺应规律的自由,彰显于辋川三首的精神内涵与创作笔法中,是不分彼我、物我交融的最高境界,当为“物化”之必然追求与本质所在。王维以辋川三首吸取庄子“物化”思想,最终获得“自在”,实现了逍遥自由。

注释:

①龚鹏程.中国文学史[M].北京:东方出版社,2015.

②郭象注,成玄英疏.庄子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2011:58.

③郑临川.闻一多论古典文学.重庆:重庆出版社,1984:85.

④出自《唐诗笺注》.

⑤王国维.人间词话.

⑥司空图撰.二十四诗品[M].清同治艺苑捃华本.

⑦出自《唐诗笺注》.

⑧出自苏轼《罗汉赞》,转引自《诗境浅说续编》.

⑨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240.

⑩欧阳修撰.新唐书·王维传[M].清乾隆武英殿刻本,卷二百二.

{11}劉昫撰.旧唐书·王维传[M].清乾隆武英殿刻本,卷一百九十下.

{12}出自《唐诗广选》.

{13}出自《诗境浅说续编》.

{14}李泽厚.走我自己的路[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86.

{15}林希逸.庄子鬳斋口义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7:296.

{16}出自《唐诗品》.

{17}出自《岁寒堂诗话》.

{18}[德]爱克曼爱克曼编.歌德谈话录[M].朱光潜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63.

{19}王志清.纵横论王维[M].济南:齐鲁书社,2008:376.

{20}刁生虎.庄子“物化”三论及其相互关系[J].学术探索,2004(08):1-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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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志清.纵横论王维[M].济南:齐鲁书社,2008.

[5]王志清.王维研究(第七辑)[C].济南:齐鲁书社,2015.

[6]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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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胡晓薇,刘宣如.异化·物化·游——试论《庄子》的自由哲学[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4(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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