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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农业背景下家庭经营的转型及其路向

2018-03-18侯东栋

山西农业科学 2018年4期
关键词:农户经营智慧

侯东栋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广东广州 510970)

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以“集体所有,包产到户”的土地制度为基础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构建起适合农村生产力状况的生产关系。经历30余年的发展,农业劳动生产率、农民收入和农村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与此同时,农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凸显,农业生产规模小、成本高、污染严重、农民收入偏低、农产品缺乏国际竞争力等结构性矛盾不断显现,成为农业现代化、农村社会进步、农民收入提升的限制因素,成为国家农产品安全及整个社会现代化的约束瓶颈。为解决这些难题,一方面,农业生产关系领域的改革持续发力,鼓励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农业生产,从改革初期单一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向多样的生产经营主体并存转变。另一方面,多渠道提高农业生产力,通过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优化农业生产资源和技术方法以及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等措施补足农业短板,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智慧农业正是在现代农业成长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础上演化形成的,是农业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调整的集中体现,归纳智慧农业背景下家庭经营的转型及其路向,构建新时代农业纵深发展的保障机制将助力于乡村振兴。

1 智慧农业的内涵辨析

智慧农业的发展过程是农业生产力进步和生产关系调整变革的过程,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过程。对于什么是智慧农业,智慧农业有何特征,相关研究不多且莫衷一是,从理论研究和政策实践2个层面归纳智慧农业的内涵,并进一步阐明它所具有的时代特征。

1.1 智慧农业的内涵

从当前的理论研究看,尚未对智慧农业的内涵形成统一的认识。智慧农业,一方面在于“技之智”,是传统农业生产技术方法和经营模式的转型提升,涉及农业的诸多链条和环节;另一方面在于“人之智”,是对传统小农的升级再造,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构成,与现代农业的发展具有相适应的一面。高建华等[1]研究认为,智慧农业是现代智能技术在农业生产环节的运用,是为实现农业信息数字化、农业生产自动化、农业管理智能化,构建低碳节能、高效高产、绿色生态的现代农业体系,强调农业生产环节中现代智能技术,特别是物联网技术的运用以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周国民[2]研究认为,智慧农业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使农业系统的运转更加有效,包括智慧管理、智慧生产、智慧组织、智慧科技、智慧生活。因此,农业整个系统都被纳入智慧农业范畴,是对农业诸多链条和环节的升级,不仅注重农业生产技术的突破,亦强调通过智慧组织、智慧生活等优化农业生产关系。刘丽伟等[3]采用高建华的定义,进一步将云计算、专家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等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流通领域,助推其实现发展模式的升级。农业生产-流通环节的智能技术运用被纳入智慧农业范畴;生产关系层面包括小农在内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并未考虑进“智慧”范畴。因此,除农业生产技术革新外的,生产关系领域的家庭经营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人”和“组织”如何与智慧农业之“智”形成一体化格局,成为智慧农业发展中必须考虑的问题。

从政策实践看,发展智慧农业作为农业现代化的探索,最早出现在政策文件中。2016年《“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健全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强农业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智慧农业,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智慧农业是现代科技与信息技术在农业中的深度运用,以物联网和大数据推动农业智能化和精准化。传统家庭经营中的小农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之“智”,并未融入其中。此前201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虽并未明确有“智慧农业”提法,但强调要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施智慧农业工程。发展智慧农业,是为了解决“地怎么种”的问题,并提出“推进农业物联网试验示范和农业装备智能化”作为政策措施推动农业传统生产模式向智慧农业转型。农业装备智能化、农业生产信息化和农业管理便捷化成为政策实践过程中智慧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因此,智慧农业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过程和体现,依靠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深度融合,增益农业生产环节的科技集成,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智慧农业是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小农户生产经营弊端的克服,其目的是优化农业产业链,解决因农村劳动力流失、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农业风险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造成的农业生产困境。以现代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服务体系为引领,由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共同组成,与地区社会政策环境相耦合的一个整体系统。

