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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一流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比较
——以北京大学和哈佛大学为例

2018-02-27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18年11期
关键词:法学院哈佛研究生

郭 雳

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教育在中国已经走过二十多个年头,学界对这一人才培养项目已有不少的关注和反思[1-3]。1996年,北京大学法学院(以下简称“北大法学院”)在全国首批开展了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自此北大法学院紧紧围绕该项目的设立初衷——培养知识结构合理的应用型高层次法律专门人才,积极探索其培养模式。事实上,观察国际教育前沿,各家法学院对研究生教育的完善从未停步。例如,哈佛大学法学院(以下简称“哈佛法学院”)作为国际一流法学教育的引领者,在其法律博士(为Juris Doctor直译,简称“J.D.”,是美国提供的硕士研究生层次的基础法律学位,类似于MBA,我国教育部认证为“职业法律博士学位”)项目中就展现出很多成功经验并仍在不断革新。本文就两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实践和特色进行对比分析,为我国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改进提供一个参考维度。

一、两院项目比较的基础和意义

1.法学研究生培养项目的相似性

首先,两家法学院在整体发展水平上具有可比性。例如QS世界大学排名法学专业2018年榜单上,北大法学院以总成绩81.1分(包括学术声誉、单位教员的论文引用数、雇主评价、H指数引用等四项指标)排在全球第21位,连续4年稳居中国内地第1名、亚洲前 3名,而同期哈佛法学院的该项排名均列榜单全球第一。该排名是全球三大最具影响力的大学排名系列之一,也是唯一提供分专业榜单的排名,因此,可以说两院分别是中美法学研究生教育各自的排头兵。其次,中国的法律硕士和美国的J.D.具有相似性,两者都是针对非法学本科背景的学生所开展的研究生教育,且都侧重职业训练——强调适应法律专业人才需求,学制均为 3年[4]。再次,近年来两院都开展了比较受关注的教学改革,例如哈佛法学院课程改革(以下简称“哈佛课改”)启动于 2003年前后,2006年由该院教师以全体赞成票通过,适用于2010年后入学的学生,相关改革延续至今。

2.时代背景下共同的挑战和机遇

教育模式的跨文化比较根植于日益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一方面,法律、法治思想和法学教育的相互借鉴与交融不断深化;另一方面,全球化的背景为各国法学教育带来了共同的机遇和挑战。信息化、网络化的快速发展便利了知识传播,也对知识的更新迭代提出更高要求,这些变化促使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和手段必须进行相应调整:符合时代需要的法律人才应能适应国际化的服务需求,具有团队协作能力,注重公共意识、职业和个人道德。同时,法学院还应为法律之外的领域输送人才,包括政治、商业、国际组织等,这些领域对法学毕业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及创造性思维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具备“家国情怀”“客户导向”的思维[5]。

二、两院人才培养路径的共性与特色

1.人才的系统性成长——层层递进的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的渐进性规律要求建立层层递进的课程安排和有针对性的培养模式,尤其是对于本科阶段没有接受过法律训练的学生,要在三年内完成搭建基础知识架构、寻找定位兴趣点、磨砺形成自身优势并向职场成功转型等诸多任务,必须进行前瞻性设计,形成每学年各有侧重、逐步推进的培养方案。两院在这方面呈现出共性。

(1)第一学年:核心课程打牢地基。第一学年的重点在于构建法学基本框架,学院需要挑选一批核心课程作为研究生的必修课,不仅是传授基础知识,更是为了塑造法律思维。传统上,哈佛法学院的一年级课程包括6门必修课:合同法、侵权法、物权法、刑法、民事诉讼法、法律推理和辩论,其中法律推理与辩论重在培养职业技能,另有1门选修课以及参与模拟法庭比赛[6]。课改后,该院则新增了三种类型的必修课:立法与规制、国际法/比较法、问题与理论。

北大法学院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在一年级期间以基础必修课为主,目前有11门课程。此外,学生还须在一年级或二年级从学院开设的2门法律写作课和4门案例研习课中各选修1门。基础必修课旨在搭建理论框架,夯实基础知识,培养学生较为扎实的法律逻辑思维。科目的设置与法学本科的必修课区别不大,但完成时间变短。

