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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醒者(中篇小说)

2018-03-13鲍贝

当代小说 2017年5期
关键词:小艾

鲍贝

很久以前,人们都叫我“警花”。是因为在一次“全省最美警花”的比赛当中,我夺得了冠军。时间过得真快,那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了。想起那时候的自己,年轻、漂亮,走到哪儿都是自信满满。让我自信的当然不仅仅是我的美貌,我还是个学霸,读大学时,我被连续三年评为全市三好学生。

刚分配工作那些年,每次在朋友们的饭局上,大家总爱这么介绍我:“这位就是我们的警花。”接下去就是一片哗然,或者惊叹:“哇,果然英姿飒爽、美艳动人!”气氛一下子会因为我的存在而变得格外活跃。

“这么漂亮又优秀的女子,要怎样的男人才够配得上你呢……”

这类话我听了太多太多。总之,那时候的我,是无比骄傲的。甚至认为自己是完美的。没有人能够比得过我,也几乎没有男人能够配得上我。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总觉得人们在说出“警花”这个词的时候,有意无意地带了些戏谑和调侃的成份,仿佛我是个靠着脸蛋混饭吃的女人。可能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当我认为自己不再有当年的美貌和姿色的时候,我对“警花”这个称谓产生了警惕性。

在某些场合,再有朋友向陌生人介绍我的时候,他们是这么说的,“这便是我们当年的警花……”自然而然地,在警花前面加上了“当年”二字。

好汉不提当年勇,女人也不愿提当年的美。我不再允许别人当我的面称我为“警花”。他们每提一次,我便阻止一次。

久而久之,“警花”便被“警官”替代。

现在人们都叫我李警官。当我听到人们叫我李警官的时候,我觉得受到了敬重,绝无戏谑调侃的意味,我很享受这种被尊重的感觉。

本来我也不是个靠脸吃饭的人,我靠自己的能力。但是。我毕竟是个女人。女人都有自恋自爱的一面,每当我回想起从前的自己,想起那个明艳动人的自己,人前人后被唤作“警花”时的那种辉煌和自信,对比现在的我——那个失色而孤寂的自己,不禁黯然神伤。

今天是我生日。每年的这个日子,我会有点难过。我没有过生日的习惯,以前没有,现在更不会。女人过了四十,就如人生走到了分水岭,如果说四十岁之前走的是上坡路,那么,四十岁开始便已经在走下坡路了。

翻看手机黄历,才知道今天是春分。今年的春天也走到了一半。春分一过,千娇百媚的春天就会进入凋零颓败。春的脚步几乎是稍纵即逝的。然后迅速跌入漫长又无聊的夏天。

我从单人床上爬起来。这张床,是我分配进单位的那天买的,陪伴了我二十年。我一直想换一张大床,但是,大床需要大房子配。我这二十多平米的蜗居实在放不下太大的床铺。

二十年住下来,杂七杂八的东西越来越多,塞满了所有的柜子,连桌子和沙发都堆满了各种衣物,空间逼仄到令人窒息。

我做梦都想换一套大点的房子。拼命工作了二十年,仍然没有结果。这座城市的房价实在太高,我每天穿梭于上班和下班的路上,望洋兴叹,无从下手。

但是,要在几年前果断下手,也还是可以的。现在想来,真是后悔莫及。这二十年来,我几乎把业余时间全用来炒股了,从五万、十万炒起,后来慢慢炒到了几十万、几百万。每年的股票总有跌有涨,但总的趋势是好的。直至2012年,我的股票已涨至600万。也是我运气好,我买入的几支股年年疯长,最后我把所有的工资积蓄全砸了进去,我想再涨几年,涨到千万以上,我就可以像叶小艾那样去住别墅,去随心所欲地旅行了。

叶小艾是我的一个闺密,她的生活让我羡慕。她在三十岁那年便把一份好好的工作给辞了,一个人云游四海、自由自在,偶尔写几本书。一个有家庭、有孩子的女人,硬是把生活过成了单身贵族的模样。有时候,我也很替她老公抱不平。她老公又帅又会赚钱.暗恋他的女人一定不少,但他就是喜欢默默守在家里,等待叶小艾一次次地游山玩水归来。他们夫妻俩的关系是,纵然小艾虐他千万遍,他待小艾如初恋。

有时候想想,满世界的男人都是犯贱的,他们不喜欢把他们像爷那样来伺候的贤慧女人,却宁可去爱叶小艾那样整日没心没肺的天真又自我的女人。

话说回来,作为一个女人要活到小艾这份上.应该也知足了。有着家庭和男人的支撑。小艾总是坐着说话不腰疼。当我羡慕她能够拥有大把大把的自由和时间去旅行时,她说,“亲爱的,你也可以啊。”

“我哪有时间,我要工作啊。”我尖叫起来。

而小艾却轻松地回答我:“你可以把工作辞了。”

这个女人,她有房子,有积蓄,有老公垫着底,当然可以把工作辞掉。而我呢,我赤条条一个人,要是把工作辞了,不就活活把饭碗给砸了,逼我走向绝路!

现在想来,要是当时真就听从小艾的建议.说不定我的人生格局早就发生了变化,至少不会像今天这么倒霉。

小艾正式劝我改变生活方式有两次.第一次是在我35岁生日那天,那年我的股票已炒到三百多万.小艾帮我算了一笔账,就算工作满三十年退休,工资加奖金算它每年十万,干满三十年,也就三百万。还得除去乱七八糟的生活费和各种开销,能存下来的钱其实不会很多,接下去就是靠那点养老退休金过日子。让人可怕的是,青春一去不复返,青春岁月是没法存放的,混到退休后,纵有大把钱财,也玩不动了。不如趁早辞去工作,把股票的三百万取出来,一部分用来理财,一部分用来生活和旅行,如果遇上好的工作就再就业。总之,怎么着都不会饿死的。

小艾的这番话确实让我动过心的,但是,我下不了这个决心。虽然我的工作天天搅得我烦躁不安,再这么下去,我都怀疑我哪天真就得了狂躁症也说不定。

我是一名女警官,负责处理经济犯罪侦查这个部门的工作。每天上班,我的办公室就像永远处于忙碌状态的门诊部。来咨询和报案的,都是被骗去了大把钱财的人。他们个个哭丧着脸,带着愤怒激昂的情绪,每一句话都喷着火星子,把我当作最后一根救命稻草,需要我去替他們申冤,立法,讨回公道。

而事实上,在大部分的时间里,我所能做的,也就是耐着心,听完他们一遍遍地控诉和极不稳定的讲述,再根据不同情况去作分析和总结,最后才能够根据他们提供的情况,为少部分人去立案调查,大部分人提供的证据和信息都是没办法帮他们立案的。因此,劝退他们是一件艰难的差事。endprint

每天每天我都处于怨声载道之中,听取各种被骗的过程和伎俩。我总是自嘲地说,我的办公室,就是一个“丧事处理中心”。

我不知道这个世道哪儿出了问题,怎么会有那么多骗与被骗事件发生。我对人性越来越心怀恐惧,我从不信任任何人。这是一个没有原则、也没有信义的世界。我的工作确实让我烦透了,烦到极致,但我就是下不了辞职的决心。

小艾第二次向我提出这个建议,是在2012年春天。我请她吃饭,因工作的事情,我跟她倒苦水。她默默听我发完牢骚。那天的她正从西藏回来。西藏是我做梦都想去的地方,可是,一直凑不够假期,没有时间去。而小艾却用了几年时间,差不多把西藏的每个角落都走遍了。她的洒脱和行走真的让我羡慕不已。记得那次的小艾是这么对我说的:

“亲爱的,你都已经是个奔四的人了,等到退休至少还得混十几年,干脆辞职换种生活方式多好,或者,你不辞职也行,把那六百万从股市里取出来,去换套像样的房子,再去买辆车。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体面一点,然后,再去找个过得去的男人嫁了,日子怎么着都能过下去的……”

我承认,小艾说的每一句都是大实话,都是为我好,但却句句戳到我的痛处,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酸味直往心头上涌。

那天和小艾分手后,我一路上都在咀嚼回味她的每一句话,越回味,越不是个味儿。你再仔细想想,她的意思是说,我是一个奔四的女人了,早就没戏了,是个没有什么姿色的黄脸婆了,我需要为自己准备一套房子,买一辆车,再把自己打扮打扮,才有资格去找个男人混日子,还只是个“过得去”的男人

她居然这么看我!

我就不信,我真的已经混到这般地步了?需要自己买好房、买好车,才有条件去勉强找个过得去的男人来陪我过日子?在这个世界上,真就没有男人喜欢我了吗?难道一个都没有了?

莫明其妙的坏情绪涌上來,堵住我的胸口。

那天的我哭了。

哭完之后,我又开始跟自己较劲,我为什么一定要有个男人过日子,这么多年走下来,所有人都对我说,我是个可以靠脸吃饭的人,但我拼的从来都不是我的年轻美貌,从来都不需要去讨好男人,而是拼能力,我靠自己吃饭,我怕啥!

我当然没有听从叶小艾的建议。

说来也是怪我贪心,我想等到股票涨到上千万的时候,才把房子买到小艾的小区去,与她去做邻居,告诉她,她买房靠她男人,我什么男人也不用靠,我靠自己!