1.2 智慧农业的时代特征

首先,智慧农业是涉及到农业各个环节和链条的复杂系统。智慧农业不仅是农业生产领域的技术突破,还涉及到除生产环节之外的“谁来种地”的问题,保障“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现代化发展之路,助力乡村振兴。一方面,涵盖物联网技术、云计算、专家支持系统和智能农业装备等在内的,现代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服务组织是智慧农业发展的首要关键环节,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充分整合成的农业智能体系,是农业生产走向纵深的技术基础。另一方面,包括农业经营和服务组织、农业政策制度环境、地区经济社会环境等在内的,经营和管理农业各个环节的“人”和“组织”是智慧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只有农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匹合,“智慧”方能最大限度发挥其功用。

其次,智慧农业的发展是新时代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农业现代化是动态的过程,不同时代背景的现代农业表现出的业态不尽一致,但核心都是现代生产要素、手段和制度投入到农业各个具体环节中的实施过程。自然和经济再生产相交织是农业的根本特点。用人类掌握的农业自然规律,通过现代科技和信息手段优化农业生产资源和技术方法,提高“由劳动的自然条件决定的劳动的自然生产率[4]”,智慧农业得以推动农业生产向技术密集领域拓展。与此同时,农业生产制度的改进是现代要素投入的重要保障,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5]。智慧农业发展必须依托生产关系的调整,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完备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促进现代生产要素参与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的制度保障。

再次,智慧农业是产业互动与融合下的新业态。通过农业智能化带来农业生产集约化和高效化的同时,农业智能需求亦在为第二产业相关领域带来革新。对农业生产力的深度挖掘和精细管理,是对整个农业链条的重组。与此同时,智慧农业与其他农业业态的异质性,使其具有发展旅游、养生和休闲服务业的天然优势,使农业生产不仅提高了生态附加值,还增益了经济、文化附加值。以智慧农业为载体,推动异业联盟,贯穿农业的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实现了一、二、三产业的巧妙融合和协同发展。

2 农业家庭经营的转型

智慧农业背景下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小农户经营面临新的挑战:农业生产的高效、农产品的高质、农业的高附加值与小农户经营形成鲜明对比。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在于审视家庭经营下的小农户农业和现代农业的业态差距,以“智慧”优化农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2个层面,推动农业家庭经营转型。

2.1 生产力衔接:从传统经验到现代智慧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30多年来,极大地激发了农户劳动的积极性和生产热情;依靠这一符合农村现实状况的生产关系调整,农户延续以往传统经验的精耕细作和大量的手工活劳动,农业单产获得突飞猛进的提升。随着时间的推移,发达国家凭借现代工业和信息技术的进步有力地提高了其农业劳动生产率;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农业在个体分散下仍旧依靠传统经验和手工活劳动维系。至此,中国农业发展呈现出“一条腿长”(谷物单产高)和“一条腿短”(劳动生产率低)的尴尬境地[6]。而寄望于通过现代技术提高农户的劳动生产率则艰难前行:21世纪以来,我国每年登记的农业科技成果有3 000多项,但真正转化到生产中的只有40%,而形成规模的不到30%[7]。这一模式,一直延续到21世纪,靠天吃饭和靠手工活劳动维系的农业滞后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成为国家整体现代化的瓶颈。近些年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城市对农村形成强大的虹吸效应,大量农村人口进城从事二三产业,导致耕地抛荒撂荒和“老人农业”问题的出现,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主体——青壮年劳动力被抽出,农业纵深发展陷入僵局。

智慧农业引领下家庭经营的发展,首要在于农业劳动者的“人之智”。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的应用,仰赖于具有时代精神的农业劳动者;农业的扩大再生产,需要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农业劳动者;农业的长远发展,植根于爱农村的农业劳动者。新时代的农业劳动者应是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最为活跃的要素,是现代技术能有效应用于农业生产的核心环节。其次,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依托于“技之智”。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造成农业劳动人口比例减少,导致农业生产兼业化和老人化,客观上就要求采用现代科技和生产手段替代手工活劳动,通过智慧农业的“技之智”提供的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改善农业产业链条,更好挖掘并运用农业气象、土壤、水源和作物成长等自然规律,优化农业生产资源和生产手段,推动农业经营从粗放向集约、从污染向生态转型。