(2)第二学年:按方向精细培养。研究生经过第一学年对于法学院教育模式的适应,基础知识框架和法律思维模式初步形成,学院就开始引导学生找到兴趣点,鼓励其持续投入以形成自身的优势。在人才培养方向上,哈佛法学院设置了7个方向:法律与政府,法律与商业,法律与社会变革,法律、科学与技术,国际与比较法,刑事司法,法律史等,同时为各方向提供了后续的支持机制,如配套了复合型的课程及模块,包括:①1门左右的初级课程,给此前没有法学基础的学生提供知识背景、分析视角和引导性材料;②2门左右的进阶课程,包括法律诊所(legal clinical program),意在具体领域或者特定政策问题上进行熏陶;③一次左右的顶级(capstone)学习机会,包括研讨、高级诊所、其他院系学习经历;④其他培养方式,如研究项目、暑期工作机会、志愿者服务等[7]。这些方向为希望能在某一领域深耕的学生提供了指引。在第二、第三学年,哈佛法学院的学生需要完成52个学分的选修课,选择的灵活度较高,经允许可跨专业在其他学院选修,不过每学期至少要有8学分是在本院获得。哈佛法学院经常会建议学生选修公司法、税法、会计学、宪法等课程,因为这些课程是构成理解现代商业社会的基础。

北大法学院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分方向培养,目前共设置了18个方向:宪法与行政法,刑法,诉讼法,民法,商法,财税法,金融法,房地产法,市场竞争法,公司证券法,电子商务法,知识产权法,卫生法,国际公法,国际商法,法律与公共政策,人权与人道法,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等,分别依托相应的研究中心培养学生。各方向均设有个性化的培养方案,所开设的课程强调专业性、实务性和应用性,经常外聘知名教授、实务部门的专家授课,采取专题研讨、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现场观摩等多种教学形式。

(3)第三学年:结合就业突出学生特长。职业能力的提升是在三年内逐步完成的,无法一蹴而就。第三学年后毕业生直接对接就业,是前期综合努力的落地阶段。北大法学院的做法是将专业实习纳入培养计划中,并制定专门的规范。具体而言,学生须在法律实务部门进行至少4个月的毕业实习,完成实习报告,鉴定合格方能毕业。从2015年起,学院进一步强化了实习的过程管理,同时与实务部门合作,共建了一批教学实践基地,提供了大量高品质的对口实习机会。

哈佛法学院则没有在教学计划中设置专门的毕业实习环节。学生主要是在第一和第二学年的暑期进行实习,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达成雇佣意向。学院设有私营部门和公益服务两个方向的就业指导办公室,在职业发展、实习机会获取等方面提供很多支持。

2.突出专业训练——以实践能力综合提升为中心

三年的培养只是为研究生打下了一个基础框架,要实现高水平就业目标,关键还在于有针对性地加强职业能力训练。在就业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中,这一点越来越受重视。哈佛和北大作为法学教育领先者,对此都做出了明确安排和积极应对,尽管在具体形式上有所区别。

(1)哈佛法学院:系统成熟,课程丰富。受到现实主义法学的影响,美国的法律教育比较倾向于实践化[8]。哈佛课改通过改革兰德尔模式,增加实践性法律课程,意在使法学回归实用之学。这些职业能力训练课程包括法律研究和写作、法律职业(伦理)、律师分析方法、谈判等。法律研究和写作课(legal research & writing)一般是由有着多年法律/诉讼实践经验的律师来开设,训练学生怎样找到可适用的法律,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加以呈现,主要是撰写法律意见书或分析简报、掌握法律检索方法、参与模拟法庭;法律职业(伦理)课程(legal profession)强调律师职业的伦理规范,除一般原理介绍,还涉及商业、公益及刑辩律师业务中的具体要求;律师分析方法(analytical methods for lawyers)包括决策分析、博弈规则与信息、合同、财务会计、统计、法律经济学等;谈判课程(negotiation)帮助学生掌握诉讼或非诉业务中的各种谈判技巧,提高达成交易的能力。上述的前两门课程均为必修课。

