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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华裔成长小说探源和跨代性认同嬗变

2018-02-14赵庆庆

华文文学 2018年6期
关键词:成长小说

摘 要:加拿大华裔的英语成长小说,荣获主流文学奖,可溯至一百多年前欧亚裔作家伊迪斯·伊顿(笔名水仙花)的回忆录。而加拿大书写成长小说的华裔英语作家,可分三代,生动反映了作者和加拿大华人的跨代性认同嬗变。出生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弗雷德·华和崔维新,其成长期处在主流社会的排华阶段,故在成长时普遍排斥华裔身份,渴望“白化”,要做“香蕉人”。出生在五六十年代的方曼俏和陈泽桓成长时,《排华法案》已废除,加拿大实施“分值制”移民政策,故较能接受华裔身份,在融入主流时相对顺畅。出生在七八十年代的胡功勤和刘绮芬在成长时,华裔已成为加拿大最大的少数族裔,更多融入主流,但华裔青少年出现了去族裔化的趋势,强调和族裔问题无甚关系的身心体验,使自己走向自适和成熟。

关键词:加拿大华裔;成长小说;跨代;认同嬗变;去族裔化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677(2018)6-0110-16

成长小说(bildungsroman)源于德语,专指聚焦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一类小说。bildung在启蒙运动前原意为“塑造”和“内在塑造”,在中世纪只应用于神学讨论中,在虔敬主义中“上帝塑造”演变为人之“内在塑造”,到18世纪时才有了世俗的“教育”、“教养”的意思,即从“内在塑造”转向“以外在知识塑造”。这就揭示成长小说中的人物在外界触动下“内心自我”逐步显现。roman在德语中表示“小说”。根据艾布拉姆斯权威的《欧美文学术语词典》,成长小说的主题是“主人公思想和性格的发展,叙述主人公从幼年开始的各种遭遇。主人公通常要经历精神危机,然后长大成人,并认识到自己在人世间的位置和作用。”①

成长小说在18世纪下半叶的德国兴起,是因为当时德意志处于严重分裂的民族危机,而欧洲德语国家的一些教育改革家主张通过早期教育使孩子成为自律有用的公民,以便把德国构建成为统一的现代民族国家。于是,德国出现了莫里兹(K.P. Mortiz)的《安东·莱泽尔》(Anton Reiser)、歌德的《威廉·迈斯特的学习时代》(Wilhelm Meisters Apprenticeship)等一批优秀的成长小说。之后,欧美陆续出现了类似题材的小说,如英国狄更斯的《雾都孤儿》、《大卫·科波菲尔》和《远大前程》、毛姆的《人性的枷锁》、戈尔丁的《蝇王》、爱尔兰乔伊斯的《青年艺术家的肖像》、法国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美国路易斯·奥尔柯特的《小妇人》、罗拉·怀德的《草原上的小木屋》、塞林格的《麦田的守望者》、阿瑟·哈利的《根》、加拿大露西·蒙哥马利的《绿山墙的安妮》等等。

但必须说明的是,由于文学术语的形成一般滞后于它所定义的文学事实,因此,在18世纪下半叶德国有“成长小说”这一说法之前,成长小说类作品在世界各国都早已存在。比如,17世纪法国伏尔泰的哲理小说《老实人》、18世纪上半叶英国菲尔丁创作的《弃儿汤姆·琼斯》等就属此列,中国的《红楼梦》也可被视作曹雪芹时代一群少男少女的成长故事。

当成长小说和族裔书写相结合时,就会在许多国家,特别是像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这样的移民国家,形成一类数量可观的“族裔成长小说”,展现身为少数族裔的主人公如何发现自我,如何和主流社会对话的动态过程。

