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8-03-06史梦昱
财政监督 2018年3期
关键词:财政收入
●裴 育 史梦昱
一、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第一步目标的发展要求 “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自200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明确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党的十七次代表大会进一步明确“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必须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至2020年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目标”等要求相继提出,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之一,明确后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方向和任务。不可否认,通过各级政府的努力建设,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不可忽视的是,目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现状距离均等化目标的达成还存在较大差距,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非均衡问题也比较严峻。而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形成的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支出责任划分格局很大程度上加剧了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非均衡。面对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以此为契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借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划分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达成国务院《“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目标,更是对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目标的积极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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