(2)北大法学院:整合资源,效果显著。北大法学院较早认识到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能力提升的重要性,借助区位优势和品牌资源,主动与法律实务部门对接,同时引导动员师生投入教学改革,多管齐下,成果显著。典型举措包括开设案例研习课、高端实务课、法律检索与写作课等,同时积极开拓第二课堂和实践基地。

案例研习课重在对思维的训练。针对以往课程教学中对学生法律思维、逻辑能力的训练较少且缺乏系统性的问题,北大法学院尝试通过开设与几大部门法及诉讼法相配套的案例研习课程,承担起方法论传授的功能。该系列课程的重点不是某一部门法知识的讲授或重温,而是放在问题解决能力的训练和方法的养成方面;既非以法说案,也非以案说法,而是训练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案例和论证说理的基本能力。通过高强度的、反复的、阶梯式的训练,使学生解决案例问题的思维方法得到充分锻炼,进而在法律领域中培养出一种娴熟的技艺,最终达到举一反三、应用自如的目的。对该类课程,学院确立了以苏格拉底式教学法为主,由两位授课教师共同负责、总分式上课的模式,提出高难度、重责任的规范化教学要求;按 1:20(甚至更高)的比例配备助教,教师须布置作业并带领助教及时批改然后反馈给学生。这种教学模式有效地调动了每个选课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他们从通常的围观式课堂角色转变为深度参与者。经过每学期十几次课的高强度训练,学生更能深刻领悟法律思维,掌握法律适用的方法。调查问卷结果显示:超过75%的参与学生认为案例研习课使自己的法律功底更为扎实。目前,北大法学院已开设民法、刑法、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等4门案例研习课程,新课程也在加速孕育中。

高端实务课则是为了开启行业法律专家之门。为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北大法学院开设了一批精品实务类课程,目的是让学生接触特定行业的发展现状,结合学科基本的原理和方法,培养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课程使学生对真实业务中的热点和难题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包括合同法实务、刑事辩护实务、民事执行法理论与实务、专利代理实务、“天元”律师实务等。课程融合了校内外优质师资,一般采取校内外专家携手打造,由本院教师主持、精选实务部门专家合作授课,契合实践性人才培养目标,学生认同度高[9]。

3.紧扣时代需求——人才培养再升级

有了系统性的培养方案做基础,加上对职业能力塑造的强调,北大和哈佛法学院的毕业生在职场上都具备很强的竞争力。但两院并未满足于此,而是因应现实的发展,在提高国际化水准、创造性解决问题和探求现实性法律真知等方面持续投入,不断创新。

(1)全球化现状要求国际化的人才。现代科技支撑下的全球化已成为常态,高端法律人才必须具备国际化的视野和能力。世界一流学府应主动为有潜质的学生提供跨文化交流和学习的机会,克服个体或地域的局限,实现全面发展。

哈佛法学院在国际化法律教育上最具特色的贡献之一是其丰富的海外法律诊所。例如通过国际人权法律诊所调查巴西的监狱状况,通过谈判和仲裁法律诊所评估亚洲开发银行的争端解决系统。此外,该院有超过90门课程或阅读小组专注于国际法、外国法和比较法,课改后更成为美国首家在 J.D.项目第一年学新增国际法/比较法系列课程的法学院。正如主持改革的时任院长Minow教授所指出,如今没有国际化的视角,学生就不可能为未来从事法律实践、人权工作或商业活动等做好准备。现在哈佛法学院一年级学生须在五门国际法/比较法课程中选择一门: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宪法与国际秩序、中国法以及各国私法系统和学说。Blum教授认为,在一年级开设这类课程是使学生们就某一感兴趣的领域,对国内和国际机构、制度的复杂性,法律或习惯的形成和关联,法律与社会、经济、历史、政治等的互动,以及法律在不同社会的演变和发展等问题开展学习。中国法课程中,Alford教授会要求学生对中国历史上正式或非正式法律制度所扮演的角色进行思考。而经过一年级的准备,这些学生可在接下来的两年内,更自如地从该院近 80门国际法相关课程中选修深造,他们当中的不少人还会利用哈佛法学院提供的交流项目到海外访学,其中最著名的当属和剑桥大学的联合学位项目。