然而,过了那个春天,股票从六月开始暴跌,一下跌到四百万。小艾又劝我赶紧把那四百万撤出来。但我不甘心。那可是我十多年来的心血,我抱着赌徒的心理,决定再等等。我就不信涨不到千万,怎么着也要回到原先的六百万去,我才肯撤出来。

紧接着6月26日发生股灾。我买的股票都暴跌至谷底,血本无归。

所有的梦想瞬间化作泡影。

每次想起这件事,我的心都会绞成一团。疼痛是难免的。我交上了八辈子的霉运。二十年的积蓄一夜间被漂洗干净,再也没能力买车换房。

我心里很清楚,哪怕我再吭哧吭哧干上二十年,不吃不喝把全部薪水都存起来,也只能攒个几十万,在这座城市我连个厕所都买不起。我这辈子算是完了。

等奇迹发生吧,也许会有奇迹,——我宅在我的蜗居里,偶尔会这么想一下。但,那不过是个小市民的想法,我是个警官,是个受人敬重被人视作标榜的警官,必须保持我的理智和清醒,我从来都不相信奇迹。

今天的阳光好得有点过分,春的气息波浪般荡漾翻滚,不断诱惑着我走出去,走出去,去干点儿什么。哪怕什么也不干,就去看看花,也是一件美好的事吧。我没能抵挡住春色的诱惑,决定去西湖边走走,去看看盛开的桃花、樱花和梨花。

我为自己扑了点粉底,但怎么也遮盖不住渐渐清晰出来的皱纹和雀斑,脸上的皮肤松弛了,再也没有了年轻时的光泽。我不得不再次提醒自己.过完今天,我就是个四十出头的中年女人了。

好在我还没有发福肥胖,拥有一张标准的瓜子脸。从前的同事和姐妹们都说我跟章子怡很像。无论是脸形还是体形。我自己倒不觉得,毕竟气质和气息都不一样。但听得多了,也便渐渐地觉得像了起来。每次照镜子,我会恍惚看见一个像章子怡那样楚楚动人的自己。我会对着镜子自嘲:你这么美丽动人.怎么就没一个男人爱上你呢?

拾掇好脸蛋,我翻出那条粉白色连衣裙,那是二十年前一个男人从日本买回来送给我的。他跟我说。这条裙子让他想起富士山上的樱花,有着娇艳柔美的质地,看着这条裙子无端端便会生出些怜惜。

当年的他,一定也是无端端地怜惜过我的吧。我忍不住叹息一下。一尺八寸的腰围,也只有我这么瘦的身材才能穿得下,不松一分,也不紧一分,恰到好处。

我双手叉腰,在镜子前转了个圈,站得离镜子稍远一些,皱纹是看不出来的,远远看镜子里那个粉白色的自己,感觉就像一朵刚从树上掉落下来的樱花。只是,身边再也没有了怜惜的目光。那个送我裙子的男人,早已娶了别的女人为妻,长期定居日本,再也没来找过我。

西湖边的游人可真多,我还没下出租车,就远远望见断桥上人山人海,把断桥挤得水泄不通。我突然一阵烦躁。有闲心情出来游西湖的,要么是拖儿带女的一家子,要么就是谈情说爱的恋人。我一个中年女人,混在热闹的人流中,和他们挤一起去赏花,总有点尴尬和别扭,还有那么一点儿不合时宜。说什么我也不能让别人看出我深藏于内心的荒凉和孤寂。

我想找个人陪我一起看花。

找谁好呢?

我想起那些曾经追求过我向我示过爱的男人们,他们在我的生命中一个个飘过,并无扎根的勇气和痕迹。用他们的话说,是我当年过于骄傲。骄傲到目中无人,而导致他们的退缩。记得有人这么评价我:“你是人间四月天,又美又残忍。”

我从鼻孔里发出一声冷笑,这些人,他们懂得如何去爱一个女人吗,真的懂得如何去对一个女人负责任吗?他们无非都是见异思迁、功于心计的一群人。我打心眼里瞧不上他们,他们爱的都是他们自己,而不是对方。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一定会有个对的人在那里,只不过我还没有遇上他。我一直期待着能够遇上那个对的人,想像他的每一个行为、每一个呼吸、每一次忧伤和心跳都只为我一个人,我想做他最美最动人的公主。endprint

我的公主梦做了一辈子,梦中情人却从未在现实中出现过。

我的食指在手机屏幕上往下滑动。通讯录上的名字宛如长蛇,至少也有四、五百个人的号码存在手机里。但这些人,大都是萍水相逢,或者只是工作的缘故随手一存,一年都不会联系一次,但又没有删。怕万一哪天有事又联系不上了。

还是找个闺密陪我吧。在这座城市里,除了叶小艾,我还有个闺密叫姚芳芳。我知道,小艾是不会陪我来看花的,她对这座城市的花花草草根本不感兴趣,她的兴趣在遥远的远方,在我们够不着的需要有足够勇气去冒险的地方。我一度怀疑小艾有自虐倾向,放着安逸的日子不过,偏要一个人跑出去受苦折腾。

我拨通了姚芳芳的手机,她是我惟一可以随叫随到的人。她和她老公离婚十多年,儿子归她婆婆管,重新回到单身生活。重获自由后的她开始频繁换情人,一般交往都不会超过半年。最近那个男人跟她好了一年多,居然还没换,我估计也快了.她应该不会真的去爱上一个男人。她是个活明白的人。她和我和小艾都是同一年出生,但她特别精通世故。她总给我们俩灌输这样的概念:这个时代的女人比男人要靠谱,只有女人与女人之间的情谊才能够地久天长。

芳芳不相信异性之间会产生真正的欣赏和彼此怜惜的感情,她对爱情不抱任何幻想。她跟男人的交往,只剩下性。她认为,爱情和男人和性,都是拿来消遣和打发光阴的,彼此喜欢了便在一起,不喜欢了便分开。

芳芳一直这么对我说:“一个女人真的没必要去走婚姻路线的,完全可以一个人自由自在过日子。”

——又是一个坐着说话不腰疼的人!从恋爱、结婚、生子、离婚,换情人……她什么都干过了,早已尝尽人生百味,当然可以退回到独身的自由中来。

而我呢,没爱情、没男人、没有家庭、也没有孩子,什么都没有。我赤条条来到人世间,仿佛就是为了来体验一场无边无际、无穷无尽的孤独和虚空。

我的生活一成不变,波澜不惊,连同我的工作。从警校出来第一天上班开始,就把自己吊在一棵大树上,一吊二十年。就目前的状况,我还得继续吊下去,不然,我就得饿死。

说到工作,我不得不佩服芳芳。她换工作的速度比换情人还快。仿佛工作对她来说,并不是为了赚钱谋生,而是为了体验和感受,或者只是为了好玩。

芳芳从小喜欢画画和音乐,是美术系的毕业生。当过大学里的美术教师,做过电台DJ和播音员,担任过广告公司的市场总监,做过导游。开过一家音乐咖啡吧,因负担不起逐年上涨的房租而被迫关门。接下来她埋头画过几年油画,后来又放弃。现在她开一家淘宝店,专卖各类品牌女包和时尚女装。她自己不定期地去国外进货,聘了几个伙计,帮她每天发货和管理杂事。除了去进货,她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和情人约会、花天酒地,把生活过得无拘无束又自由自在。

这么多年下来,对于她习惯性的跳槽和换工作,我早已不再惊叹,但当她决定开淘宝店,我曾劝阻过她,总觉得干这个行当不那么体面,适合庸常人干。

芳芳则不以为然。她表示,这是她干过的所有行当里最体面的工作。不需要与人面对面扯淡,也不需要看人家脸色,一切按网络规矩进行,她觉得从未这么轻松自在过。

几年下来,她居然靠这家淘宝店赚了不少,买房和买车的钱都是从淘宝上赚来的,不能不令人刮目相看。有时候,我也想,我要是也能像芳芳那样拿得起放得下多好。

我想快点见到芳芳。

芳芳居然没接我电话。连续拨了几遍,都无人接听。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情。她可是个机不离身的人,纵然跟她情人在床上厮混,只要是我的电话,她也会停下来先跟我说上几句再挂掉。

到底出了什么事了呢,我越想越纳闷。

真的不想辜负大好春色,真的好想去花团锦簇下走走,却没有一个人可以陪伴。阳光依然明媚,赏花的心情却已荡然无存。

突然想起一件更为迫切的事要做,我得去趟医院。我这次的例假又推迟了一个多月,来的量一次比一次稀少,半年前我就跟小艾和芳芳说起过此事。她们都认为是因为内分泌失调所致,劝我去配点药调理下。

她们都说得轻描淡写,之后也没再提及此事。仿佛这事儿就跟得个小感冒没啥区别,吃点药能好,不吃药也不碍事,一样过得去。

而我却隐约不安,直觉告诉我,最近我的身体一定出了什么问题,很不对劲。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让我心生恐惧,但到底恐惧什么,却又说不上来,只是迷惘和烦乱。也正因这份莫明的恐惧心,让我拖延至今。迟迟不敢去医院。

此刻的我,忽然心一横,与其疑虑重重地恐惧着,不如早点揭开谜底,该怎样就怎样,好歹给自己一个交待。

如果说到医院之前,我还多少抱着些侥幸心理,但愿所有的恐惧都不过是一场没必要的自我疑虑。谁知道,医生的诊断却像一阵强暴雨倾盆而下,泼得我满身满心冰凉透骨。

“由于长期过度疲劳和焦虑,引发肾功能衰退,导致内分泌严重失调,提前进入更年期状态……”

我游魂一样飘在路上,手里紧紧攥着病历卡,脑海里不断翻涌起“更年期”这仨个字。“更年期”意味着绝经,绝经意味着一个女人已进入她的世界末日,女人应有的某些能力和權利将被永远划上句号。

如果说,我的股票亏损让我面临经济上的绝路,而被宣告绝经,却是我做女人永远的结束,绝没有从头再来的可能性。多么可怕!