在美国的华裔英语小说中,以自身经历为蓝本的族裔成长小说受到了英语读者的普遍欢迎。比如,陶艺家黄玉雪(Jade Snow Wong)的《华女阿五》(Fifth Chinese Daughter,1950)被译成多国文字出版,美国建国两百周年时,公共电视台PBS以其小说为蓝本,摄制了电视片,在全美放映。赵建秀(Frank Chin)的代表作《唐老亚》(Donald Duk, 1991)则讲述了11岁华裔男孩在美国的成长故事,体现了作者在中国文化中寻找英雄来建构华裔美国人的男性气质。该书发行量超过45000册,被列入美国大学阅读教程。李健孙(Gus Lee)的《支那崽》(China Boy, 1991)讲述美国华裔男孩丁凯的奋斗,在街上被人追打,学习拳击,考入西点军校,却因功课不及格而被迫退学,最后敞开心扉与父亲和解。该书首版就有75000册,共印刷了十次,被列入文学协会书目、兰登书屋有声书籍和《纽约时报》畅销书榜。

同样,在加拿大华裔英语小说的发展历程中,族裔成长小说为一代代作家所书写,亦得到了主流文学界的认可,获得了像总督奖这样的加拿大最高级文学奖项,受到了北美英语读者的好评,有的还被译成中文,在中国出版。因此,族裔成长小说是加拿大华裔英语小说的一个重要类别。它以加拿大华裔孩子或青少年为主人公,讲述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诸多问题,如代沟、同伴压力、性取向、族裔身份等,其中,如何看待少数族裔身份和自我定位,成了重中之重。

加拿大华裔用英语创作的族裔成长小说,最早可以追溯到100多年前以“水仙花”为笔名写作的伊迪丝·伊顿(Edith Eaton, 1865-1914)。她是歐亚混血儿,出生于英格兰,父亲是英国人,母亲是中国人。伊顿小时随父母移民加拿大蒙特利尔,后在西雅图、旧金山、波士顿等地生活,发表了不少反映唐人街的文章和短篇小说,结集成《春香夫人》,被誉为“北美华裔英语文学的开山鼻祖”。她的回忆录《一个欧亚混血儿的心灵书简》(“Leaves from

the Mental Portfolio of an Eurasian”),就描述了她在成年之前对族裔归属无所适从的困惑和孤独,“欧亚混血儿的十字架重压在我童年的肩头……族裔问题让我的小脑瓜迷茫。我们为什么生成这样?我和兄弟姐妹。为什么上帝让我们成为别人反对的对象?爸爸是英国人,妈妈是中国人,为什么我们不能要么是中国人,要么是英国人?为什么我母亲的种族受人歧视?”②经过对中国文化的自发学习和与华人、西人的广泛交往,伊顿完全摆脱了寻求族裔归属的重负,坦然接受混血身份,并为有华裔血统而骄傲。尽管长相和西人无异,她仍公开承认自己是华裔,她在蒙特利尔皇家山公墓的墓碑上也铭刻着“义不忘华”四个汉字。她期望通过写作,消弭华人和西人间的隔膜,增进相互理解,成为沟通中西文化交往的使者:“毕竟,我没有民族,也不急于寻求。个性比民族更重要……我把右手伸向西方人,把左手伸向东方人,希望他们之间的微弱纽带不要完全断裂。”③

而加拿大写族裔成长小说的华裔英语作家,集中出现是在20世纪,大体可分为三代。出生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弗雷德·华和崔维新,出生在五六十年代的方曼俏和陈泽桓,以及出生在七八十年代的胡功勤都创作过长篇族裔成长小说。1971年出生在温哥华的刘绮芬,还出版了获总督奖提名的纪实作品《逃跑:流浪儿日记》。这些小说基本上是自传性或半自传性,有的还显示了历史性和族裔性的水乳交融,生动反映了他们自身和加拿大华人对自身定位的演变。

总的来说,出生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华裔英语作家,他们的成长期正处在主流社会的排华阶段,加拿大的《排华法案》(1923-1947)尚未取消。所以,他们在成长时普遍排斥自己的华裔身份,渴望“白化”,情绪比较激烈而愤怒。五六十年代出生的华裔英语作家成长时,《排华法案》已废除,1967年加拿大实施“分值制”移民政策,在移民申请上,华裔得到了与其他族裔同等的待遇。华裔在加拿大的地位也逐渐上升。因此,这一代的作家较能接受自己的华裔身份,描写华裔孩子和白人孩子友好相处,在融入主流时相对于上一代作家或祖父辈而言,相对顺畅而容易。而对于七八十年代出生的华裔英语作家,他们成长时,华裔已基本融入主流,在人口数量上,已成为加拿大除英法两个“立国民族”外最大的少数族裔群体。他们小说中,华裔孩子不仅能接受自己的华裔身份,而且乐意做“香蕉人”,兼跨多种文化,拒绝任何一种族裔和文化的标签,以个人独特价值的实现为理想。更有甚者,年轻一代的族裔成长文本,有的还出现了去族裔化的趋势,即不自扰于族裔归属问题,也不将其作为叙述重点,而是强调和族裔问题无甚关系的身心体验,如何使自己走向自适和成熟。

