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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的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
——基于江苏省577个农户的调研

2018-03-12邓春磊赵小风金志丰陆效平

江苏农业科学 2018年2期
关键词:苏中财产性宅基地

邓春磊, 赵小风, 金志丰, 陆效平

(1.河海大学国土资源管理研究所,江苏南京 211000; 2.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苏南京 210024; 3.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江苏南京 210017)

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促进了农民剩余劳动力转移,从而引发了农村宅基地闲置或废弃现象加剧,但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致使村庄所处区位及受外力干预的不同,宅基地空置的发展演化进程也不尽相同[1]。宋伟等依托全国宅基地调研数据,分析得出我国三大地带东部、中部、西部村庄宅基地的空心化率分别为14.82%、9.11%、7.15%,东部地区的宅基地空置现象尤为突出[2]。因此,如何正确引导不同区域的农户退出宅基地,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尤为重要。《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强调,要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各地也进行了多样化的实践探索,如天津市的“宅基地换房”、重庆市的“地票交易”和浙江省嘉兴市“两分两换”、上海市宅基地置换等[3]。不论是国家政策还是地方探索,都非常强调尊重农民意愿。因此,围绕农民宅基地退出意愿研究已成为热点。

目前对农村宅基地退出的相关研究聚焦于宅基地退出意愿和宅基地退出机制2个方面。许恒周认为,外出务工年限、家庭农业收入占比、家庭供养系数等变量对农户宅基地退出补偿受偿意愿具有正向影响,而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其他保险、区位变量、非农就业稳定性变量则具有负面影响[4]。张宇辰等认为,农民受教育程度、家中老人小孩数量、宅基地面积对农民宅基地退出意愿有正向影响,而年龄、房屋建造成本、现居住满意度对农民宅基地退出意愿有负向影响[5]。陈霄认为,农民的年龄和受教育程度、家庭收入状况、家庭需赡养的老人数量、宅基地退出补偿方式的多样性选择对农民宅基地退出意愿有正向影响,而家庭成员务工工作变换频率、家庭子女数量、现有住房面积、宅基地面积对农民宅基地退出意愿有负向影响[6]。彭长生认为,影响农户退出宅基地的因素包括就业、养老、生活费用和农业生产[7]。欧阳安蛟等认为,建立以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为核心的宅基地退出机制是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8]。彭小霞认为,完善宅基地退出的立法,完善宅基地退出的相关法律制度,打破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提高农民在宅基地退出中的主体地位,是引导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关键[9]。程春丽认为,明晰宅基地产权,建立宅基地流转市场,引入农村房地产评估及借助整理规划,是加快引导农村宅基地自动退出的关键[10]。郭欢欢等通过研究不同情景下的人口迁移,认为应推行“复垦+流转”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处置模式[11]。已有文献大多侧重于对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因素及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构建,而基于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系统性分析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研究则较少。

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位于全国前列,但省内存在很大的区域差异。2014年苏南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89万亿元,是苏中及苏北地区生产总值总和的1.4倍;苏南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0 954元,分别是苏中、苏北地区的1.35、1.65 倍。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差异,也导致不同区域农民兼业化程度、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以及政府的宅基地退出政策有所差异。因此,探索江苏省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的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及其影响因素,不仅可以为制定差别化的农村宅基地退出政策提供依据,还可为制定就地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政策提供参考。

1 数据来源与方法

1.1 数据来源

基于对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影响因素相关研究[12-17],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因素既包括受教育程度、家庭人口数、家庭资产状况等内部因素,也包括外出务工收入及财产性收入等外部因素,还包括农户对宅基地产权的认知程度等,这些因素通过影响农户的家庭特征、收入结构、资产特性进而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据此,本研究选取了以下解释变量:(1)家庭特征。主要包括被调查对象的性别、年龄、居住时间、受教育程度、上班距离、外出务工人口数、被抚养人数。(2)收入结构。主要包括农户的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具体而言,家庭经营性收入指住户或住户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是全部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之后得到的净收入;工资性收入指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包括受雇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各种自由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福利;财产性收入指住户或住户成员将其所拥有的金融资产、住房等非金融资产和自然资源交由其他机构单位、住户或个人支配而获得的回报并扣除相关费用之后得到的净收入;转移性收入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住户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住户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3)资产特性。主要包括宅基地面积、建筑年代、宅基地数量、房屋结构类型、房屋使用情况、是否有城镇住房等。