一滴滚烫的眼泪滑下来,跌进嘴角,又咸又涩,我发现我已经哭了起来。我还没来得及结婚呢。我想拥有一个家,我还想要一个孩子,想听见小生命喊我妈妈,对于未来生活我还有太多太多的憧憬和梦想,而此刻的我却孑然一身,连个爱我的男人都没有

想起那个妇科医生冷静、同情、充满疑惑又略带嘲讽的目光,她在写诊断结果的时候,几次翻看病历卡上填写的病人信息:李晓莉,女,41岁,未婚。

我知道女人早晚会进入更年期,但从没想过自己突然便进入了更年期居然还这么早。完全措手不及。就如我从来都知道我们每一个人早晚都是要死的,但从来没想过死这件事会发生在我身上。endprint

芳芳的电话终于回过来了,知道我正一个人在街上游荡,便给了我一家饭店的地址,让我过去和她一起吃晚饭。

其实我一点胃口都没有,但我实在不想回到一个人的蜗居里去,回去又是独自面对冷锅冷灶,满身满心冰凉的绝望。我想找芳芳说说话。告诉她我的不幸,希望她会有妙招帮我度过这个坎,让我从万念俱灰的情绪里走出来。

在那个小而精致的包厢里,并不是芳芳一个人在等我,而是两个人,她和她情人在一起。多出来的那把椅子,显然是为我临时添加的。

还没等我坐稳,芳芳便热情地为我介绍她的情人:

“他就是欧阳,我几次跟你提到过他。”

“岂止几次,我已听过无数遍了,我们哪次见面你不提到他的!”我故意加重语气。

芳芳和欧阳的目光瞬间交织于一起,如电闪雷鸣般流光溢彩,那种难以言喻的甜蜜和暧昧溢于言表。

欧阳大概比芳芳大两三岁的样子,剃干净的平头,中等身材,看上去很有力量。芳芳说他平时一直在坚持长跑和打球。四十多岁的男人,就如一枝绽放的花朵,而女人一爬上四十,基本就无药可救了。而芳芳竟也是个奇葩,完全逆生长。她喜欢穿白色或粉嫩的纱纱裙.天天把自己打扮成妙龄公主的模样。脸上不要说皱纹和斑点,就连一点点皮肤松弛的迹象都没有,皮肤光洁如少女。我知道她用的化妆品是全世界最奢侈的品牌,但她坚持认为永葆青春的秘诀绝不在于化妆品,任何奢侈的化妆品,都抵不过恋爱对于一个女人的滋养来得更重要。

恋爱需要男人。我细细品视着欧阳,这个给芳芳滋养的男人,又是一个已婚的,他很绅士地为芳芳夹菜添酒。体贴入微、呵护备至。我想像着他在他妻子面前会是怎样的一副嘴脸和德性,突然一阵恶心。任何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行为都是耍流氓。我始终这么认为。

我及时收回恶毒的目光,我怕我的目光会伤到别人。事实上,他们俩的眼睛里只有对方,丝毫没把我放进眼里去。

芳芳光顾着甜蜜,一点没顾及到我的感受,也不问问我今天干了什么,打电话给她有什么事,是否遇到了什么问题……她只顾着傻乐、享受。她的甜蜜幸福如太阳光。强烈地照出我的阴郁。我的心情愈发暗沉,绝望的情绪再度控制我,我渐渐失去耐心,没法去正常应对眼前的局面。

芳芳的注意力全在欧阳身上。我坐于其中,却并不融于其中。我终于没忍住,故意打断他们的打情骂俏,问她为什么好几个电话都不接。

她和欧阳对视一下,突然就笑起来,神情诡异而会心。她嗔怪又略带羞涩地朝欧阳努了努嘴,说,“都怪他,干起那事儿来,就没完没了的,死活都不肯让我接电话。”

——我听明白了。

我在心里暗骂:狗男女,大白天的又开房!

芳芳从来都不向我隐瞒她的任何艳遇和秘史.这种事对于她来说仅是小菜一碟。平时的我也爱听她没完没了地说东扯西。不过这一次,她好像看出我并没有与她分享的快乐,而是有点尴尬和不悦。她便巧妙地岔开话题,故意向欧阳推荐我:“我这个闺密啊,当年可是一朵警花,受无数人垂涎追捧,刚从警校毕业那年的选美会上,还获得过全省最美女警的称号呢。可惜男人们都不怎么长眼。她现在仍然单身。你身边要是有合适的男人,就帮她介绍介绍……"

只要有外人在场的任何聚会,帮我牵线搭桥做推销工作已经成为姐妹们绕不开的话题。对于她们的善意行为,我心存感激,但此时此刻,我却犹如芒刺在身,既难堪又无比沮丧,真想有个地洞让我直接钻进去算了。

我无比沮丧地说:“求你别来这一套了,在这个世界上已经不会有人要我了。”我希望她能顺着我的话进去,陪我多聊聊。

芳芳大惊小怪地搂住我,说:“亲爱的,你可别这么说,男人们瞎了眼,至少我是爱你的,我们是一辈子的亲姐妹。”

“你爱我吗?”我已大难临头。她却一边和她情人眉来眼去做各种撒娇状,一边跟我打情骂俏假惺惺地说着爱我。她的更年期为什么就不提前?到她绝经那一天她还会和她的情人欢快得起来吗?我知道我这么想有点恶毒,但在我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当然爱你,我们都交往二十年了,好到无话不说,比亲人还亲,任何事情都不能分开我们!”

听完芳芳的話,说不出来什么滋味,我突然鼻子一酸,目光从芳芳脸上收回来,又从欧阳身上扫过去,最后,目不转睛地重新又停芳芳脸上。听见自己脱口而出:“这个包厢有点小,三个人的爱太拥挤,我还是走吧。”

芳芳追出来,说:“怎么说走就走?菜还没上完呢,你都没吃饱。”她要拉我回去。

欧阳也追出来。当然,他追的是芳芳。我看着他拉过芳芳的手臂,两个人又自然而然地缠绕在一起。

我一转身.有点负气似的,头也不回地跑开了。

听见欧阳在身后嘀咕:“她好像很爱你,她是否真的爱上你了?”

他的声音不算很响,但恰好让我听见了。

我怎么会爱上一个女人?我又不是同性恋!我很想转过身去给这个男人一记响亮的耳光。但我没有这么做,只是快速离开了他们。

天光暗沉下来。我在灯影下漫无目的地走着。我多么想找个人说说话,倒倒我的苦水,我想我不能一个人度过今晚,我会憋死。

我把电话打给了叶小艾,也不知道她在哪儿,无论如何,我要跟她说上几句。

小艾又到了拉萨,这次她带着女儿去玩,娘俩正在布达拉宫广场散步。听着小艾自由散漫的声音,我突然哭出声来,我多么向往小艾啊,她让我又羡慕又嫉妒。我听见自己带着哭腔在对小艾说:

“我也想去拉萨,也想有个女儿,想要带着她一起去旅行……”

“亲爱的,订张机票飞过来吧,我们在拉萨等你。想要个女儿也不难,去找个合适的男人生一个,或者,直接去领养一个,很简单。”

很简单——这是小艾的口头禅。

任何天大的事情在小艾那儿都会瞬间变得很简单。其实,是她太天真,天下哪会有这么简单的事!我要是订了机票去拉萨,明天的工作谁来干,领导肯定会给我穿小鞋,搞不好连工作都砸了,到时候谁来养活我?endprint

我一个堂堂正正的女警官,让我随随便便去找个男人生孩子,这说得过去吗?如果去领养一个,人家还以为是我没有生育能力才终生不嫁,我才不愿背这个黑锅呢。再说了,我辛辛苦苦赚钱去替别人养孩子,养大了还不知道跟不跟我亲,说不定哪天还会被别人认领回去,我没那么傻!

我將我的顾虑滔滔不绝地说给小艾听。小艾听完,叹息一声,说:“你就不能简单点吗,你管人家怎么想,你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那是你自己的选择,想那么多累不累?咱活自个的,又不犯天条。”

我据理力争:“你不在体制内,又不在我的岗位,身边所有的人都在挖空心思、尔虞我诈,你永远都不会懂得我内心里的那份恐惧和不安。”

“既然那么恐惧和不安,不如离开单位,换个活法.这还不是很简单的事。”小艾说。

“你说得很对,但我做不到。”

“生活其实很简单,虽然它没那么安全,但也没你想像得那么多危险和恐惧,你是被自己的臆想给绑架了,你得学会替自己松绑,生活说不定立即就会发生逆转。”

“还能有什么惊天逆转,我已人到中年,难不成还会遇到个王子来娶我为妻,再顺手送我个城堡,又让我怀个亲骨肉,从此生活在童话般的日子里……我可没那么浪漫,也没那么天真。”说着说着,我开始哈哈大笑起来,直笑到泪流满面,止也止不住。

“别这样亲爱的,不要硬是把自己的路堵死。天真并不是什么坏事,如果你真有足够的天真,说不定就会创造出非凡的奇迹。”

小艾继续以她最天真的方式劝导我,完全不着边际,我实在不想继续这种交谈了。我需要实际的、可操控的、可以直接运用到我生活中来的务实的对话。

我不得不硬着头皮把话题拉回到悲惨的现实中来,我对她说:“我下午去看过医生了,我已提前进入更年期,很快就会绝经。可是我还没来得及结婚,连个孩子都没有,一切都来不及了,你知不知道,我很不甘心!”