以下就通过对这三代华裔作家小说的文本分析,来看其中未成年主人公的族裔意识形成,比较其异同,说明其体现的特征。

一、弗雷德·华:从“伪装”到“并存的外国性”

弗雷德·华(Fred Wah, 1939-)是总督文学奖得主,族裔身份比较复杂。祖父1892年来加淘金,给铁路工当厨师。后在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的草原小镇经营咖啡店,因无力支付人头税将妻子接到加拿大,遂和店中有苏格兰和爱尔兰血统的女出纳员结成连理。两人的儿子在镇上开有“钻石烧烤店”,迎娶了瑞典裔女孩。弗雷德·华就是这一跨族爱情的结晶,有1/4华人血统。他著有多部英语诗集,其自传式小说《钻石烧烤店》(Diamond Grill,1996)获霍华德·奥哈根短篇小说奖(Howard OHagan for Short Fiction),以父亲的餐馆为背景,描述了小镇华人家庭的生活,勾勒各族裔顾客,表现了作者在成长时期对自己混血身份的敏感,以及华裔对白人社会歧视的愤怒。

弗雷德·华回忆道,“直到我生下来是黄头发,蓝眼睛,她父母才不再那么担心外孙子的肤色。”④“我看上去不像华人,皮肤白得很,好朋友很多,打冰球呀,吹小号呀。”弗雷德·华以英语为母语,不通中文,外表和白人无甚两样。当他自称华裔时,听者都会大吃一惊。“我告诉他们,你们身上有一部分是华人。他们看着我。开玩笑吧。其实,我也是华人,这就是我为什么姓华。”⑤在钻石烧烤店,有人问:“Wah是什么名字?华人的,我说。我是华裔。接着她说,孩子,你可把我骗倒了,你可一点不像华人。”⑥

尽管弗雷德·华长得完全像白人,也自认为和周围人一样,但在八九岁时,在学校操场,白人女孩突然叫他Chink(中国佬),让他非常震惊。他十分气愤被视作如此弱势群体中的一员,但他的名字和血缘又注定他不可能完全被自诩为纯种高贵的亚里安种族所接纳。于是,他还选择了“伪装”。在《等候萨省》这部获得总督奖的散文诗集里,他感慨,“你不是‘纯种,假装是就得了。”⑦在《钻石燒烤店》,作者讲述少时故意把自己的名字Fred写成带有法语味的Fredois,而且反复申明“我尽量变白,由于自己基本上是斯堪的纳维亚血统,这对我颇为容易。不像爸和一些亲戚,我想,他们长得那样,想变也变不了。”⑧

但是,随着年龄增长,弗雷德·华不想永远伪装成纯种的白人,他选择了“夹在中间”,该说法来自一首1946年的美国流行歌曲。换句话说,就是不要否定一切。弗雷德·华自觉不是完全的西人,也不是完全的华人,不是纯种的白人,也不是百分之百的黄种人,不是西方文化的承继人,更不传中国文化的衣钵。为此,他参与拍摄了纪录片《夹在中间:生为混血儿》(In-Between:Livingin the Hyphen),让加拿大的混血人士讲述自己非此非彼的感受。他还用“并存的外国性”(synchronous foreignicity)作为身份定位,意为“不屈从于任何一种文化的拉引,保留左右逢源的能力”(ability to remain an ambivalence without succumbing to the pull of any single culture.)⑨。

