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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蚕业(上)

2018-03-19蒋猷龙

蚕桑通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蚕业蚕桑生产

蒋猷龙

第一节 三国时代的蚕业

东汉末期,曹操、刘备和孙权,各在所处的统治范围内扩充势力,先后建立魏、蜀、吴,形成三国鼎立的局面,前后长达六十年之久,在此时期,三国分治,生产开始恢复,蚕业生产也有所发展。

魏统治我国的北方,包括蚕业的重点地区,蚕业生产仍不失为农业生产的重要内容。且大力垦殖屯田远达陇西,把蚕桑生产扩展到西北。《三国志》“魏书·司马芝传”载“武皇帝特开屯田之官,专以农桑为业”,说明屯民除缴纳租谷供应军粮为主外,也必须向统治者提供绵绢。兴平年间(194~195),曹操有一次带着一千多人马,行军路过新郑,因缺乏军粮,新郑的地方官杨沛知道后,立即命令百姓进献积储的干桑椹,解决了曹军缺粮的困难。用民间储存的干桑椹解决曹军千余人的缺粮困难,所需桑椹数量是相当大的,由此可见,当时新郑一带有大面积的桑树林。由于蚕丝生产的普遍,规定每户田租出绢两匹、绵二斤,可能这标准对农民来说还不是过重的负担。建安九年(204),曹操克袁绍,正式令“户出绢二匹,绵二斤,他不得擅兴发”①《魏书》“赵俨传”。《册府元龟》上也有同样的记载:“魏太祖初平袁氏,以定邺都,令……户绢二匹,并绵二斤”。从左思《魏都赋》所载“锦绣襄邑、罗绮朝歌,绵纊房子,缣縂清河,若此之属,繁实伙够”,可看出当时蚕丝业的兴盛景象。为了保障蚕丝生产,曹操曾在军令中申明“军行,不得砍伐五果、桑柘、棘枣”②《通典》卷149。当时在野王(今河南沁阳县)有连成数百顷的桑田③《三国志》“魏书·曹爽传”。曹植诗“美女篇”所载“美女妖且闲,采桑歧路间,柔条纷冉冉,落叶何翩翩”,“西北有织妇,绮缟何缤何缤纷”(曹植“杂诗六首之三”),描绘了当时采桑养蚕的盛况。

“夏则缣、縂繪,其自如雪。列侯以下,位从大将军以下,皆得服绫、锦、罗、绮、纨、素、金银镂饰之物”④《魏志》“夏候尚传”,公元238年日本女王遣使贡献,曹叡赐以“绛地交龙锦五匹,绀地句文绵三匹”⑤《魏志》“东夷传”。说明高级丝织品也有所生产。

魏时,机匠马钧对绫机作了重大的改革。“旧绫机五十综者五十蹑,六十综者六十蹑。先生患其丧功费日,仍皆易以十二蹑”⑥《三国志》杜夔传注引“马钧传”。绫机经过这样的改革,非但提高了工具效率,且可以织出更为奇立异变的织品。

地处西北的陇西地方,是曹魏大力垦殖屯田发展生产的地方。1972~1973年从嘉峪关东戈壁滩上挖掘到从曹魏到西晋的墓葬,在砌墓的采砖画像中,有绘成采桑、养蚕的场面,这是陇西曾试图发展蚕业的真实记录⑦《文物》,1975年第1期,第47页。

在魏、蜀、吴三国中,丝织技术最高超的是蜀国,尤以锦为名产,为他国所不及。刘备以成都为中心建立蜀国,统治地区包括四川和云贵。四川的蚕业在汉末就很发达“桑梓接连”,著名的蜀锦在对吴国和魏国的贸易上有重要的地位,诸葛亮也建议政府必须扩大蜀锦的贸易以辅助财政上的不足,“民贫国虚,决敌之资,唯仰锦耳”。当蜀的势力伸展到西南地区时,把蚕业技术带到了云南,后人为纪念诸葛亮的功德,曾刻石说:“昔日夷坛旧瞧天,如今原峂尽桑田”。⑧《诸葛亮集》“遗迹篇”