憋了大半天,终于对小艾说出这些话,我又忍不住哭出声来。其实我知道,这种事情小艾也是没有办法的,但我总抱着侥幸心理,希望能从她嘴里听取些建议,哪怕听些馊主意也好,万一她有什么好办法,能够帮我打通任督二脉,给我一缕看见希望的曙光也是好的。

令我意外的是,这件事并没让小艾感到意外,她似乎不觉得绝经这件事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有多么严重。

她稍稍安慰了我几句,果然便开始出馊主意,她让我赶紧去找个男人谈恋爱,哪怕不结婚,至少可以圆一个有孩子相伴的梦想。

扯到后来,小艾突然想起李方正。她说李方正已在半年前离了婚,让我主动去找他,说不定我们还能够在一起生活。

要是小艾就在我面前而不是在遥远的拉萨,我想我会把手机劈头盖脸摔过去。“就算天下男人死绝了,我也不会喜欢上李方正。”——这句话我在二十年前就说过,她又不是不知道。

李方正是我高中同学,长得肥头大脸、矮个子,天生懒惰散慢,不好学,也不长进,只知道天天晒太阳对着天空发呆。在我就读警校那年,他勉强考进师范,师范学校和我们警校相隔不远,他几乎每周骑着自行车来看我,请我吃饭,有时请我去看场电影。我高兴了就跟他去。没空就拒绝。有时候拒绝他的理由是跟别的男同学去约会,他也不计较,等到下个周末,又若无其事地骑车过来看我。所有人都看出来他在追我,可他又穷又丑也不浪漫,我根本不会爱上他,连一点点喜欢他的心都不会有。他自己也感觉到了。

到大三那年的圣诞节,所有男生都在对自己心仪的女生挖空心思送礼物,他也做了一件完全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一个人扛了把锄头,爬进学校旁边的公园里,偷偷挖了一棵比他个头还高出一半的水杉树,当作圣诞树在圣诞节那天搬到女生寝室送给我。

那时的他有点伤感,对我说:“我知道我配不上你,我也买不起贵重的礼物,但我一直想为你做一件浪漫的事,希望你会记住我,我爱你。”

这是他第一次送我礼物并对我说“我爱你”。当然,也是最后一次。他在所有女生惊愕又充满嘲讽的笑声中离去,再也没有来找过我。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我还是有点感动的,但更多的是为他的行为感到滑稽、可笑和荒诞。好在他还是个识趣的人。自己打了退堂鼓。

小艾说:“二十年前是二十年前,现在是现在,待人对事的观念要稍微变一变,要求也要降下来一点,给自己多点余地。”

我太清楚小艾的意思,她转弯抹角说这些无非是在劝我,都四十出头的女人了,可以“贱卖”了。我真想扇小艾一记耳光,但我扇不到她,我只能愤慨激昂地对着电话说:“他妈的,老娘我都已经熬了二十年了,要是现在我还回过头去找李方正这种又丑又穷的二手货,老娘我也太没出息了,我身边的同事会怎么看我。当年的同学们又会怎样来笑话我,我的脸面还往哪搁!”

小艾在电话那头尖叫起来:“求你了亲爱的,别再说老娘啊、二手货的,这些粗俗的词汇真的不适合你,你是优雅能干的女警官,这些话说多了,会影响你的气质。”

我直接把电话挂了,我不想再听小艾多说什么,我们本是不同的人,不同的生活不同的经历不同的追求,三观当然也不一样。我在心里有点讨厌小艾,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很不喜欢她总是用教育的口吻跟我说话,尤其最近,我喜欢偶尔说几句粗话,觉得很爽,有一种既解闷又解气的感觉,但她总是想方设法阻止我,老跟我说,你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我们同龄,她凭什么就拿她那点儿生活经验居高临下对我指点江山。

我也知道大多数时候,小艾都是真心为我好。交往这么多年,小艾帮我介绍过三个男人,当然都是在我三十岁以上被归类为大龄剩女之后。

小艾帮我介绍的第一个男人,是个旅游局副局长,离异,有个十来岁的女儿归他前妻。那年他四十,我三十四。我对那个局长印象不错,还蛮喜欢他的,他说他也很喜欢我。但我知道,喜欢和爱还是有一定距离的。

交往过一段日子以后,他试探着问我愿不愿意嫁给他。但也只是试探,并没有正式向我求婚的意思。如果他爱我,爱到想娶我为妻,就坚定不移地向我求婚好了,我认为没必要来对我进行一番试探。endprint

我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答应一个内心对我还不够坚定的人的求婚呢?我当时含糊其词,只是说,你在下面地级市工作,而我的工作单位在省会城市,要是我俩生活在一起了,我们的工作怎么调动呢?

他说,这应该不是问题,到时能调动就调动,或者干脆你辞掉工作也可以。

他说得倒是轻巧。我为他辞掉工作,要是哪天他又不要我了,谁养我?

再说他有个女儿,虽然由他前妻带着,但我们总还得照顾她,给她抚养费,想来总还是有些顾虑的。当时的我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我想等到他坚决想娶我的那天再考虑工作调动的问题。

然而,那天迟迟没有等来。

我哪会想到,两年后的他由副局升为正局,又鬼使神差地被调到我所在的这座城市里任职。

有一天傍晚,我和小艾正准备找地儿吃饭,那个局长打电话约小艾饭局,小艾随口就答应了,也把我带了去。

席间我看到春风满面的他,向坐在他身边的新婚妻子以及一桌子的朋友这么介绍我:“这是我朋友小艾的好姐妹。是个相当优秀的女警官。”

我瞬息间鼻子一酸,这个我曾经喜欢过还差点就答应嫁给他的男人,我连他的朋友都不是了,我只是他朋友的朋友。

小艾帮我介绍的第二个男人是个商人,和日本人做外贸生意。

“无商不奸,无奸不商。”这个先入为主的理论,让我不得不用审视的目光去看他。虽然他表面看上去温文尔雅、谦逊无比,但我总觉得他内心藏满算计和阴谋。

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在一家咖啡馆里,小艾为我们简单引见了之后,便故意找借口出去打电话了,丢下我们面对面坐着说话。

那男人很诚恳地告诉我,他出身农村,家庭条件不是太好,也没受过很高的教育,这么些年一个人在城市打拼很辛苦,几乎所有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事业上了,一直就没时间好好谈恋爱,转眼就快奔四了,父母催他找个合适的对象结婚生子。最后他说:“我是奔着婚姻来的,知道你也过了最好的恋爱年龄,今天见了面大家感觉不错,你让我蛮喜欢的。如果你同意,我们马上就可办手续,如果你要再考虑考虑,请给我个大概日期,我等你回复。最近我会很忙,日本那边刚接了几个项目,请多担待。”

他的态度有着绝对的诚恳和坦率,但恰恰是他过于的诚恳和坦率,让我感觉很别扭。这哪像是男女之间的情感交流,分明是在谈一桩交易。说实在的,从第一印象来说,我对他并不反感。我也是個奔四的女人,也是冲着婚姻去的,确实没有更多的时间容我们去磨磨叽叽浪费时间。但是在婚姻之前。总还是需要点爱情的吧,若一点爱情都不谈,就这么直接进入婚姻,牢靠吗?我可没有先结婚后恋爱的勇气,万一结了婚,发现对方并非理想伴侣,这后半辈子的日子可怎么过,万一过不下去呢?

“过不下去你可以离啊!”小艾说。“理想伴侣也不是等来的,有时候是需要勇气先跳进去,通过磨合和交往说不定就会紧紧粘合在一起。不见得爱得死去活来的两个人进入婚姻之后。就一定能够白头到老,也有中途不欢而散的。人生无常,爱更无常,不如换一种心态去积极应对。”

我承认,小艾虽然简单天真,但口才确实不错。只要给她足够的时间,相信她一定能够把死人说活,把活人说到痴狂。我知道她苦口婆心也是为我好,但我还是觉得。她用这套歪门邪道来诱导我实在太不负责任。

说起小艾帮我介绍的第三个男人,那就更离谱了。她和那个男人,也是在朋友的聚会上刚认识的,一听说对方离异单身,觉得年龄个头看上去和我也般配,就急于把那人介绍给我。我们约了在西湖边的“两岸咖啡”见面。

见面那天,小艾临时有事不能陪我,便把她的车借给我,她自己打出租车去办事了。小艾说那男人姓吴,她朋友称他吴总,在聚会时开一辆很炫的卡宴跑车,感觉他很有钱,可能拥有一家什么大公司,但她并没来得及仔细调查他的背景,让我自己好好把握。

我开着小艾借给我的“甲壳虫”,心里很不是滋味,一路翻江倒海地想着各种心事。我还想着,要是我当时听小艾的话,把股票的钱早点提出来。不要说一辆“甲壳虫”,就算卡宴跑车也够买好几辆了。这半辈子,我怎么活着活着,就把自己活成现在这个样子了呢?

想想自己都人到中年了还四处赶着去相亲,连一辆代步的车子都买不起,真是沮丧极了。越想越心酸,越想越瞧不起自己。想起那个财大气粗的吴总,一定开着他的那辆豪车过来,他这么事业有成的男人,会看上我这么个小公务员吗?