在《钻石烧烤店》中,弗雷德·华选用了“门”和“连接号”这两个意象,来表明自己从少年时一味想成为白人,过渡到长大后,安然于夹在中间,保持“并存的外国性”,看好杂糅、变通的文化和生存状态。他在访谈时也说,

餐馆里的厨房,所有华人厨师在里面……厨房门的另一边就是吃饭的大厅,白人在那儿吃饭。我在父亲的餐馆内帮忙,在厨房和白人顾客中间,跑来跑去。门这边厨师冲我嚷嚷,我觉得他们说的是中文;门那边的白人顾客,镇子里的,非常挑剔。

《钻石烧烤店》整本书就是关于各种各样门的。处在连接号这个中间位置,要比在门的任何一侧都好。杂糅意味着活力或玄机。在加拿大,范围再大一些,在北美,有许多人觉得,混血儿,难做。从身份上讲,我既不自认是华人,也不愿自认是加拿大人。我想探索、发现其他可能性,就是做我自己。这就要求我站在门那儿,不要轻易地跨到这一边或那一边。⑩

其实,门就是一个隐喻,代表两个世界的不同,夹在中间。弗雷德·华新近的诗集甚至就叫《是门》,以他旅游的墨西哥尤卡坦半岛为背景,探讨杂糅性。

至于“连接号”(hyphen),即“-”,是因为英文在表示族裔身份时,往往会出现类似Chinese-

Canadian(华裔加拿大人)、Asian-American(亚裔美国人)、Euroasian-Canadian(欧亚裔加拿大人)、Afro-Australian(非裔澳大利亚人)之类的说法,中间的连接号“-”就显明了杂糅不纯的族裔身份。因此,少数族裔作家在英文中也被称作hyphenated writer,直译即为“带有连接号的作家”。他们对连接号做了各式生动形象的解读:

“连接号是混血儿的食品,是梅斯蒂人的全麦玉米圆饼,美蒂斯人的苹果,哈帕人的鸡蛋,穆拉托人的加奶咖啡。”梅斯蒂人指西班牙人和美洲印度安人的混血后代,美蒂斯人指加拿大英法裔人和印第安人的混血后代,哈帕人即亚裔人和白种人的后代,穆拉托人即黑人和白人的第一代混血儿或有黑白两种血统的人。这些比喻借食品颜色形象又不无诙谐地说明了混血儿外貌和文化不纯的特征:全麦玉米圆饼是墨西哥人的主食,比喻梅斯蒂混血儿偏黄或偏白的肤色;苹果外红内白,比喻美蒂斯混血儿肤色红棕、思维白化;煮熟的鸡蛋由外层的蛋白和内层的蛋黄组成,形容肤色白皙而内化亚裔黄种人文化的混血儿;加奶的咖啡为黑白两色的混合物,恰巧可形容有黑白两种血统的穆拉托人。这和把思想白化的黄种人戏称为“香蕉”,如出一辙。

“我的语言经常出现连接号,连接号不受单词间的界限制约,而激起一种跨越之感,两个乃至三个连接号的连用会产生合力。连接号是我身份的延伸,我的家。”

弗雷德·华也敏锐地意识到“我自己身上的连接号现象就造成了特别的含混。除非让我解釋名字,要不人们都把我当成白人。尽管我只有1/4华裔血统,Wah这个姓,足可以令明朗的欧洲背景斑驳起来。”《钻石烧烤店》一书就充分运用了“连接号”的意象,如:

“准备好,弗雷迪,快跑把东西方间的木板打开,在第一丝光线亮起前打破沉闷,我轻快地跨在像连接号的这种沉默上,跨在像连接号的门上。”

“我们这帮人成长时就是异类居民,生活在连接号里。”

“我想自己含有一种与人不同的缓滞、模糊气质;那个连接号好像总在要求辩个明白。”

作者在结尾处,照应开头,写父亲在雪天凌晨来到餐馆上班,“门哐啷一下,震响了不安静的连接号,那横在户外寂寂冬日和里面温暖等候厨房的沉谧之间的连接号。”

这里,代表弗雷德·华对“夹在中间”认可的两个重要意象“门”和“连接号”同时出现,合二为一,表示了作者走出了少年时期的“白化”阶段,克服了极端、冲动和迷茫,慢慢过渡成人后的多元并存,接受杂糅,并以此自适。