北大法学院对学生的国际化培养,也是从课程设置和对外交流两方面展开。课程设置上,一是由本院教师讲授国际法的相关课程,如基础必修课中的国际法学,以及国际商法、国际法方向的许多课程;二是增加境外教师直接授课的比例,提供原汁原味的外文教学。近年来,学院聘请30多位海外著名学者、实务专家担任访问学者,开设了Global &Comparative Law系列课程、普通法精要课程等,引导学生参与各类模拟法庭竞赛。学院还签约设立“众达全球化与法治讲席教授”,著名宪法学家、耶鲁法学院葛维宝(Paul Gewirtz)教授成为该讲席首任教授。这些外文类课程旨在拓展北大学生的国际视野,实现专业知识、技能与语言表达的结合,培养其在全球化环境下理解、运用法律的能力。对外交流上,北大法学院通过多种方式为学生提供海外留学和实习机会。不同地域和时间跨度的交换项目近百项,此外还有暑期学校、创新计划、博士生会议、联合培养等多种跨境访学渠道。学院与欧美、亚太、港澳台等地区的国际组织、高校研究机构、律所企业等签订合作协议,加快推进海外实习这一国际化培养新途径。例如,与日本住友化学、香港大律师公会、爱尔兰A&L Goodbody律所等均有合作,表现优秀的实习生还有机会直接签约工作。

(2)创造性地解决实践问题。这一维度是对此前“突出专业训练,综合提升实践能力”的升华,更加强调在特定情境中培养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同于一般的职场环境,这种训练过程需要人为创设和加以特殊引导,呈现结构上的复杂性。法律诊所等创新性活动是其中的典型。

哈佛法学院:传统与革新。哈佛法学院具有悠久的法律诊所传统,也是目前全球诊所教育最发达的法学院,主要包括校内法律诊所(in-house clinics)和外部法律诊所(externship clinics),其中外部法律诊所遍布全美数百家机构,涉及30多个法律领域。2018~2019学年共有校内诊所13个、校外诊所11个,此外还有由学生自主创设的其他诊所项目11个。诊所项目面向二、三年级 J.D.学生,其可以由此提升学生多方面技能,包括接受咨询、代理出庭、法律检索和写作、政策文件起草、调查分析、谈判等。学生毕业要求中有一项是满足一定时间的无偿法律服务(pro bono),这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诊所教育的开展。

除了诊所教育,哈佛课改还新增一门问题与理论课程,以增强学生知识运用的能力。它旨在弥合课程学习与律师实践之间的差距,引导学生从客户和律师的角度分析实践性问题;一般在两到三周时间里,以5人为小组单位,对5~6个案例开展分析和学习,涉及合同争议、民权纷争、难民申请等多个不同领域。相比抽象地学习法律,该课程更倾向于这样发问:律师要解决怎样的问题,如何解决?他们需要什么样的知识结构,有哪些实践性考量?该课程需要学生相互合作并提交小组作业,形式包括法律意见书、法律分析简报等律师日常文件。其作业的频次很高,有如律师需要及时回应客户的问题。

北大法学院:中国特色的实践性法律教育。北大法学院推出的诊所式法律实验教学体系分为教学环节和实践环节,包括法律诊所课程、模拟法庭教学等。诊所式法律实验教学中心开办过如下课程:民事行政诉讼法律诊所、立法建议诊所、公益法律诊所、非营利组织诊所、环境法诊所、社区法治建设诊所、高等院校学生权利保护诊所、法律援助研究诊所、谈判诊所等。诉讼类法律诊所以民事、行政案件的代理咨询为主要内容,立法建议诊所则主要起草并推动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完善。李克强总理、英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托马斯爵士等在视察北大法学院时,都对法律诊所课程的探索表达了兴趣和肯定。

