胰岛素不同时间给药对妊娠合并糖尿病孕产妇妊娠结局的影响观察
2018-03-10付华
付华

[摘要] 目的 分析胰岛素不同时间给药对妊娠合并糖尿病孕产妇妊娠结局的影响。方法 研究时段自2016年10月—2018年10月,选定该院收治的妊娠合并糖尿病孕产妇94例,根据胰岛素给药时间的不同分组,分对照组(47例,孕周≥32周)、研究组(47例,孕周在32周以内),比较血糖变化情况、产妇并发症、新生儿并发症。结果 研究组治疗后2 hPBG、FPG水平显著较对照组低,研究组产妇并发症(4.26%)、新生儿并发症(4.26%)显著较对照组(21.28%、23.40%)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孕周在32周以内予以胰岛素治疗,可有效降低妊娠合并糖尿病孕产妇血糖,降低母婴并发症发生率,改善妊娠结局,值得借鉴。
[关键词] 胰岛素;不同时间给药;妊娠糖尿病;孕产妇;妊娠结局
[中图分类号] R5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4062(2018)12(b)-0082-02
GDM(妊娠期糖尿病)是一种临床常见病,是指孕前无糖尿病,但是孕期出现糖尿病,近年来,该病的发生率有了明显增加迹象,对母体以及胎儿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现已引起临床高度重视[1]。临床研究显示:胰岛素的给药时间与GDM患者妊娠结局联系密切[2]。在上述研究背景下,该文选定2016年10月—2018年10月该院收治的妊娠合并糖尿病孕产妇94例研究,目的是分析GDM患者胰岛素给药的最佳时间,以改善母婴结局,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定该院收治的妊娠合并糖尿病孕产妇94例,根据胰岛素给药时间的不同分组,分对照组(例数=47,孕周≥32周)、研究组(例数=47,孕周在32周以内)。研究组年龄在21~40岁,平均年龄为(30.52±6.25)岁;体重在50~82 kg,平均体重为(66.51±5.14)kg;初产妇、经产妇例数之比分别是30:17;产次在1~5次,平均产次为(3.06±1.26)次。对照组年龄在22~39岁,平均年龄为(30.63±6.21)岁;体重在52~80 kg,平均体重为(66.58±5.18)kg;初产妇、经产妇例数之比分别是28:19;产次在2~4次,平均产次为(3.04±1.2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