蜀锦亦作为犒赏功臣的物资,“建安十九年(214),先主克蜀,……赐诸葛亮、法正、关羽、张飞……锦千匹,其余各有差”⑨《蜀志》转引自《太单御览》卷815。锦又作为友谊交流的物资,蜀与吴国交往,“遗使献重锦千端”⑩环氏《吴记》。公元223年蜀使中郎将邓芝去吴,带去锦千端(1匹=2端)及方物,自此以后,聘使往来以为常。公元263年刘禅降魏时,派尚书郎李虚到魏所送到“土民簿”上开列“绵、绮、綵、绢各二十匹”[11]《蜀志》。在蜀国的领域内,多处为蚕丝织产地,巴有“桑、蚕、麻、芋”;巴西郡有“桑、蚕”;蜀有“锦绣、有桑”;汉安县“宜蚕桑”;永昌郡“蚕、桑、绵、绢、采帛、文绣”。诸葛亮在成都自己的家中也“有桑八百株”(诸葛亮“上后主表”)。

成都在汉时就已成为全国的丝织中心之一,由于长期处于稳定的环境中,三国时更是繁荣昌盛,“阛阓之里,伎巧成家,百室离房,机杼相和。贝锦斐成,濯色江波,黄润比筒籯金所过”[12]左思《蜀都赋》,非但有织机之多,织工之巧,且江水清澈,织锦洗涤后,文明更胜于初成,此后更命江水为锦江。高级丝织品计有锦绣篡组,绮罗绫段等种,更以黄茧丝为名产。

孙权在江东立国,对东南地区的开发有显著的成效。公元240年吴王孙权命令“当农桑时扰民者,举正以闻”[13]《吴志》“孙权传”,公元259年孙休提出“当由士民之赡,必须农桑”[14]《吴志》“孙休传”;公元264年孙皓继位,华霰霾建议政府必须“暂息众役,专习农桑”[15]《吴志》“陆檄传”。当陆逊到海昌(今浙江海宁)任屯田都尉时,他“劝督农桑”[16]《吴志》“陆逊传”。使长江中下游的经济,较东汉时有所发展,这也与东汉末年中原和江淮间大量流民逃入荆扬有关,他们带来了北方较先进的生产技术,使江东地区原来的农业和手工业得到了改进。

在吴建国期间,屡次号召发展蚕桑。吴国的势力继承两汉的余绪一直延伸到日南郡。左思《吴都赋》“国税再熟之稻,乡贡八蚕之绵”,当时吴国的势力范围一直到日南(今越南),“八蚕之绵”可能是该地贡献上来的多化性蚕丝绵,这是不能缫丝织绸的,以细软著称。

吴在三国中,可能是丝织技术较差的。国内所需的锦大部分从蜀国买来,“江东历代尚未有锦”[17]山谦之《丹阳记》,“吴所织如意、虎头、连壁等锦,来至洛邑,亦皆不恶”[18]张澍《蜀典·魏文部论》,故从《吴都赋》中只提到“乡贡八蚕之绵”,大概从吴国所属地区的茧质来说,适于生产一些质地较菲薄的绢、缯之类。

第二节 两晋南北朝的蚕业

1 蚕业概况

公元265年,西晋结束了三国鼎立的分裂局面,统一了中国。司马氏虽然是一个极其腐朽的集团,但在完成国家统一事业上作出了成绩,在恢复久遭破坏的社会生产力方面,也起到一定的作用,由于统治集团内部八王混战,人民颠沛流离,北方少数民族不断起来反抗司马氏的统治,316年西晋王朝灭亡。在此后的139多年期间,黄河流域则由少数民族的豪酋各自独立称王,先后陷于二十几个地方政权的争战之中,所谓十六国时期,经济遭受到严重的破坏,造成“人皆疏散”,“千里无烟”的惨景。直至鲜卑族拓跋氏建立了北魏,才结束了北方长期分裂的局面。

