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产生的风险
2018-03-13
财会月刊 2018年6期
关键词:基金
一、引言
生育保险并入基本医疗保险的风险,是指生育保险并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核算、统一支出,对生育保险制度实施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和收支平衡带来的不确定性。生育保险由于政策缺陷、资金筹集以及待遇支出等引发的自身基金运行风险也将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产生相应的外溢效应。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老年抚养比不断上升,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口红利日益减少。
为解决上述问题,2016年我国宣布实施“全面二胎”政策,鼓励育龄妇女生育,并通过制定出台各项公共政策使妇女在职业、产假、卫生医疗、教育等方面得到保障,降低妇女生育成本。为进一步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妇女生育功能,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共济能力,2016年12月1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河北邯郸、广东珠海等12个城市进行试点,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生育保险基金单独建账、核算以及编制预算的规定,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并于2017年2月24日正式启动试点工作。做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项社会保险的合并实施,既可以保障更多妇女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又能解决生育保险基金费率低、保险待遇高可能导致的生育保险基金账户收不抵支问题。但是当前医疗保险收支基本平衡,生育保险赤字,两项保险基金合并后,长期来说将对总基金(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引发较大赤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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