2.2 生产关系衔接:从一亩三分到适度规模

小农户经营形成的耕地细碎化以及由此导致的作物种植小区片化,是抑制“人之智”和“技之智”落地的制度障碍。农业土地的细碎化特性大大提升了农业生产成本;农村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的严重落后以及农业小规模分散家庭经营导致农业发展中较高的流通成本与交易成本;而农业天生的弱质性与经营的高风险性提高了农民从事农业的机会成本[8]。在家庭承包经营下,一方面土地流转的商品属性受到很大限制;另一方面,土地又被赋予了社会属性功能——农民社会保障功能[9]。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民进城,部分地方出现了一定量的土地流转,但不同程度带有自发性和随意性的色彩:一方面,农民基于城市良好的收入待遇和就业环境进城,而一旦农民衰老或城市经济不景气,农民则选择回村索地;而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在熟人社会下往往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区域连片化的土地流转则更为艰难。本世纪以来,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出现,各地给以农村内生的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不同程度的技术、资金和政策扶持,但各地往往要求这一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的土地面积要达到相应规模并呈区域连片化,土地流转的资本要求及农户之间谈判协商,致使普通农户望而却步。与此同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统分结合”之“统”难以实现,村集体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发挥作用有限。家庭经营下的“一亩三分”抑制了农业生产规模并导致现代农业科技和信息技术无法落地:手工活劳动成为家庭经营下现代智能技术最佳的替代品,农户投入资本采用现代智能设备丧失了必要性,形成“人排挤机器”的现象,农户宁愿选择农耕经验丰富的留村老人经营农业。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智慧农业“人之智”和“技之智”落地的保障。没有适度规模经济,新型职业农民和现代智能技术便没有依附的基础;从一亩三分到适度规模,需要从生产关系领域提供土地流转前、中、后整个过程的保障。而此时的家庭经营应通过内部的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过渡。在家庭组织的框架下,专业大户与家庭农场都是参与市场的经济单位,虽然保留家庭生产的组织形式,但其生产经营目标已经从追求生产与家庭成员消费的平衡向获取最大的经济收益转变,农业生产对于家庭的意义已经从生存转向营利。在这一目标的诱导下,家庭经营开始通过内涵的提升,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现需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它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体系、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服务项目融入到农业生产各个链条和环节,在“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进行社会化的服务和引导,降低农业风险。

3 农业家庭经营的发展路向

3.1 农业生产智能化

将现代生产要素、手段和制度投入到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运用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先进成果武装农业生产整个链条,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核心支撑。现代农业智能技术是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发展成果在农业领域的具体实践,是智慧农业的首要表现。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智能化的基础。农业机械化的推进过程实质就是现代机械工业技术采用借以降低农业对手工活劳动的依赖,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释放农业生产劳动力的过程。目前,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为63%,到2025年,该机械化率要提升至75%以上。在机械化率不断提高的进程中,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逐渐被释放,但农业仍有以人力或畜力进行生产的环节,农田水利、田间管理等,成为农村老人和妇女生产的常态性工作——农业“半机械化”大量存在。与此同时,农业“旧机械化”顽强维系,在农业生产中,旧机械的使用周期过长,更新过程慢,导致新机械被束之高阁。农业生产的弱效益导致工业对农业的弱反哺,没有现代机械工业保障的农业现代化,智慧农业便无从谈起。

农业智能化是农业机械化的升级。农业智能化不仅是现代机械工业在农业领域的运用,还包括现代信息技术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立体支持。我国的“互联网+农业”是农业产业化与农业信息化日渐统一的发展过程[10]。机械化解决了农业对手工活劳动的大量依赖,智能化还要进一步解决农业生产信息不对称、农民市场地位弱和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专家支持系统在内构成的现代信息技术,弥补小农户经营的弱势和传统经验的局限,强化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优化农业生产诸多链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并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进而带来农业经济效益,乃至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提升。农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有利于工业有效反哺农业的实现。这就需要政府树立科技兴农、科技强农的思想观念,并进行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对科技研发人员和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激励机制[11],而这一过程是吸引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的过程。现代智能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现代信息技术的掌握和利用都需要这样的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

