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18-03-20曹春芳
乡音 2018年3期
文/曹春芳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存在基金支出压力加大,重特大疾病保障不足,基金监管难度加大,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等难题。建议:
一、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保筹资机制。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筹资机制,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公共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居民收入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因此,一要确保筹资增长率、报销水平等指标和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提升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来对冲人口老龄化、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带来的“社会系统性风险”。二要科学合理确定个人缴费和政府财政补助之间合理的分担筹资额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中,财政补贴占人均筹资总额的比重在60%以上,2017年达到74%,政府财政筹资增速快于个人筹资,政府筹资比重逐年提高,不仅不利于体现个人筹资在医保筹资机制中的责任分担,而且不利于制度的有序平稳运行,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三要科学合理地界定不同群体之间的负担和标准,国家针对贫困人口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减免等,发挥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兜底”作用,让最需要得到医保制度保障的群体享受到医保支出的福利,但也需要考虑地方财政的负担能力,严格限制其范围和比例。……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