开到咖啡馆楼下,我真的就想调转车头回去算了,我已预感到这肯定又是一次丢人现眼的约会。

正当我犹豫不决的时候,手机响了,是吴总打过来的,告诉我他已经在二楼靠窗的座位坐着等我了。他说他剃平头,穿白T恤,靠窗有棵大樟树。他还开玩笑说,二楼还有几个穿白T恤的年轻人,让我千万别找错人,要找到最成熟最老的那个,就是他。

毕竟有钱人,玩笑也开得有底气。听得出来他应该不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我的心稍稍放松下来。故意把车停在了一个角落里,鼓起勇气上了二楼。

男人们在夏天仿佛都爱穿白色T恤。正如吴总所说,二楼确实坐着几个身穿白T恤的男人。但我一眼就认出了吴总。除了他在电话里事先对我的描述,更是因为他自身的醒目。是的。这是一个绝对醒目的男人。看见他,我才信服了事业有成的中年男人绝对是一枝最炫目的花朵的说法。他浑身散发出来的那股自信和魅力,无论让他置身何处,都会是一道最耀眼的亮光。更可贵的是,他仍然保持着不错的身材。一点也没有中年发福的迹象。

我走近他。他微笑着站起身,礼貌地与我握了握手,并对我说:“幸会,陈警官。”

“你帅呆了!”那个瞬间的我,忍不住脱口而出。

吴总愉快地笑一下,立即说:“你很美。看上去比你实际年龄要小好多,像个小朋友。”

其实他比我大不了多少,顶多年长五六岁,但他喜欢以长者自居,把我当小女孩来宠。女人不都喜欢被男人当孩子般来宠爱和保护吗。这种感觉太棒了。endprint

点咖啡的时候,为了显示自己的档次和与众不同的个性,我故意点了一杯店里最贵的极品蓝山,还叮嘱服务生千万不要加糖。

——那都是从小艾那学来的,她走南闯北。尝过咖啡无数,每次跟我说,好的咖啡最好不要加糖,就要尝它最纯正的原味。

天地良心,我从来就没喝习惯过,每次都苦得想掉眼泪,但小艾却总是喝得有滋有味。她低头品尝咖啡的那副模样,又酷又优雅,令人心生嫉妒。

吴总果然对我点的那杯苦咖啡表示了敬意。他说,真正爱喝咖啡的人,都不喜欢加糖。但他却说,自己喝不惯咖啡,尤其是喝不加糖的苦咖啡,这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受苦刑,比喝药还让他难以忍受。他又说他最近血糖有点偏高,尽量不碰有糖份的饮料,他只向服务员要了一杯最简单的白开水。

事业有成,还这么平易近人,保持着一颗朴实无华的心灵。我对他又多了几分好感。接下去的交谈,应该说是自由而畅快的。他对我从事的工作表示出了极大的敬意。他说,做一警官几乎是每一个人都曾有过的梦想,他小时候就有这个梦想但一直未能实现。我按捺不住有些得意,当我把话题进行切换,聊到他的时候,他双手一摊,说,他是个一无所有的人。我心生疑惑,他怎么就一无所有了呢?吴总说,他曾经辉煌过,但不久前公司因故倒闭,还欠了一屁股债,连车子和房子都卖掉抵债了。

他又立即对我说,这只是暂时的,只要给他点时间,他还会从头来过,东山再起。

“可是,我听小艾说,她在前不久的聚會上,还看见过你开着卡宴跑车。”我试探着对他说。

“哦,那是从朋友那儿借的。”他耸耸肩膀,很坦然的样子。

我还是觉得奇怪,一个落魄的男人,怎么一点也没落魄的意味,反倒自信满满、春风得意的模样。根据我多年从事的工作和与各种人群相处的经验分析,拥有如此自信的人,无非两种:一种是真正在事业上获得成功的人士;另一种即骗子,所有的自信都是装出来的。那么,他很可能就是后者,一个骗子。

但问题是,他坦然承认自己只是曾经辉煌过,并没有骗我他有多么显赫、多么的不可一世。我有点蒙,有点吃不太准,说话开始变得收敛。但我对他确实有好感,也心生好奇。对他的好感和好奇心,促使我做出一些事后想来都是极不礼貌也不明智的行为,我向他索要身份证。

他当时有点惊愕,问我:“你要我身份证干什么?”

“我想看看。”我说。

他往裤兜里摸了摸,说:“我好像没带身份证,下次再给你看可以吗?”

我知道他在找托辞,于是,话里夹进了一些刺头,我说:“你不是来相亲的吗,来相亲总要让我知道你的真实身份吧。”

“我的身份和住址,刚不都已经告诉你了吗。”他有点诧异。

“谁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呢。”

“你不信任我?”这回他有点受惊似的笑起来,说:“你和别的女人果然很不同,不愧是一位女警官。”

他说这话到底是贬我还是褒义的,我有点分不清,但我感觉得出来,他有点扫兴的意味。当服务生上来催我们买单的时候,他又开始摸了摸裤兜,说他忘记带钱了,包也忘了带。

出来相亲居然会忘记带钱,连包也忘带,我已彻底觉得坐在我面前的那个男人,要么就是个骗子,要么真就是个穷光蛋。

他刚刚只为自己点了杯白开水,开始我还以为他有钱有底气,哪会想到,他是真的没钱。我为我的咖啡买了单,付钱的时候心里还小小心疼了一下,早知道点杯普通的咖啡就可以了,好喝又便宜。

在这种时刻,这个被人尊称为吴总的男人,神态里居然还是那么自信笃定,连一丝尴尬的神情都没有。看来,真是个在江湖混久了的人,脸皮比钢铁还结实。我刚刚对他的那点儿好感,也已荡然无存。

我望了望窗外的那棵香樟树,很不客气地跟他说再见。

他说:“你是开车来的吗?”

“当然!”我变得有点傲慢。

“要不这样,我搭你的车,带你去我住的地方看看,我家附近正好有个不错的饭店,我请你好好吃顿晚饭。”

连杯咖啡都付不起,还想请我吃晚饭。我见过无耻的,还没见过这么无耻的。居然还想让我送他回家,再骗我一顿饭钱,他还真把我当成无知少女了,还敢骗我去他住的地方。难不成还想窃财又骗色。他明明知道我的身份,他也太不把老娘我放在眼里了吧,越想越来气。

“你做梦去吧!”我说完扭头便走。

后来,当然,并不是我以为的那样的。完全不是。

吴总是某个大公司的总裁,他拥有的钱以亿为单位。那天是他司机开车送他到咖啡馆,公文包落在车里,身上确实也没带钱和身份证。他见我那副事事较真的模样,纯属心血来潮,故意逗我说他公司倒闭了,成了个落魄的欠债人。开始他是逗我,后来却是想试探我一下,是否可以与他共患难,是否信任他有能力东山再起。像他这么个男人,主动送上门投怀送抱的女人太多太多,他结过婚,也离过婚,女人也玩过不少,他知道绝大多数的女人爱他的钱更胜过爱他这个人。他最近收了心,不想再玩了,只想找个安稳可靠的女人过日子,共度余生……

叶小艾痛心疾首地把我数落了一番,说我脑子进了水,又没把握住这次大好机会。我听完她的陈述,差点背过气去,怪她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小艾说,她也是后来才向朋友打听清楚的。

其实也不能怪小艾,怪只怪我总是背运。

但事后想想,我又释然了。像吴总这种人,阅尽女人无数,怎么可能会真的爱上像我这样的女人。就算他一不小心爱上我,结了婚,他也照样会出去找别的女人偷情交欢,到那时我可怎么办?

我是不会放过他的。他应该也知道,像我这种女人是绝不会轻易放过一个背叛爱情和婚姻的男人的。他不会跟我这种女人结婚。他不敢的。

经过一个小书摊,夜市渐渐热闹起来,墙上高高悬挂着刘晓庆的巨幅照片,下面是她的新书广告。这是一个需要严重励志的时代。我对这个女人的生活充满好奇,多年前买过她写的《我的路》,二十年后她又写出新书,《人生不怕从头再来》。我又买了一本。endprint

我也需要被鼓励,需要注入某种神奇的力量。然而在内心深处,我又十分清醒地知道,人生能有多少次从头再来的机会,又有几个从头来过的人可以继续辉煌。举国上下也就一个刘晓庆,难道还会出现第二个、第N个刘晓庆吗?

