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和个人的天然林禁伐后权益怎么保障?
2018-02-20张英赵荣
林业与生态 2018年9期
张英 赵荣
天然林是森林资源的精华,是我国森林资源的主体。我国林地面积的64%是天然林,全国森林蓄积的83%以上来自天然林。
1998年那场全国性洪水灾害之后,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天然林禁伐、限伐的决定。2000年,天然林保护工程正式实施。2014年,黑龙江森工和大兴安岭森工率先进行天然林停止商业性采伐。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天然林停止商业性采伐对于生态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也对集体和个人所有者的收入带来影响。如何保障天然林禁伐之后的各方面权益,中央和地方都进行了很多探索和努力。
天然林商业性停伐产生的影响
根据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集体林中的天然林面积5800万公顷,其中,3453万公顷已被划入公益林,2347万公顷为商品林。在集体林商品林中,扣除竹林、灌木林、疏林外,乔木林蓄积量约15亿立方米。不同于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集体林属集体所有,由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情况十分复杂。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对集体和个人所有者(或经营者)收入的影响因为地域差异、资源类型及经营状况差异,也是千差万别。总体来看,天然商品林禁伐对农户家庭的收入影响不深,但是对于部分以天然商品林经营为生计的地区以及林业大户的影响较大,进而影响到林区的社会稳定以及林业投资者的信心。
集体和个人的天然林该如何补偿
天然林保护补偿政策是对集体和个人因天然林禁伐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