北魏至明帝时(409年)已非常重视农桑生产,采取屯田,计口授田,劝课农桑等措施,使农桑生产在北魏经济中的比重不断增加,原来的畜牧业比重相应地逐步降低。在整个北魏统治时期的一百多年间,差不多始终贯彻着恢复和发展农桑生产的政策,贾思勰(xie)写的《齐民要术》至今仍然是一部重要的农业百科全书,它的产生是与北魏的时代环境分不开的,其中有一卷专论种桑柘,收入前代的蚕桑科技成就以及当代的生产经验,想必在指导当时的蚕桑生产中起到积极的作用。北魏的重视农桑,对后来的东西魏(534~556)、北齐(550~577)、北周(557~581),甚至隋、唐也有相当的影响。

西晋对农业土地的生产和分配,采用占田制和户调,北魏将这一套制度整个承袭了下来,并进一步调整生产关系而采取计口授田,虽然统治者有严重剥削的一面,但对恢复和发展生产,刺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收到比较良好的效果。继北魏之后,北方又相继建设了东魏、西魏、北齐、北周,是为北朝。

与此相平行地进行着的是,公元317年司马睿在建康(今南京)被推为晋王,建立起东晋王朝,统治着长江流域,这是百多年来相对地比较安定的地方,此时,经济和文化较前有一定的发展,但由于统治集团政治腐败和各地藩镇割据,公元420年被刘裕所灭,由刘氏建立起宋王朝,以后刘宋又相继为齐、梁、陈王朝所代替,是为南朝。

我国蚕业生产在这300余年间,无论在产茧量、蚕业地区,还是在丝绸品种以及丝绸贸易方面,都起着急剧的变化。

左思《魏都赋》描写出曹魏时河北的清河、房子、朝歌盛产绵纩和罗绮,并与河南襄邑的锦绣相媲美,这也反映了两晋初在两河平原仍是主要的蚕丝产区,又钜鹿,清河以北的赵郡、中山和常山等处所产的缣也很有名[19]《初学记》卷29“绢”第九引“晋令”。陕西的蚕桑仍很旺盛,关中平原“黄壤千里,沃野弥望,华实纷敷,桑麻条畅”[20]潘发仁《西征赋》。

当北方流离期间,太行山以东的蚕业有了新的发展,河北的冀州和定州,北魏政府一年内的征绢额达30万匹以上,认为“国之资储”,“唯借河北”[21]《北史》卷17“常山王遵传”。所以《齐民要术》上提到自河以北,大户所收的桑椹在百石以上,小户也可收到数十斛。到了稍后的北齐,这里的丝织品更加精良,“河北妇人织红组紃之事,黼黻锦绣之工,大优于江东”[22]《颜氏家训》“治家篇”,在统治区域内,山西的司(今大同)、秦(今永济),河北的冀(今冀县)、定(今定县)、相(今临漳),陕西的雍(今西安)、华(今华县),河南的洛(今洛阳)、怀(今沁阳县)、兖(yan,今滑县)、陕(今陕县),山东的青(今益都)、齐(今齐南)、济(今长清县)、东兖(今旧滋阳县)等,处在黄河流域的15个州,以及豫、徐、东徐、南徐等处在较南的地区,都要交纳绵和丝绸,可见当时主要蚕区大致与前代相仿。

北齐政府也重视蚕桑生产,河清三年(564)下令:“每岁春月,各依乡土早晚课人农桑,……桑蚕之月,妇女十五以上,皆营蚕桑”[23]《隋书》“食货志”。

北燕在冯跋统治时期(409~428),也奖励蚕桑的发展,下诏书说:“桑柘之生,有生之本,此土少桑,人未见其利,可令百姓植桑一百根,柘二十根”,在大凌河流域种桑,比原来蚕区的北限平城更为北进了。