除了日益丰富的诊所教育,北大法学院还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富于创造性的模拟法庭,并为此开设了以模拟法律实务为导向的专门课程,为学生参加国内外各种专业赛事提供理论辅导和赛前训练。近年来“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Willem C. Vis国际商事仲裁模拟辩论赛”“国际刑事法院模拟审判竞赛”“亚太地区企业并购模拟竞赛”“理律杯”等大赛中,北大学子连续在全国、在亚太区拔得头筹,并在全球决赛中取得中国大学历史最佳战绩。

(3)探求现实性法律真知。法律内生于国家的权力架构之中,这决定了要掌握一国的法律,首先要了解该国的权力结构,包括外在的制度结构和内部的运行机理。各国的历史发展和国情实际不同,因此必须加强对本国法律与政治、司法以及国家权力之间配置的理解。处在中美不同的环境,哈佛和北大法学院分别根植本土,帮助学生更深入地探求法律真知。

哈佛法学院:美国——规制型国家。哈佛课改后新增立法与规制(leg-reg)必修课,意在从本质上拓展一年级 J.D.学生的视野。该课程不限于讲授法律法规的执行层面,更关注立法过程、机构间关系、促进法律形成和解释的政治动力等方面,训练学生对成文法律规则的分析能力。一年级研究生因此可以较好地理解国家机构框架和规制国家的模式,为高年级其他课程,如环境法、证券法、电信法乃至宪法的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北大法学院:中国——政法难分家。国情教育也是北大法学院一年级法律硕士生的必修课。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作为思政课是法学院的特色版本,实际上也是探讨中国的权力结构、政治与法律间的关系等重大问题。以侯猛老师2017年的课程大纲为例,主题涉及阶级、革命、国家、权利、农民、治理、法治、政法等。这些主题的研讨涵盖了中国语境下的政法关系,不再静态刻板地复述纸面上的权力分配与法律运作,而是帮助学生理解中国特色下的权力运行和治理方式,对于培养解决中国问题的人才具有突出意义。

三、对北京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反思与展望

通过上述比较可以发现,北京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在彰显本土特色的同时,充分借鉴了国际成功经验,在课程设计和培养思路上取得了显著成效,自身的科学性和前沿性并不逊色于国际顶尖法学院。当然,基于实现教育资源与生源、生源与市场需求双重匹配的目标,持续总结积累经验,不断反思改进,非常必要。首先,课程和方向设置上仍有可斟酌完善之处;其次,对发展的制约因素需进一步厘清,资源投入应当加大。

1.课程设置

从第一学年的课程来看,北京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较多,与本科相应课程的区分度整体上不大。一方面这具有现实原因,也基于多数学生的要求,因为相比哈佛大学 J.D.学生,国内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就业、通过司法考试等环节面临的压力更大些,学生们普遍希望在第一学年就尽可能修完基础必修课,以便较快进入专业学习,同时也为司法考试、实习做准备;而基础课的多设,也为减轻用人单位常见的对于法律硕士法学根基不够扎实的顾虑。另一方面,以一年时间密集安排几乎所有的基础必修课,容易造成课业庞杂繁重,同时方式上也不得不较多采取以教师讲授为主的大课模式,学生疲于应付课程考核,参与兴趣和深入程度均受影响。这一对矛盾如何更好地处理,是否对课程总数做适当调减,可否根据不同学生实际开展一些差异化分流,仍需师生们认真沟通研究。

哈佛课改新增的一年级三类新课,从入学伊始就引导学生从较宏观、较具统合性的视角审视法律问题。北大法学院课改的拳头项目——系列案例研习课程,也有这方面的意味,例如前述提及的哈佛法学院问题与理论课程中的许多做法,甚至是苏格拉底式教学法,在北大法学院案例研习课上都有体现。不过,总分结合、精耕细作的案例研习课,一般需要必要的学科基础知识打底,因此目前多在研二、研三来进行。从培养效果来看,案例研习课达到的水准较之哈佛法学院课程亦不遑多让,在某些方面甚至更符合我国大陆法系的传统和现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不应把北京大学办成“第二个哈佛”,而是要办成“第一个北大”。就课程创新而言,北大法学院案例研习课程办出了特色,是很好的尝试。与此同时,哈佛法学院的法律职业(伦理)课程、无偿法律服务要求等,值得北大法学院借鉴。