总之,作为典型的族裔自传式成长小说,《钻石烧烤店》里少年华裔心理的动态演变既真实,也具有普遍性,在加华多部成长小说中都可以找到呼应,具有窥斑见豹的效果。同时,由于该小说不像多数同类小说采取单头、线性的叙事常法,而是花开多枝,分头表述。全书由一百多个断片组成,长者两三页,短者仅一行,时空切换任意,思维跳跃,人物登场、退场无规律所循,讲话不加引号,有时一整页不见一个标点符号。自创新词多,信手掂来的合成词,有的根本不见于辞典。这些结构、肌理、语言等方面的戛戛独造处,使该小说脱颖而出,具有了即兴爵士乐的气质——而弗雷德·华正是业余的爵士乐手。

二、崔维新:无法彻底的“白化”

崔维新(Wayson Choy,1939-)生于温哥华,曾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修读文学,后执教于多伦多哈姆勃学院。在短篇小说《波浪的声音》(“The Sounds of Waves”)荣获麦克米兰奖后,其首部长篇小说《玉牡丹》(The Jade Peony, 1995)再获成功,自传《纸影:唐人街童年》(Paper Shadows: A Chinatown Childhood, 1999)获总督奖提名,讲述华裔少年获得同性真爱的小说《一切要事》(All That Matters, 2004)和讲述自己病重康复的回忆录《还没有》(Not Yet, 2009)亦深受北美读者喜爱。2005年9月,崔维新被授予加拿大勋章。

小说《玉牡丹》曾连续6个月进入加拿大大报《环球邮报》的畅销书榜,1996年,继摘得温哥华城市最佳书奖后,又和享誉世界的加拿大女作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分享了三叶图书奖。《加拿大文学评论》将《玉牡丹》列入“1945-2004年最有影响的100本加国书籍”。1998年,美国图书馆协会将该书评为“著名书籍”。加拿大华裔作协创会副会长、艾伯塔大学东亚系的粱丽芳教授指出,《玉牡丹》标志着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加华文学迅速崛起,“富有代表性,具有华裔英文创作的特质”。

《玉牡丹》从孩子视角,叙述了加拿大华人成长和奋斗的坎坷经历。在温哥华唐人街一家三代中,祖母为一家至尊,父亲在外工作,前妻在中国病逝后,他从国内买了一个姑娘续弦。这个家庭的第三代,共有四个孩子,长子金俭为父亲和前妻所生,次子忠心为养子,三妹祝良和四子石龙为父亲和第二个妻子所生。

小说分三章,第一章是小女孩祝良以“我”的口吻讲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祝良和王叔。19世纪晚期,青年王叔随数万华工背井离乡,修建加拿大太平洋铁路。该铁路横贯加境,最西端位于险峻的高山峡谷,华工伤亡惨重。在多伦多著名的“加拿大铁路华工纪念像”上,其碑铭记载道:“1880年至1885年期间,来自中国广东省参加建筑洛基山险恶地区铁路的劳工,达一万七千名……因工丧生者四千名。”加拿大史学家皮埃尔·伯顿在名著《最后一根道钉》(The Last Spike)中,也详述了华人筑路工的危险工作。王叔一生辛苦,却无力娶妻或回国,祖母请王叔来家吃饭。这一老一少结成忘年交。在祝良眼里,外表畸形的王叔,是像祖母故事中孙悟空一般的英雄。祝良9岁那年,华人慈善协会雇船把2000磅的华人尸骨送回故土,王叔随船返回阔别半个多世纪的中国。祝良怅望海轮远去,默念“亲爱的王叔,我永远忘不了你!”