人都这么说,凡是成功的女人身后都有一个男人。刘晓庆身后的男人何止一个。身经百战、历尽磨难之后的她,仍有男人愿意爱她娶她,那是因为她年老色却未衰。不仅不衰,还保持着少女般的妩媚身段和性感。听说她为了驻颜和美容,动用了各种高科技的手术和注射。

想起现在的女人们为了美。不惜让手术刀在自己脸上一刀刀划过,拉皮、去皱,或者抽脂,接受各种硅胶注入自己身体的某些部位,总之,我是佩服这些女人的勇气的。为了让自己变美,她们可以不惜付出一切代价。而我却本能地抗拒这种行为,它纯粹为了讨好男人,却让自己受尽皮肉之痛。想想就觉得耻辱。

问题是很多时候,这种行为往往吃力不讨好。我身边就有个同事,她老公嫌她眼睛小不好看,便偷偷跑去美容医院割了双眼皮。后来夫妻俩还是离婚了。理由是她老公受不了每天看她眼睑处深深的那两条刀痕。尤其睡觉的时候,灯光下她紧闭着双眼,脸上同时出现四道痕迹,突然看见很是吓人。

说到底,两人离不离,绝不是因为眼睛大、眼睛小,或者割不割双眼皮的问题,而是,她老公根本就不爱她了。当一个男人不爱你,或者不那么爱你的时候,你美不美与他基本就没什么关系了。如果他还爱你,那么“情人眼里出西施”,你在他眼里怎么着都是美的。

爱情是个奇妙的东西,它能在两个相爱的人中间发生一些化学反应。我是相信爱情的。二十年前相信,二十年后也还是相信的。只不过。爱情它从来就没有在我身上停留过。

每次回老家,我妈经常会叹着气对我说:“可惜了,你是一个没有桃花运的人。”

我知道我妈背着我给我算过命,但她并没有确切地告诉过我。她很迷信。有一次来城里看我,居然帮我买了一大束塑料桃花,插在我的床头柜上。她觉得这样做可以帮我招些桃花运。

那一束塑料桃花看上去艳俗不堪,也让我的房间变得恶俗不堪。我当然不会相信这束花真能帮我带来什么桃花运,但我一直也没舍得扔掉,一插就是十几年。每次打扫房间的时候,洗干净了又插回去,我总感觉扔了它不吉利。也许在我心底深处,也和我妈一样迷信,期待着奇迹发生。

其实呢,在这座城市生活了二十年,也还是遇到过一些“桃花运”的。虽然,都只是昙花一现。昙花般的爱情当然不能算是真爱,也就是说,我所遇到的那些男人,都不是我的真桃花,而是假桃花,或是烂桃花。我在一堆烂桃花中间寻找是否有那么一朵真桃花,真的为我绽放过,哪怕是在某个瞬间。

为我留下这条粉白色连衣裙的男人,我想他一定是爱过我的吧。二十年前的那个夏天,我分配进单位工作不久,他也在这座城市里创业,我们通过朋友认识。

每天晚上,他都约我去西湖边散步,在散步的时候,我们谈人生、谈理想、谈未来……散完步,他送我回屋。差不多散了一个多月的步,他连我的手都没拉过。但感觉得出来,他是爱我的。不敢碰我的身体,是因为他的羞涩和不敢轻易冒犯我。

有一个晚上,天下着大雨,我们不能如约去散步,我邀他来我屋里聊天。他想了好久,还是来了。

那时住的是单身宿舍,房间小,只够放得下一张桌子和一条凳子。我把凳子让给他坐,自己坐在床沿上。我们喝着白开水,聊着聊着就聊到了深夜。两个人都没有睡意,他也没有想要回去的意思。我有点想留他过夜,但又不好意思开口,就这么一直耗到凌晨。实在困极了,我头靠着枕头,身體歪在床上,说话有气无力,有一搭没一搭的。他突然便从椅子上站起来,坐到我身边,随后帮我脱掉鞋子,抱住我。

他有点紧张,身体一直在抖。我也是。那种感觉很异样,也很奇妙。他慌乱地用嘴碰了碰我的嘴唇,然后就急匆匆往下。夏天的裙子,一脱就脱下来了,他的嘴唇碰到我的脖子,然后,又朝着脖子以下探索,海绵胸罩的褡扣被他费劲地解开,从我的胸前往下掉,落在我的腹部,我的呼吸变得更紧张、更急促,满心的期待与渴望颤栗着,如风帆般鼓涨。

他却突然停下来,惊愕地看着我的胸部,两只手本能地往后缩。他的双手扑了空,显得有点尴尬。我那几乎只能被称之为乳头的两只乳房,让他实在无从下手,抚摸或者捧捏都是不行的,我基本没有隆起的部分。

我意识到了,脸涨得通红,自嘲地说:“我是个太平公主。”

他一把抱紧我,双手在我背部围绕。极礼貌地吻了吻我的脸颊。他也只能是假潇洒,装出并不在意的样子,咬着我的耳朵说:“你很美,也很可爱。”

然后,他一伸手,摁掉墙上的开关。熄掉灯,房间一片漆黑,我们再也看不见对方的身体,他想跟我做爱。

我理智地推开了他,在他耳边说:“我想等你真爱上我的那天,再给你。”

他着急地说:“我很喜欢你,从见面那天开始,我就喜欢你了。”

他接连说了两遍喜欢,而不是说爱我。如果他跟我说,他是爱我的,如果他再继续坚持想要,我想,我会给他的。

但他没有说,也没再坚持。

天蒙蒙亮的时候,他对我说,他要去趟日本。

我想,这一定是他找的借口,他不会再来找我了。我继续装傻,对他笑了笑,说:“日本回来要给我带礼物啊。”

他说:“好,等我回来。”

我们像情人那样告别。他下床穿鞋,鞋带还没系好,便急匆匆起身出门。

那个凌晨的我们,不仅不潇洒,而且还狼狈至极。

半个月后,我发现是我多心了。他并没有找借口,而是真的去了日本,回来就来找我了,真的给我带了礼物,一条粉白色连衣裙,如樱花般美丽。我以为爱情它又回来了,只是改头换面变了个模样。

可是。我还没来得及看清爱情的模样,也没来得及把樱花般美丽的裙子穿给他看,他便又飞去了日本。之后,再也没有回来过,连个电话都没有。endprint

每次翻出这条连衣裙。我都会自嘲地对自己说,我真是个自作多情的女人。

应该是从那时开始的,从此我多了个心眼,再不轻易让男人碰我的身体。除非,我能够遇到万无一失的爱情,遇到那个对的人,我才愿意付出我自己。

世上男人都贪色,都爱女人魔鬼般性感的身体。我也想过要去做隆胸手术。但照着镜子看看,又胆怯了。我实在没有勇气去尝试。我天生瘦削的胸肌,连两个乳头都是向内塌陷的。要是把两坨硅胶硬塞进去。我的胸部是否会随时遭受爆裂的危险。我也上网去搜过好多图片,有隆胸前和隆胸后的照片对比。一般都是哺乳过后的女人,乳房变得松弛下垂,不再像生育之前那般挺立饱满了,然后往里面填充些硅胶,就又变得饱满了。而我的胸肌是绷紧的,连松弛的多余的皮肉都没有,往哪儿去填充。万一手术不成功,或者填充物在里面烂掉了怎么办。种种恐惧和担忧。当然,还有一个令我担忧的根本性原因是,我还没有生育。我怕这么干会影响到我的下一代。我自己可以破罐子破摔,为了性感和美赌一把,但我不得不为我的下一代考虑。

总之,我没有勇气。

总之,每一次恍惚看见桃花就要盛开的时候,我都眼睁睁看着它迅速走向夭折。

总之,人到中年的我,还是孤家寡人一个。

总之,我自以为已懂得了男人。没有男人不爱色。比起你的思想和精神。他们更要你的身体。你若想等来一个只爱你的精神。而完全可以忽略你的身体的男人,那么,他肯定只是需要你为他传宗接代,而非真的爱上你。或者,那个男人奇丑无比又穷困潦倒,把你当成了他生命中的救命稻草。

那将是另一种不幸。

二十年,我没有换过工作,也没有换过住处,连屋里的家具和床铺也没换过,保持着二十年前的老样子。在我的人生舞台上,偶尔喧闹,偶尔繁华,惟有孤独永恒。我的日子一个个充满贞洁又郁闷,我早已厌倦,却没有勇气去改变,去过堕落的日子,我不甘心。

“大胆去爱吧,敞开心怀去爱,最终都是要失去的。”

“宁愿爱过再失去,总好过从未曾爱过。”

“对于女人来说,爱是万有,爱是一切。”

我的闺密们都这么说,反反复复这么劝我,仿佛个个都是救赎天使。她们说的每一句都有道理。我每次都认真聆听、频频点头,而只要从这个语言的氛围中走出去,一转身,我就会立即清醒,迅速把刚刚听过的全都忘掉。我只看见孤独的荒草到处疯长。

我没有经历过实际意义的爱情和婚姻,但对于人性和两性之间的交往,我还是有点生活常识的。她们说的我都知道,难道我会不知道最终都是要失去的嘛,难道我不知道爱对女人的重要性嗎,难道我不想要个男人每天在我身边陪我爱我疼我到终老吗?我天天都想啊,但爱情它在哪儿,我要的男人他又在哪儿?

