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议政会”续接民意
2018-03-16施宇翔王晓圆管利雅
浙江人大 2018年1期
关键词:制度
施宇翔 王晓圆 管利雅
街道这一层级民意反映的“断层”如何连接?民主监督的“缺位”怎样补充?浙江多地街道人大工委创设“街道议政会”“居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和途径,不断探索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路径。
“作为柯桥区街道议政会制度的试点街道,新代表要做好街道工作的新参谋;新平台要构筑干群联系的新桥梁;新时代要创建民主议政的新样板。”2017年12月8日召开的安昌街道第一届议政会成立大会上,安昌街道党工委书记孙伟刚这样说。
2017年7月,柯桥区齐贤、安昌、福全、兰亭四镇撤镇设街道,四个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相应撤销,改设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镇人大代表资格也自行终止。为丰富街道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形式,弥补撤镇设街后镇人大代表撤销的断层,安昌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安昌街道第一届议政会,并作为柯桥区街道议政会制度的首个试点。
当天的会议宣读了《关于建立安昌街道议政会制度的实施意见》及安昌街道第一届议政会代表名单,宣读并通过《安昌街道议政会工作规则》。
据了解,议政会既是拓展街道民意表达渠道的有效形式,更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创新探索,是代议制民主和协商民主有机结合的新平台,有利于加强对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实事工作的监督,使街道工作更好地体现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
“居民代表会议”试水
民生事,百姓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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