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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公共服务政社合作供给研究

2018-03-06高媛

经济研究导刊 2017年33期
关键词:公共服务

摘 要:基于对保定市社区公共服务的调查,分析当前保定市公共服务政社供给模式类型、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倡导政府应该在实现公共利益共同目标的基础上,培养承接社区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及其发展的独立性,并由此提出促进保定市公共服务政社合作的模式建议。

关键词:公共服务;政社合作;契约模式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33-0102-02

一、研究背景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速推进背景下,保定城市化进程加速发展。同时,伴随京、津功能疏解带而来的产业转移与人口流入,公众对保定市公共服务需求出现了快速增长,致使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住房紧张等一系列“城市病”问题在保定开始逐渐凸显。在此背景下,单纯依靠保定市政府对公共服务的供给,显然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而党的“十八大”已经明确提出要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实现公共服务供给的多元化发展。這意味着政府正在逐步放开公共服务市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将由传统的政府主导型向混合型转变。在实践中,各地政府通过引入民间社会组织的参与,采取政府购买、合作治理的方式来满足公众对社会服务的需求成为主流模式。在此背景下,加快公共服务的政社合作对推进保定市公共服务多元供给主体改革,实现公共服务治理的多中心化和网络化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此外,推进保定市公共服务政社合作对提升保定市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与政府的公信力,有效解决保定市公共服务产品供给短缺、供给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学术界的相关主要成果集中于:(1)借鉴“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及“资源依赖”理论探讨公共服务领域社会组织存在的理论基础(俞可平,2006;顾建光,2007;汪锦军,2012,等)。(2)关于我国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郭小聪,2004;王建军,2007;刘鹏,2011)。(3)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供给以及关于公共服务政社合作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研究的成效研究(虞维华,2006;敬又嘉,2007;曾永和等,2008)。(4)苏明、贾西津等(2011)以及叶响军(2014)的研究结果认为,政社双方合作意愿不强、社会组织发展滞后、政府与社会组织承担责任不明确、市场机制不完善,是制约政社合作关系构建的主要因素。(5)公共服务政社合作的案例分析。相关案例研究多集中在上海、深圳等城市。赵立波(2009)对上海、深圳、青岛进行调研后,发现上述区域均在不同程度上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社会化运营模式。刘绍飞(2012)对上海市社区公共服务的政社合作进行了案例分析;苏哲伦(2013)以上海市某街道政社合作为案例,研究了政府从购买公共服务向政社合作治理的转化机制。

目前,显有立足于河北省的相关研究,专门针对保定市的专项研究尚属空白。高媛(2014)初步探讨了转型期保定城市公共服务业治理模式,并在其中初步提出促进保定市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发展。其余关于保定市公共服务供给的研究大都围绕某一具体公共服务部门展开,例如关于保定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研究(张静茹,2012),关于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构建的研究(布光,2015),关于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研究(闫少婷,2015)等。然而,这些研究都未涉及保定市公共服务政社合作治理的这一社会化运行模式。综上所述,学术界对于保定市公共服务政社合作的基础、合作模式、合作治理机制等问题缺乏深入研究,这就为本文提供了较大的研究空间。

二、保定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中的政社合作类型

公共服务可根据其内容和形式分为基础公共服务、经济公共服务、社会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服务。本文以保定社区为研究对象,文中所指的公共服务为社会公共服务,其主要内容有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公共交通等,其政社合作的主要类型有:

1.街道统合型。社区管理的一级机构是街道办事处,以街道办事处为例,保定市社区在购买服务过程的起始阶段通常通过成立本街道的民办非企业性质的社会组织,其负责人也主要是由街道政府聘用或调用。在这种背景下成立的社会服务组织,在人力资源、社会资源、资金来源等方面都高度依赖街道办事处。因此,在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社会服务的专业化发展在很大程度取决于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对专业社会服务的理解水平。这种情况下的政社合作带有浓烈的个人色彩,这种政社合作类型称为“街道统合型”,其组织成熟度比较低。

2.互助式合作型。这种模式又称为公开招募性购买,指的是政府提供资金和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向社会现有的社会组织进行公开招标,从而选择最适合的组织进行合作,组织和政府之间不存在任何的关系。这种模式的核心是市场机制在社区公共服务业供给中起主导作用。在保定市的社区公共服务业中,例如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娱乐等这种模式比较突出(高媛,2014)。在此种合作模式中,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来授权经营,指导市场运行,是一种 “招商引资式” “互助式合作”。

3.孵化式扶持型。街道通过招标引进社会组织服务机构或自发成立社会组织服务机构。招标引进的社会组织通常被要求承担孵化、指导街道本土发起成立的社会组织的任务。以无偿或者低价的方式为社会组织提供场地、政策咨询、法律服务、交流培训、项目策划、网站托管以及财务托管等服务。这将政社之间的“互助式合作”购买服务转变为直接扶持、孵化自己的社会组织提供服务,从而可以较快地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

三、促进保定公共服务政社合作的优化发展路径

1.扩展资金来源,促进非盈利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公共服务政社合作的前提是通过拓展资金来源吸引、培育非盈利社会组织、民间力量参与到公共服务的供给中,实现多元化供给。因此,有两个重要的方向:一是政府在财政税收方面为社会组织提供优惠政策或者是免税政策,吸引社会组织的参与;二是社区、街道处应推出具有自身特色的社区收费性服务,吸引社区居民参与到组织的活动中来,拓展资金来源。

2.促进孵化式扶持型合作。对于社会组织发展相对缓慢的地区,采取互助、孵化式合作的方式与先进社会组织开展广泛合作。其中,应鼓励“契约购买”模式的发展。在该模式中,街道社区可通过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市场方式选择合作伙伴,街道社区部门在整个购买服务的过程中充当购买者和评估者的角色,民间组织一个宽松的环境;民间组织作为服务产品的提供者,首先考虑的是保证服务质量,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基础之上,不断地推广特色服务,扩大自身的影响力,最终形成自身的服务品牌,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3.加强政府管治协调功能。在社区公共服务引入政社合作混合供给模式下,公共服务实现了供给主题的多元化。因此,政府要强化其协调管治功能。这就要求保定市政府制定相关政策,监督规范公共服务政社合作过程中的招标、投标等市场化运作模式。此外,保定市政府要对公共服务供给的民间组织进行监管,防止公共资源的滥用,以确保公共服务政社合作的高效与可持续运营。

参考文献:

[1] 叶响裙.政府购买服务中“政社合作”关系的构建[J].公共管理变革,2014,(3).

[2] 刘绍飞.网络治理视角下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中的政社合作及其互动逻辑研究——基于上海市G街道购买服务的实证分析[D].

上海:中共上海市委党校,2015.

[3] 苏哲伦.从购买服务到合作治理——对上海市YJ街道政社合作实践的案例分析[D].上海:复旦大学,2013.

[4] 汪锦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与非盈利组织的角色——基于北京、浙江两地的问卷调查数据分析[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2012,(3).

[5] 高媛.转型期保定市城市公共服务业管治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4,(17).

[6] Jay D.W..The Narrative Foundations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search.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2011,(3):21-24.

[责任编辑 刘兆峰]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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