日子仍在流逝。

明天又要上班,又要接待各种受骗上当之后来报案的人。

一想到每天都有这么多人。从不同的地方纷至沓来,一个个向我控诉他们五花八门的受骗过程,让我越来越觉得这个世道已暗无天日,人们都在想尽各种办法你骗我、我骗你,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

在这个屎一样臭不可闻的世界。你还能跟谁去讲道义,跟谁去谈真爱?你只能学会自我保护。想要混口饭吃,想要不被人灭掉,想要不被人欺骗,你要么去拼爹,要么拼自己,像我这样没爹好拼的人,就得学会拼自己。

有个爱讲真话的朋友这么对我说:“你的目光里全是怀疑和不信任,神情里有很深的积怨,注意要学会定期排泄,不然很容易变成一个怨妇。”

他还说:“看你这个样子,很让人心疼的。”

这句话令我心酸了一下,又暖了一下。

没错,相由心生,他一眼就把我看穿了。我照镜子的时候,也会恍惚,会突然觉得不认识自己。我变得太多。曾经的激情和梦想以及追求都风吹过山。再也无迹可寻。我心中储存着太多的积怨和愤恨。

在某个傍晚,我约那位朋友出来吃饭,跟他倾诉我的苦衷和怨忿,以及来自工作和情感上的种种不顺。

他竟然毫不客气地打断我:

“你这么喋喋不休地向我诉说你的不幸。有用吗?我又帮不了你,而且,还搞得我也心烦气躁,好好的心情被你弄得一团糟。我认为,一个人混到中年了还是那么不幸和诸事不顺,那简直就是一种耻辱,你得学会自己去消化它,尽可能地去改变你的现状,而不是把这种耻辱一再向你的朋友展示出来,这是对你自己和对朋友的不尊重。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夹缝里讨生活,都不容易,没有人愿意再去接受太多的负能量。”

他不是很心疼我吗,不是劝我要学会宣泄吗?怎么连听我倾诉的耐心都没有。我委屈得差点哭出来。

但我忍住了。他说的都是真话,每一句都像芒刺,针针扎进我的心里。我朝他无力又自嘲地笑笑,向他道歉。告诉他,我可能憋太久了,有点失控。

他挥挥手,表示不用我多作解释。可能害怕我还会继续倒苦水,甚至怕我的情绪会影响到他的胃口。他果断抹了抹嘴巴,说还有点事要去办,站起来就走了。那天以后再没有跟我联系过。当然,我也绝不会再去找他。

我也遇到过一个很愿意听我倾诉的男人,是某个文学杂志的主编。我们两个可谓志同道合,趣味相投。我们一致认为这个社会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毫不留情地用尽各种恶毒的语言抨击人性的丑陋和体制的不公。

总之,在我们看来当下发生的一切事物都是变态的、不正当的,而我们不幸生活其中。我们各自陈述,又彼此聆听,像两条平行线。我们的意见和无情的抨击闪耀着迷人的光芒,在许多个白天和傍晚的某个时刻相交相融。

每一次相见,我们都口若悬河,说到口干舌燥,内心也被搅得躁动不安、愤慨激昂。他说他的圈子和圈子里的那些人和事,我说我的圈子和我身边发生的人和事。其实,与他交谈的时间里,我只喜欢自我倾诉的那部分,他说的那些人和事,我一点都不想听。事实上,他对我说的话也一样没放在心上去,他只是假装在听,装出很认同的样子,目的就是为了接下去好让我听他倾诉。endprint

那段时间的我们,似乎都疯狂地迷上了找对方倾诉,几天要是不聚在一起发发牢骚,不抨击一下这个社会和人心,我们好像就找不到出路,就没法好好活下去。

但是,每次分开之后,冷静下来想想,会发现我们说的都是一些能把人逼疯甚至逼得没有活路的废话,对摆在眼前的铁一般的生活并不会有丝毫作用。不断积蓄起来的怨恨和不满让我们活成了负能量大全,不经常发泄倾诉,我们就会觉得超载,必需不断发泄出去。然而,在发泄的同时,又不断地注入进新的怨忿和不满。

绝望的情绪把我紧紧攫住,一个又一个日子变得窒息又沉重。越来越压抑,越来越空虚,每一个日子无聊至极。

有一天,他在我面前再次抨击身边的人与事,满口粗俗的骂娘的话,张牙舞爪间我看到他额上和手上全是青筋暴露。我忽然陷入狂躁,一股热血冲上来,我崩溃一样冲着他,也冲着我自己大声嚷道:

“你受那么多憋屈,天天看不惯身边的人与事,天天嚷着不想干了、不想活了,那就别干了、别活了,去死呀!谁拦着你了。”我的愤怒冒着火焰,炽热地在空中燃烧。

他一把抱住我,把我紧紧地圈进他的怀里。

这是他第一次抱我,他对我说:

“我们是同类,这个世界太脏,惟有我们洁身自好,苦守着道德底线和最后的清高。让我们坚守下去,永不放弃。我爱你!”

“你爱我什么呢?”我对他的表白立即进行了一番系统又条理的咀嚼和消化,我不敢相信那是真的。

他说:“我爱你的无辜和洁净.爱你身穿制服英姿飒爽的模样,爱你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的品性,爱你不信任所有人所有事,却只信任我一个人,愿意跟我交心。我深知这个世界屎一样糟糕,而一个弱女子要在这个屎一样的环境里坚持自己不容易.从今开始,我要好好守护你,加倍给你爱与温暖,让你享受正常生活的快乐。”

“你不是已经结婚了吗?”我偷偷查过他的资料。

“是,我结婚了。”他很坦然,“但我不爱她,我早厌倦了这种陈旧乏味、死水一潭的婚姻生活。两个无爱的人在一起过日子的感觉实在太憋闷。你等我,等我那边离了,就马上娶你。此生此世,守护你,爱你,就是我全部的使命,别的对我来说都无足轻重了。”

瞬息间我有点被烧脑的感觉,有一些奇异的思绪在我脑海里左冲右突,似乎在寻求某种突围。他爱我吗,他真的爱我吗,难道他真的爱上我了?当我还在情感的道路上一路狂奔,在肯定与质疑之间展开序幕。他却已转移话题,继续发泄他的满腹牢骚——

“我所处的这个文坛已彻底被搞脏,我最看不惯的是男主编和女作家之间的互相利用和交换。身为主编,我绝对不会让这种事发生在我的身上。这么跟你说吧,我可不是自我标榜,我经常遇到一些女作家上门来找我,向我献殷勤,又写得不好,要是换别的男主编,大家在一起搞一下就帮她们的作品给发表了。但我跟他们不一样。我恨透了身边这些人,对我所从事的这份工作也厌恶至极,如果有更好的去处,我真他妈的想调走算了。但目前又没处可去,我又是个有责任心的人,总得把手头上的这本杂志编好。人都说,一个主编的趣味和气质,决定一本杂志的气息,我不想在我当主编的时间里,这本杂志受到别人的差评。但。好稿子真的很难约……”

我有点心不在焉,已很快从刚才激奋的情绪中走了出来,我恹恹地说:“你可以向写得好的男作家们约些稿啊。”

“男作家更令人讨厌,我算是看透他们了,我每次向他们约稿,他们口头上爽快地答应着,实际上都不会把稿子真的给我,都给那些美女编辑去了。”

“那你就去聘个美女编辑好了。”

“我才不愿干这种蠢事呢,只要我当主编一天,我就要坚持发表那些通过正规渠道过来的作品.而不是去发表那些搞来搞去通过各种关系过来的稿子,哪怕写得再好,我也坚决不发。我要维护我作为一个主编的尊严,维护一本杂志的尊严。”

事隔不久,他发完牢骚之后,忽然跟我说:“我要尽快去聘个美女编辑来帮我组稿,不然这本杂志算是完了。”

我很奇怪于他的改变,问他:“你决定放下你的尊严和骄傲了?”

他为自己申辩:“正因为要维护尊严和骄傲。我才要去聘个美女编辑来替我约稿,这样,我就不用再低声下气自己去向人求稿了。”

“按你这么说,所有好的文学杂志,都是靠美女约的稿?”

他烦躁起来,说:“你不懂这些的,当下文坛又乱又脏,复杂得很,你不在这个圈里混,不知道它有多脏,我懒得跟你多说。反正美女编辑来上班,我就不用去干那些脏事儿了。”

“这样你就有尊严了?”

“至少不用我自己去求别人。”

“你觉得养个妓女去为自己接客拉生意,躲在后台坐享其成的老板,是有尊严的一种行为吗?”

“这是两码事,你怎么可以这么来讽刺挖苦我!”

“你真讓人恶心,伪君子!”我苦笑起来。

“你也好不到哪去,天天叫苦怨愤,还不一样天天坐班去拿工资,有本事你离开这个体制试试。”

我们不欢而散。

事后,他向我求和,并向我解释。解释的原因是,他编的那本杂志,单位已经承包给他个人了,他这么做是为了养家糊口、迫不得已。

好一个“养家糊口,迫不得已”。

据我所知,他从没脱离开他的单位,更没离开过他的家。离婚那桩事,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他说得没错,这世界到处充斥着谎言和奴性。我在屎一样糟糕的世界里又回到了屎一样的自己。

在这个惨淡又无望的晚上.我想起了太多太多的人和事,一边绕着西湖走,一边翻江倒海地回想错综复杂的往事。

想着想着,竟然就想到了李方正——这个自始至终都被我嫌弃的男人。我曾说过,哪怕天下男人死绝了,也不会要他的那个男人——我再次想起他来。

想起他,也许是因为刚刚小艾在电话里的那个提醒,不,我想更多的还是因为那棵有生命的圣诞树。他从学校的公园里偷偷挖出来送给我,事后被校方发现,还差点被学校开除处分……我忽然便感动起来。endprint

这是一份大而真实的礼物。是一棵活着的圣诞树。如果二十年前我找个地方把它种起来.给它些水分和土壤,到今天说不定已经长成参天大树了。可惜,我丢弃了它,那棵被连根拔起的树,早已不知去向,它一定是慢慢枯萎而死了。

有一种无极之痛涌上来,那种疼痛,没有边界,也落不到实处。至今我都能够回忆起来,李方正送完那棵圣诞树向我告别时的神情。

他那时的无望和无助,一定跟今天的我一模一样。

体内的某些细胞活跃起来,它们伸出小手小脚捶打我、推搡我、怂恿我,引导我作出某种决定。我心一动,开始翻找手机号。

李方正的号码还存在我的手机里,我一直就没有删。虽然那么多年没有联系,但也没删掉他的号码,就凭这一点,似乎足以证明我在心底深处并没那么讨厌他。

我刪过很多号码,那些令人讨厌的和只会给我增添麻烦的,或者各种产品推销的……那些人的号码,我都毫不留情地删了。但我没有把李方正删掉,那么,我是否一直为自己留着余地,那点儿余地,是否能够成为我最后的一线希望?

