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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p2p网络借贷模式及风险分析

2018-02-18宋卓野

中文信息 2018年12期

宋卓野

摘 要:近几年来,各类互联网金融工具逐渐进入了我国的经济市场。关于互联网借贷的金融产品越来越多,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在P2P金融平台监管问题上还存在一些分歧,投资还有明显的风险性。本文从我国p2p网贷的平台类型和运营模式分析入手,对无抵押无担保模式、无抵押有担保模式、担保模式等进行了分析,指出了p2p网贷面临的风险和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构建我国p2p网贷风险监管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P2P 借贷模式 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8)12-00-01

P2P网络借贷是一种商业模式。它将较小数目的资金汇集,然后借给那些有资金需求的人和企业。与传统金融中介服务手段差异化的地方在于,它是利用网络技术来收集借债人和贷款人的信用信息,然后对之进行信用评估以及资金匹配,从而以賺取服务费实现利润的一种方式。由于传统银行可以由政府提供担保,也因为如此,P2P会有大于银行业的风险。

一、我国p2p网贷的平台类型和运营模式

首先是无抵押无担保模式。拍拍贷采用的就是这种借贷模式。它是用竞标的形式来完成线上的借贷程序,类似于Prosper借贷形式。拍拍贷作为买卖中介,拍拍贷不承担任何担保和抵押责任,它只要求借款人的信誉良好。其最大的特点是借款人和投资人都是从网络和电话等渠道获得,因此风险较大,但是也往往收获了高收益。

其次是无抵押有担保模式。以宜信为代表,也叫债券转让模式。其模式主要是源于美国早期的两大P2P金融服务公司:Zopa的模式和Lendingclub的模式,在这样的模式下,P2P平台对于借款人的利息设定的标准是根据每一位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信用水平,这一点主要是参考了每一位借款人在央行的征信报告、信用报告、以及其他有关信用度的文件。

再是担保模式。以人人贷为代表。这种形式需要借款人进行资产抵押和担保。要是担保公司具备合格的经营规范,且抵押的资产合理,该模式就会使得投资者的风险较低。就有利于保障资金安全,并且符合我国大部分投资者的投资理念。

最后是线上线下相结合交易方式。顾名思义这种形式的网贷模式可以采用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交易。首先需要事前设定一个固定的交易额,已固定的交易额来决定采用不同的交易行为。相对来说线下交易的形式更安全,有利于网贷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查证借款人是否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但是线下交易会损耗大量的人力财力,所以大部分的网贷公司会倾向于选择线上交易。然后在开立的门店面对面与借款人完成借贷信息的审核。

二、我国p2p网贷面临的风险和存在的问题

1.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又称为违约风险,指的是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给投资人带来的损失可能性。信贷风险一直是金融行业面临的难题,只要发生资金关系就容易导致信贷危机的产生,这是由金融市场货币的本质决定的。在P2P网贷借贷关系产生时,由于P2P借贷公司手中所拥有的借贷双方提供的信用信息是有限的,并不能够完全有效地确保其真实性和可行性,这就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在审查借款人信用时会出现漏洞,从而导致违约风险无法按时还款。

2.网络技术性风险

互联网络技术作为互联网金融得意发展必不可少的载体,为实现P2P网贷业务与投资人交流的重要渠道,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网贷平台受到攻击的信息传到投资人耳中,他们会认为投资在此的账户资金并不能够得到安全有效的保障,资金被盗风险大。出于安全的考虑他们就会放弃在该平台的借贷投资。风险抵抗力没那么强大的网贷公司受到此类攻击,就容易不堪一击,从而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之中。

三、构建我国p2p网贷风险监控体系的建议

针对P2P网贷的风险,我国相关部分应当完善网贷金融征信体系,以网贷机构为主要用户,凭借征信系统实现业内的信誉数据资源的相互分享,进行较高效率的信用等级审核,从业降低交易风险的发生。首先要加强借款人以及投资人信用体系建设,与此同时对国外的市场运作进行参考,通过中央银行或者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来加强政府的引导作用,加快建设完整的征信体统,以促进有效的沟通。[9]其次是要努力提高P2P网贷平台的信誉水平建设,由于大部分的P2P公司为了保护自身的商业机密,会对自身内部的贷款量或者坏账率采取保护措施,而选择对这些信息不开放的政策。信息的不对称不利于征信体系的完善。所以可以适当性地对外公布相对信用信息,而公开此类信息的目的应该要以促进其发展和保障其安全为目的。由于当前国内的征信数据库不能够相互连接,数据也无法达到共享。当实现信用对接后,就可以减少借款人违约风险,增加其违约成本,打击借贷市场犯罪行为。

四、结论

目前,我国政府对待P2P网贷行业自由生长的模式已进入尾声,政府应该加快立法明确P2P网贷的实质地位,法律责任,组织经营方式,市场准入条件,利率确定以及监管部门等部门。与此同时政府需要明确监管的主体,打击一切披着金融创新以及互联网金融外衣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P2P行业在合法合规的环境下发展。

参考文献

[1]马翘楚,民间借贷网络平台法律问题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2]李爱君,民间借贷网络平台的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研究困,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2.

[3]季爱东,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与风险防控[M],2012.

[4]刘丽丽,我国P2P网络借贷的风险和监管问题探讨[J],征信,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