慕容魔于公元307年在辽河两岸自称大单于,为前燕建国打下了基础,那时他曾想在这一带发展蚕业,“先是辽川无桑,及(慕容)廆通于晋,求种江南,平川之桑悉由吴来”[24]《晋书》卷124“慕容宝传”,平川在今辽宁省辽阳市一带,说明江浙的桑品种到北方移植成功。待至慕容銧(337~370)正式建立前燕国时,他曾“躬巡郡县,功课农桑”[25]《前燕录》。,直到公元370年前燕亡于秦前后,这里还有桑树的栽种,“晃之迁于龙城,植桑为社主。及秦亡燕,大风吹拔后,数年度,社处有二处生焉”[26]《后燕录》,可是,已遭到严重的破坏了。

处在西北的甘肃,在三国曹魏时就开始经营蚕业,延至西晋末年,司马保为刘曜所攻向西迁徙,一直到桑城[27]《晋书》卷103“刘曜载记”,地以桑名,说明桑树的种植较多,桑树在今甘肃临洮县境。嘉岭关壁画上有不少蚕茧、绢帛、丝束以及少数民族妇女在树下作采撷状的采桑画像,证明西晋时河西地区,蚕业已是农业的一部分了。

北朝时,蚕业已扩展到新疆,“于田城东三十里,……土宜五谷并桑麻”,“养蚕不以为丝,唯充绵纩”[28]《北史》“魏书·西域传”。高昌国也“宜蚕”[29]《隋书》“西域”;《北史》“西域传·高昌国”,可能新疆是新发展地区,缫丝的技术还没有掌握,生产的蚕茧主要用于丝绵制作。

当北方处于战火满天的长期岁月中时,长江以南则处于相对稳定的社会局势中,大量北方人口南迁,将北方先进生产技术带到南方,经历孙吴、东晋和南朝劳动人民的辛勤垦殖和经营,蚕业生产欣欣向荣,以致“荆城跨南楚之富,杨部有全吴之沃,鱼盐杞梓之利,充仞八方;丝绵布帛之饶,覆衣天下”[30]《宋书》卷54“传论”。如“凡诸州郡,皆令尽勤地利,劝导播殖蚕桑,麻苧,各尽其方”[31]《宋书》卷5“文帝纪”,又“旧巷绿藩,必树桑柘”[32]《宋书》卷42“周朗传”。“孝武(454~464)之末,天下无事,时和年丰,百姓乐业,谷帛殷阜”。

梁时,浙江东部山区开始发展蚕桑生产,如公元498年沈瑀为建德县令时“教民一丁种十五株,女丁半之”[33]《晋书》“食货志”,可见当时南朝的粮食生产已超过北朝,而纺织业仍较北朝为逊。

处于汉中的两湖,也在发展蚕业,如在西晋时,“种桑长江边,三年望当采”[34]《吴越钱氏志》卷23“志余”。“但愿桑麻成,蚕月得纺绩”[35]《宋书》“周郎传”。南齐时,王嶷(yi)为“南蛮校尉,荆湘二州刺史,南蛮资费三百万,布万匹,绵千斤,绢三百匹,近代莫比也”[36]陶潜“拟古诗”,则说明两湖和江西有一定水平的蚕丝生产。南朝梁天监六年(507)时,孙谦为零陵太守,“劝课农桑,务尽地利,收入常多于邻境”[37]陶潜“田居诗”。

处在西南地区的四川,仍保持着蚕丝生产的传统。巴地“桑、麻、蚕、……皆纳贡之”,蜀地有“锦、绣、桑,……之饶,故多斑采文章”,“成都江水濯锦则鲜明”[38]《南齐书·豫章文献·王嶷传》。

地处今云南的永昌郡,亦有“桑、蚕、绵、绢、采帛、文绣”[39]《梁书》卷53“良史”。晋诗“绵州歌”中说,“织明绢,二丈五,一半属罗江,一半属元武”,都表明西南蚕织业之盛。