数据主要来源于2015年7—9月对苏南地区(苏州市永联村、李袁村)、苏中地区(扬州市茆舍村、夏集村)、苏北地区(宿迁市毛集村、许庄村)农户所做的抽样问卷调查。从每个村随机选取不同年龄、性别、教育程度、职业的农户,由调研人员根据调研内容与农户交流,对宅基地退出相关问题进行询问。共发放问卷577份(表1),其中苏南地区180份、苏中地区196份、苏北地区201份。

表1 变量解释与说明

1.2 样本基本情况

被调查的577份样本农户中,农户年龄主要集中在40~60岁之间,平均年龄为53.11岁,其中男性农户为443人(占被调研对象的76.78%),女性农户为134人(占被调研对象的23.22%)。238户农户愿意退出宅基地,占41.24%;317户农户不愿意退出宅基地,占54.94%;22户并不关心是否退出宅基地,占3.81%。苏南、苏中、苏北地区愿意将宅基地退出的农户比例分别为40.56%、41.32%、41.79%。样本基本统计情况如表2所示。

1.3 模型选择

由于被调查者的退出意愿分为愿意和不愿意2类,因此可采用二分类因变量的Logistic回归建立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模型,通过数据抽样,确定每个自变量的回归系数,以各自变量回归系数为依据解释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概率,从而揭示各解释变量在预测空间变化发生概率的作用和强度[18]。根据二元Logistic模型,设定农户愿意退出宅基地取值为1,农户不愿意退出宅基地取值为0。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因素有17个,分别是X1,X2,…,X17。构建的Logistic模型为:

(1)

式中:p为农户赞成宅基地退出的发生概率,即退出意愿度;β1,β2,…,β17是Logistic回归待定系数。

2 结果与分析

为保证模型的稳定性和准确性,需要对自变量进行多重共线性检测。本研究选择容忍度(Tolerance)进行多重共线性检测,相关系数矩阵显示,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因变量的Tolerance值全部大于0.1的标准值。模型系数的综合检测显示,苏南、苏中、苏北3个地区的对数似然值分别为138.100、93.671、50.285;苏南、苏中、苏北3个地区NagelkerkeR2值分别为0.337、0.278、0.463,回归方程较显著,说明采用该模型合理。

2.1 苏南地区

居住时间、上班距离、被抚养人数、宅基地面积、宅基地数量、是否有城镇住房等因素对苏南地区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有显著影响(表2)。其中,居住时间与宅基地面积有负向影响,其余变量有正向影响。原因可能是由于农户居住时间越长,一方面其工作与生活能力逐渐下降,另一方面其乡土情结更为强烈,导致其居住时间越长越不愿退出宅基地。上班距离较远的农户希望退出宅基地,一方面由于工作不稳定且举家搬迁的费用过高,另一方面一部分上班距离较远的农户将子女安置于打工地点附近使得宅基地空置,另一部分将老人及子女留在宅基地的农民,则希望通过退出宅基地使老人及子女能在安置区得到更好的照顾。被抚养人数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呈正相关,随着经济水平提高,农户抚养子女压力也越来越大,苏南地区农户安置机制日益完善,农户退出宅基地后的福利水平也逐年提高,使得抚养子女压力较大的家庭可通过退出宅基地来缓解生活压力。宅基地面积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有正向影响,而宅基地数量有负向影响,可能是由于农村宅基地缺乏有效的法律约束,导致农村一户多宅的现象普遍,拥有宅基地数量较多的农户希望通过宅基地退出来获得经济利益,尤其是涉及到法律纠纷的宅基地,农户更希望通过退出宅基地来摆脱占地纷争,而拥有宅基地数量较少的农户的退出意愿则相对偏低。

表2 样本数据基本情况

表3 模型估计结果

注:“*”“**”“***”分别表示在10%、5%、1%水平下显著。

苏南地区相较于苏中及苏北地区而言,是否有城镇住房成为影响农户退出宅基地意愿的关键因素。随着农户逐步流转出农地经营权,居住在农村的农户越来越少,部分农户选择不翻建现有住房而是购置城镇住房,因城镇住房相对于宅基地住房而言,不仅可以自由买卖,而且周边教育、医疗等生活基础设施更加完备。而拥有城镇住房的农户多选择在城镇中居住,其宅基地住房则多选择出租或空置,导致其宅基地退出意愿更为强烈。