3.2 农业经营“泛家庭化”

现代智能技术的采用,需要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的规模经济;小农户经营的碎片化农业既无采用现代手段的必要,又无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支撑现代智能技术的运行。这就需要培养农村内生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经营的生产效率和技术水平。现代智能技术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增强并细化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整个链条的社会分工,使农业经营“泛家庭化”。

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成长依赖于制度环境[12]。制度环境既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构成,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的“土壤”;“三权分置”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三权分置”放活了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以及所有权的分置使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承包权属于承包农户、经营权属于各类经营主体。在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通过对承包权的维护,保障承包农户的土地权益,又放活了农村土地经营权,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这一过程中,一些农户告别农业家庭生产,发展成为农机农技服务人员、互联网+农业营销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人员,乃至成为农业综合体(特色小镇、休闲农业等)中农技工人和管理人员等。还有一些农户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靠现代智能技术和管理知识,革新农业生产环节和产业链条,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并扩大再生产。2016年底,全国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79.4万家,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4.4%,全国已有各类家庭农场87.7万家,各种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超过38万个,辐射带动农户1亿多户[13]。各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大都来自于传统农民;农内分工的细化,使农民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智慧农业的发展需要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传统农户向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转变需要“人之智”。培育具有较高科技和信息素质的职业农民,是推动农业社会分工和农民异质性的关键环节;在农村人口大量转移、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妇女化的背景下,应通过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方式稳定农业经营队伍。可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体扩大宣传,搞好品牌营销;不断推进“送教下乡”、“半农半读”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14]。应鼓励具备相应教育背景的人才回乡进行农内创业,发挥专业特长,厚植农业发展基础。综合运用现代技术提高职业农民信息化水平和智能素养。2015年底,农业部公布计划用3 a左右时间,通过对农民开展手机应用技能和信息化能力培训,提升农民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运用手机上网发展生产、便利生活和增收致富的能力。通过信息化带动农业现代化,依托互联网强大的内容生产能力,有效搭建技术和农民之间的平台,帮助职业农民掌握市场行情,推广先进农业生产经验。

3.3 农业资本化

市场经济条件下,产业联动的实质是资本联动;现代智能技术和人才都依附于资本,没有资本支撑的智慧农业是无本之水。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的衔接,表征是现代智能技术的应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长,以及土地的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而资本的流动与支撑则是其应用、成长和完善的基础。智慧农业背景下,小农户的转型路向在于依靠资本力量,借助现代智能技术完成农业整个产业链条的迭代更新。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一方面有历史制度渊源,另一方面也在于资本隔离农业所致。

货币资本是作为发达生产力要素而成为社会形式发展的条件和发展生产力的主动轮,是整个生产过程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15]。农地流转困境和农业“半机械化”及“旧机械化”都与小农户资本力量薄弱有直接关联。智慧农业就是要通过资本的自动组合能力,整合智能技术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充分黏连。而资本形成的对手工活劳动及传统田间管理经验的替代,实质就是农业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非农就业与土地规模经营是相互促进的[16]。只有资本裹挟技术和人才,才能在农业生产环节形成突破口,逐步扩大农业产前、产后的非农就业比例,拉动农业上下游产业形成有机联合和良性互动。农业资本化在于统筹城乡资本环境并激活农村资本市场。一方面,依靠工商资本下乡补充农业和农村资本不足;另一方面,可通过农村内部相关力量的引导和疏通,形成农村内生的资本整合并填补农业资本缺口,这亦是农业资本化的过程。通过城乡统筹和国家监管,以现有城市信贷和农村小规模借贷为基础,优化农村资本市场,鼓励农户自愿以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多种抵押信贷形式,形成农业资本的集聚;农业资本化将取代农业生产对家庭成员的依赖,成为与工业生产类似的产业化农业[1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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