如今的他已离婚了。而我,仍然单着。如果这种安排即是命运,我是否该去学会接受它。我需要一个男人,没有人比我更迫切地需要,也许一切都还来得及。

我的手指对准那个号码,只要一摁下去,就能接通对方。我的脸开始灼烫,内心仓惶了一下,我竟如此不知羞耻。

“哪怕天下男人死绝了。我也不会去喜欢李方正。”这句宣誓般的话刀子一般横过来,无情地劈向我。

要是我和李方正生活在一起了。我的同事和朋友们会拿什么眼光看我?一个在体制内混到中年的女人,若是遇到一场突然而至的婚姻,最容易招来众人的围观。我甚至能够想像人们的表情,就如围观一场灾难的开始。我可不能让别人戳着我的后背对我议论纷纷。

守身如玉苦熬了二十年,纵然钓不到“金龟婿”,嫁不了“高富帅”,也总得找个像样的,和说得过去的。兜兜转转绕了个二十年的大圈,再回过头去找那个被自己丢弃一万遍的男人,想想都窝囊,也太不要脸了。这哪是一个堂堂女警官的姿态和选择。

我靠在一棵柳树上,这个世界正在春暖花开,时不时送过来一些花香,柳树的一部分枝条长着嫩芽儿恬不知耻地探进湖水里。仍有人在西湖边夜游,他们在灯影下浮动、穿梭、勾肩搭背,我看不清他们的脸,也看不清他们的表情,但我看得见他们的欢乐,有说有笑,连走路的样子也是愉悦的。

在这个屎一样丑陋的世界,所有人都在享受春风。惟独我像一只孤魂野鬼,忍受着无边无际的寂寞。我有点恍惚,仿佛躲在一个与我截然无关的世界里。所有的美好,从来都不跟我发生任何瓜葛。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我怎么就变成了这个样子,怎么就活成了这副模样。我有点悲凉,却又很想笑,突然便哈哈大笑起来,笑到站也站不稳,扶着柳树弯下腰去,眼泪溢满一脸。

手机铃声突然就在此刻响起,吓得我魂飞魄散,立即止住笑。还以为是李方正打回来的,可我明明没有拨出去,怎么可能会是他呢?我大概真是烧了脑,想男人想疯了!

电话是芳芳打来的,她问我这四个小时在哪儿瞎逛?

居然已经过去四个小时了。我看一下时间.马上就到零点了,我差不多瞎逛了一整个晚上。

芳芳在电话里嗲声嗲气地说:“亲爱的。快点来香格里拉大酒店,这里的床好舒服,他已经回去了。”

芳芳说的他,是指她的情人欧阳。

我能想像她躺在五星级宾馆宽阔的大床上。性感、慵懒又满足的模样。很多个夜晚都是这样的,她的情人把上半夜交给她,她把她的下半夜交给我。女人的幸福也需要被对比着才会更幸福。由于我的陪衬和垫底。把她和情人间偷欢的幸福放大到了极致。

这种感觉说来有点莫明其妙,在我心里明明厌恶她在我面前炫耀她的情人和爱情,但我却总是拒绝不了去接近她,甚至为之迷恋。

我已鬼使神差地走在北山路上,一抬头便是香格里拉大酒店。这家酒店我已去住过好几次,都是芳芳把我叫过去陪她共度下半夜。她美其名曰,说是喜欢与我分享她的快乐,包括她跟男人之间的交欢过程,以及爱爱之后的各种美妙体验。我每次听她绘声绘色地讲述她的体验和经历时,就像是在阅读一本奇妙的书,那是一本开满罂粟花的书,美丽而危险。芳芳尝过的各种毒,是我想像性与爱情的源泉。

房间的门牌号是520,“我爱你。”毫无疑问,这个叫欧阳的男人是用了心的,房间一定是早早预订好的,不然拿不到这个门牌号。

芳芳披着丝绸的睡袍过来为我开门。手一伸,轻柔的睡袍从中间散开.露出光洁的大腿和胸部。她在夜晚从来不穿胸罩和内裤。她的那对乳房浑圆饱满,像示威一样,我看了都脸红,心跳也会加速,何况男人。

我避开她,去洗手间。

她欢快地说:“你快点洗洗,我们躺床上说话。”

我随意冲洗了一下,仍然戴上胸罩,穿回白天的裙子。我没带睡衣,哪怕有,我也羞于穿出来,我不会在别人面前放肆地展示自己的身体,哪怕是最亲昵的闺密。

芳芳已经把茶泡好了,是刚刚上市的明前龙井。茶点和水果也都已摆好,那是欧阳帮她准备好的,以防她半夜饿了可以爬起来吃。她建议我先吃点东西,再上床睡觉。

我们俩盘腿坐在沙发上,芳芳的乳房若隐若现。只要她稍一弯腰,或一个转身,便总会露出来一大片胸部。我喜欢看。因为好奇。我总是会幻想,要是我也拥有这么一对诱人的乳房,会不会也有好多男人像苍蝇一样围着我转来转去。我甚至想像,要是这么一对乳房长在我胸前,被男人的双手紧紧握住抚摸它们那又会是什么样的感觉。每次想到这儿,我的身体会一阵阵发热,会出现片刻的痉挛,但瞬间消逝。

芳芳慵懒地靠在沙发上,对我说,她真的爱上欧阳了。欧阳是她所有交往的男人当中最棒的,也是最最疼爱她的,她想跟他结婚。

这怎么可能。我有点不太敢相信。她和所有的男人都是抱着玩的心态,除了交欢,从不谈爱情。怎么就真的爱起来了,这太可怕。endprint

我说:“那他呢,他爱你吗?”

“当然。他已经在办离婚了。”

“他妻子会同意?”

“那是他的事,反正我限他两个月时间。”

“万一他骗你,或者离不成呢?”

“怎么可能,他那么爱我,恨不得天天跟我腻一起,每分每秒都离不开我。他会想办法的,离不成也得离。”

“现在他不是离开你,回去和他妻子睡一起了么。”我的目光从凌乱的床上扫过,他们刚刚在那里发生过一场肉搏战。

“你今晚怎么了,说话怪怪的。”芳芳有点不高兴,“他在离婚前当然要回家啊,谁会这么傻,现在就闹得满城风雨。还怎么离得掉?”

“你又不是不知道,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你喜欢玩他们就玩他们,怎么忽然就动了真心爱起来了,这样你会害死自己的。”我跟她讲道理。

芳芳呻吟着说:“亲爱的,这次不一样,我们真的在爱。”

“你们入戏太深。”我的冷笑犹如一丝阴风,从鼻孔里飘出来。

芳芳坐不住了,从沙发上站起身,沙发很柔软,她的双脚陷在沙发垫里,身体往上弹了弹,突然一个跳跃前扑的姿势,把自己扔到床上。

我知道她生我气了,但不会生很久。

我也躺床上去,躺在她身边,轻声问她:“他厉害吗?我说那个欧阳。”

她扑哧一笑,向我这边挪过来,身体趴在床上,手腕支着下巴。我最喜欢她用这个姿势跟我说话,这样她的胸部就整个悬荡下来,看上去更撩人、更性感。

她说:“他是我遇到过的男人当中最最厉害的,可以让我一次次地获得高潮。你听说过高潮迭起这四个字吧。”

“是有这么个成语,我知道。”

“嗯。从来没那么好过。”她故意夸张地尖叫一下。

“比那個变态狂更刺激吗?”我说。

以前芳芳遇到过一个变态狂。喜欢用舌头把芳芳全身舔个遍,然后把芳芳绑起来,用各种手段和器具玩身体。芳芳说很刺激,但也有点害怕,担心玩到后来会玩出人命。

“完全没有可比性!”芳芳说,“那个变态狂只会玩花样来刺激人,可欧阳不同,他是用自己的身体玩,是真功夫。他简直棒极了,好到无法形容!”

棒极了……好到无法形容……比变态狂更刺激……我的眼前出现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肉搏的场景,开始进入各种想像:他们的呻吟、抚摸、搏斗、挣扎、尖叫……

而兴奋过后的芳芳,已经进入疲倦期,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渐渐地,她便睡着了。

床头灯还亮着,我把它调暗了一些。芳芳仰面朝天,睡袍完全敞开,我看着她的裸体,一寸一寸地看下去。我的目光就像一只男人的手,一寸一寸地往下移动,从胸到腹部,再接着往下,我的目光停在那儿,就像男人的手停在了那儿。在我之前,那个叫欧阳的身体就从那儿进入,曾经无数的男人,也都从那儿进入,他们像收割庄稼那样疯狂攫取,大汗淋漓……

我的身体哆嗦起来,热火攻心,不停地痉孪。

我整夜翻来覆去睡不着,在天蒙蒙亮的时候,才昏沉沉地睡过去。

在梦里,我终于像一个男人那样,爬上了芳芳的身体。瞬息间,我又摇身一变,变回了女人,像姚芳芳一样的女人,我是一个性感撩人的女子,我看见无数的男人苍蝇一样垂涎于我,在我身边嗡嗡叫着围着我团团转,我厌恶地挣脱开他们,重新穿回我的制服,变回一个凌然不可侵犯的警官。

“我是警花,我是完美的,谁也休想侵犯我!”——我对着无边无际的苍穹大声呼喊,有一种向死而生的勇气激励着我,在梦里。

责任编辑:王方晨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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