2.2 苏中地区

上班距离、外出务工人数、财产性收入、建筑年代是苏中地区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有显著影响的因素(表2)。其中,上班距离、外出务工人数、财产性收入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有正向影响,而建筑年代对农户宅基地退出呈负向影响,说明苏中地区农户家庭成员上班距离越远、外出务工人数越多、财产性收入越高则其退出宅基地意愿越强烈,而宅基地建筑年代越短,则退出意愿越弱。苏中地区农户上班距离对宅基地退出的影响与苏南地区原因相类似;外出务工人数对宅基地退出有正向影响,是由于外出人口数较多的家庭中,只有老人和孩子留守,而打工者又不能随时回来照看,这造成苏中地区部分农户家庭希望通过退出宅基地使家人在集中区得到更好地安置;财产性收入对宅基地退出有正向影响,这是由于苏中地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来源于生产资料和有形不动产,农民财产种类少且收入较低,微薄的财产性收入在缓解农民生活压力中远未发挥作用,因此对于财产性收入相对较高的农户家庭而言,希望能够更快将房产转化为现金,以换得更好的生活保障;建筑年代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呈负相关,是由于农户宅基地住房经历了不同时期的翻建,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翻建的住房,农户家庭投入了较多的翻建费用及装修费用,这是农户不愿退出宅基地的主要原因。

苏中地区相较苏南及苏北地区而言,建筑年代成为影响苏中地区农户家庭是否退出宅基地的关键原因。出现这一结果的原因可能是因为部分村庄只是划定了农户宅基地面积而不限制容积率,导致农户不断增高宅基地住房层数及增加装修成本,退出意愿也随之降低。随着农户工资性收入水平的提高及家庭人口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农户有条件翻建宅基地住房;另一方面退出宅基地后的城镇及安置小区住宅往往满足不了农户对于住宅大面积的需求。

2.3 苏北地区

被抚养人数和财产性收入是对苏北地区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的因素。被抚养人数对农户宅基地退出的意愿影响有正向作用,可能是由于苏北地区部分已退出宅基地的农户得到了很好安置,有的宅基地面积较大的农户家庭退出宅基地后甚至得到了7~8套住房,完全满足了生活需要,还可以出租部分房屋带来额外收益。

苏北地区相较于苏南及苏中地区而言,财产性收入因素的显著性更为明显,成为影响这个地区农户家庭是否退出宅基地的关键原因。即这个地区财产性收入状况越好的农户家庭,农民宅基地退出意愿越强烈。出现这一结果的原因可能是,相对于发达地区而言,这一地区农民的财产种类相对较少,金融财产也相对缺乏,对于基金、股票、债券更是很少接触,房屋是这些家庭最主要的有形财产,但由于房产租赁和买卖市场的不确定性,很容易导致宅基地闲置,对家庭收入造成损失,致使这些家庭希望退出宅基地。

3 结论

通过构建Logistic回归模型,从家庭特征、收入结构、资产特性3个方面探讨了江苏省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区域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因素,得出如下结论:(1)苏南、苏中、苏北3个区域愿意将宅基地退出的农户比例分别为40.56%、41.32%、41.79%。(2)苏南地区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居住时间、上班距离、被抚养人数、宅基地面积、宅基地数量、是否有城镇住房。此区域农户相较于其他2个调研地区农户的可支配收入水平更高,导致收入结构对其意愿影响相对较小,而是更多地考虑乡土情结;另一方面此类农户以自愿退出为主,拥有城镇住房对其家庭是否退出宅基地影响较大。(3)苏中地区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因素主要为上班距离、外出务工人数、财产性收入、建筑年代。此区域农户相较于其他2个调研地区的农户可支配收入水平居中,退出宅基地后是否拥有完善的社会保障成为其是否退出考虑的主要因素;此区域多数村庄只是划定了农户宅基地面积而不限制容积率,导致其资产属性中的建筑年代对其是否退出宅基地影响较大。(4)苏北地区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因素主要为被抚养人数、财产性收入。此区域农户相较于其他2个调研地区农户的可支配收入水平最低,导致家庭收入水平及抚养压力成为其是否退出宅基地的主要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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