2.方向整合

哈佛法学院在其 J.D.项目第二学年起,设置了7个方向,分别与政府、商业、刑事、历史、国际、科学技术以及社会变革相挂钩,比较综合和抽象,重势胜于重术。此外,哈佛法学院并不要求学生必须正式加入某一方向,这也源于其对当代法律人培养的认知,即并不要求学生在毕业时就掌握某一领域内成熟的知识体系,而是帮助他们拥有能够迅速学习并适应职业和社会快速变革的能力,以及一个基础但全面的法律认知架构。相形之下,北大法学院的分方向培养刚性较强,现有的18个方向和具体学科、未来职业领域结合程度更高,但稍嫌细碎,各方向的发展情况也存在差异。应当说,设置方向总体上有利于研究生的专业化培养,与目前我国的整体就业环境和培养理念较为吻合,但实际效果的发挥还有赖于持续性配套保障体系,包括师资投入、课程安排、实践机会等。目前一些较为新兴和冷门的方向,例如人工智能,在教学资源和教育方法上仍有待充实积累,和传统部门法的关系值得进一步加以论证。

同时,教学质量、就业状况、同行评价等都会影响学生的选择,某种程度上也提供了方向设置合理性方面的指针。当然,学生和市场的反应并不总是理性的,新兴学科和方向在起步时往往面临理论支撑不足、实践经验欠缺的短板,需要予以平衡把握。北大法学院因此要综合学生需求、市场需求、教学资源和发展潜力等因素来确定培养方向,并尝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于某年份报名或录取人数过少的方向,由学院和相关中心商定是否当年暂停招收学生。整体上,北京大学法律硕士的诸多方向似有必要做一定程度的集中整合,对发展长期不够理想的部分方向加快改革,使学生在具备精细专业能力的同时对法律有一个更好的整体把握。

3.资源投入

无论是开展法律诊所教育、聘请校外专家讲授高端实务课程,还是提升国际化培养水平、支持学生参加国内外模拟法庭,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和人力投入。以北大法学院课改中的案例研习课为例,小班化教学不仅需要授课教师的成倍付出,也使助教需求有了5倍左右的增长。对勇于开拓创新、教学任务加重的教员,北大法学院想方设法给予一定的激励,同时尽最大可能增配了助教,并明确其职责,使他们通过新角色继续学习。毕竟优质的教育离不开物质基础的保障,这对于学生和教员个人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教育事业的支持,“双一流”建设令中国大学的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各法学院也在积极地多方寻求捐赠、合作开发来筹集资金,改善软硬件水平,提高培养质量。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办学经费重要来源的学费标准已经十多年没有调整,包括北大法学院在内的国内法律硕士项目每学年收费仅2万元人民币左右。哈佛法学院2018~2019学年J.D.项目的年学费达63800美元(约合 40万元人民币,同时其也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优惠助学贷款和部分奖学金支持),而国内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一般一年也是 5~20万元人民币。对于一个有着良好就业前景的项目,适当调涨学费以弥补培养成本上升、使项目可持续地向更好水平发展是合理且急迫的。同时,我国的法学院应加大奖助学金支持力度,梳理现有多条线的复杂奖助体系,拓展包括校友在内的捐赠机制;增加学费弹性,提高法律硕士项目中家境一般学生的受惠度。

2018年5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谈到“学生在大学里学什么、能学到什么、学得怎么样,同大学人才培养体系密切相关”,要求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同年7月下旬,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公布,北京大学的法律硕士项目名列前茅,被评为“A+”。通过比较北京大学和哈佛大学的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我们有理由对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更有信心。同时,我国的法学院应继续秉承求真务实的精神,通过不断完善项目设计、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解决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中的问题。

致谢:感谢夏颖博士、宋悦、赵海柏同学在本文形成过程中的大力支持,苏林潞、刘力帆、黄雅冰同学提供了出色的研究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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