新疆蚕丝业始于公元3~4世纪。尼雅遗址中曾发现蛾口茧一颗,时间最迟不晚于4世纪;出土的吐鲁番文书中有“建初十四年(418)严福愿赁蚕桑券”和“赁叁簿蚕桑”的记载。哈拉和卓1999年出土的“某家失火烧损财物表”中有“蚕种十薄、绵十两、绵经纬二斤、绢姬(机)一具”等物品的记录。另在“高昌永康十年(475)用绵作锦绦线文书”中记载有:“须绵三斤,作锦绦”。其它出土的文书中有丘慈锦、疏勒锦、高昌所作丘慈锦等记载,说明当时新疆地区的尼雅(今民丰)、丘慈(今库车)、疏勒(今喀什)和高昌(今吐鲁番)等地已经有蚕丝生产了。

2 蚕业技术

2.1 栽桑技术

北魏规定每一男丁所分给的1.33 hm2桑田,限令种桑50株,作为私人产业可以传给子孙,对发展蚕业是有促进作用的。《齐民要术》上记载着的栽桑技术,比之前代进步和详尽得多。

(1)桑种和培苗

有女桑、檿桑、荆桑、地桑、黑鲁桑、黄鲁桑等名称,并认识其中的优良种是黑鲁桑,直至近代,黑鲁桑仍不失为山东的主要桑品种,女桑指矮小的桑树,地桑是低干桑。不是种类上的差别,檿桑据作者考证,乃是今所称的柞树。

播种法是收取桑椹后,在水中淘洗种子,干燥后,散播在湿润的畦上,经常锄尽杂草,到明年春季即可移栽。

柘叶亦作为蚕的饲料之一。种柘时,先耕熟土地,将柘子散播,勤拔杂草。

另一种是压条育苗法。在一、二月把桑树下部的枝条下压着地,待条上生叶高数寸时,即用燥土将条埋入,让其发根,到翌年正月切断为苗,待后栽种。压条苗的生长较实生苗快速,因此,仅在不能压条的情况下,才采用种子播种法。

(2)栽桑

不论实生苗或压条苗,都以正月栽种为最好,二月次之,三月较差,株行距各为五尺,间作绿豆和小豆,在二、三年间概不采叶,以免影响幼桑的生长发育。待幼桑枝干长成手臂样粗时,然后移栽定植。十步(六尺为步)一株,对角线栽种,稀植的目的是为了要间作禾豆,既收获了豆类,又肥了桑地。甚至在桑树四周一步处撒插芜菁子,收割后在地上任猪取食,增加桑地有机质肥料,对疏松土壤的效果较之用牛翻耕更好。

对栽好所有树木,其中包括桑树在内的共同经验是:“欲记其阴阳,不令转易(阴阳易位是难生,少小栽者不烦记),大树髡(kun)之(不髡,风摇即死),小则不髡。先为涤坑,内树讫,以水沃之,盖上令如薄泥,东西南北摇之良久(摇则泥入根间,无不活者,不摇根虚多死,其小树则不烦尔),然后下土坚筑(近上三寸不筑,取其柔润也),时时溉灌,常令润滑(每浇水尽,则已燥土覆之,覆则保泽,不然则干涸)。埋之欲涤,忽令挠动。风栽树讫,皆不用手捉及六畜觚突”《齐民要术》。

(3)条叶的收获和修剪

养成的乔木桑,在冬季进行修砍,最迟不过二月,以免伤流而损伤树势和减少产叶量。对不同桑树的修砍标准是:繁盛的多修,枝少的少修。秋条虽然多砍可以促使春条茂盛,但应避免在日中进行,而冬春修砍则不受时间的限制。采春叶要在早晚进行,对每一枝条的叶必须采尽,免得多发侧枝(鸡脚)。秋叶必须在以后将砍去的条上采摘,并且不能多采以损桑条。从此可见,迄至6世纪前期,我国北方饲养二化性蚕(春蚕经夏蚕后才至秋蚕)仍是非常普遍的。

南朝的桑树也多乔木桑,采桑时必须“采桑盛阳月,绿叶何翩翩。攀条上树表,牵坏紫罗裙”[40]佚名诗“采桑度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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