《玉牡丹》的第一章到此戛然而止,第二、三章分别是忠心和石龙以第一人称讲的故事。忠心的父母是华人移民,双双早亡。婆婆一家收养了忠心,他叙述了他所知道的华人移民故事。

加拿大太平洋铁路竣工后,几千名华工一贫如洗,买不起船费回国。国内有家室的华人,也无钱交纳高额人头税把妻小接到加拿大。加拿大自1885年对入境华人征收$50人头税,1900年增至$100,1903年猛增到$500,至1923年此税废除,华人缴纳的人头税累计达2400万加元。。而未婚华人男性,在当时加拿大华人男女比例极度失调的情况下,很难成家。1902年,温哥华华裔男性2053人,女性只有27人。1911年,全加华人总数为27831人,男女比例为27.9:1,1921年,在加华人增加到39587人,男女比例为15.33:1。1923-1947年《排华法案》(Exclusion Act)实施期间,仅有外交官、商人、学生和土生华裔可以进入加拿大,基本上切断了华人移民加国的通道。

忠心的故事穿插了两个老华人的典型经历,一个是开洗衣裁缝店的朱叔,一个是季节工人老袁。朱叔从事的是华史上很典型的华人职业。1884年温哥华的首家华人店就是洗衣店。年过半百的朱叔,像当年众多的华人男性一样,无妻无子。婆婆催他结婚,朱叔说他结不起,催急了,就对婆婆戏言道,“我求你十次了——嫁给我吧。”“你小心,”婆婆笑道,“我要应了,砍你个死。”老袁有妻子,沉迷于唐人街赌博之风,亏后喝酒,打骂妻子。

石龙的故事,则真切地道出了土生华裔少年微妙而迷惘的成长心理。他起初没有固定的文化归宿,华人受辱、白人尊贵的现实令他震惊,他梦想自己变成白人。“有时,我希望自己的皮肤变成白色,头发变成棕色,眼睛变宽变蓝,邻居奥康纳夫妇能收养我,我变成杰克·奥康纳的小弟弟。”“我恨台山话,这种难讲的乡村土语让我的舌头不听使唤。我希望自己变成其它人,像弗莱迪·巴梭罗梅夫一样的人,有钱,住大房子,不需要知道一个中文字。”石龙最后放弃了中文,他上白人英语学校,在日益提高的英语能力中获得了自信和满足。20世纪三四十年代,石龙被卷入了抗日救国的浪潮。他最终选择做“香蕉人”,即思想上内化了白人价值观念的黄种人。然而,他的“白化”过程并不彻底:祖母给他讲中华故土的传说,临终前交给他收藏多年的爱情信物——玉牡丹。玉牡丹由华裔后代保存,也就意味着中华“根”文化将在异国他乡存活、萌蘖,在华裔少年的自我建构过程中体现出来。

其实,石龙的故事是以作者崔维新的亲身经历为蓝本。崔维新由养父母带大,养父在往返加美的海轮上作厨师长,养母是“纸新娘”,即购买加拿大的出生证,冒名顶替,入境结婚。在自传《纸影》中,崔维新揭示了自己少时在英语学校成绩优异,但常逃中文课。他在《纸影》中意味深长地写道:“上中文课的事,渐渐就不提了。做中国人的方法还有其它种。”崔维新不会讲普通话和养父母讲的台山话,但他戏称自己会说“温哥华语”,“即很初级的台山话、广东词汇和英语语法混杂在一起,像废旧物品场杂七杂八搀合的东西。”最后,英语成了他的写作语言和打入主流社会的利器。

崔维新自称是“香蕉人”,但像他这样具有强烈历史情结的人,似乎不可能完全匍匐在西方文化的脚下。他成年后,到中国寻根,创作融历史和文学于一炉,人物(如婆婆一家、自己的家庭、华裔少年)、情节(如华人淘金、修筑加拿大太平洋铁路、上中文学校、抗日)、语言(如中式英语穿插英语中)和意象(如玉牡丹、龙、书法),都打上了清晰的华夏烙印,形成了加拿大主流文化和华人文化碰撞、杂糅的载体。他还认为他的故事不单为某一种族、某一国家所特有,而能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响应。他和加拿大华裔剧作家陈泽桓访谈时说,“我们分享故事,我由衷地认为,好故事,是人类的故事,没有任何界线或种族壁垒。”

三、方曼俏:“局外人”的童年

方曼俏(Judy Fong Bates,1949-),生于廣东侨乡开平县,5岁随母亲移民加拿大,与父亲会合。父母开洗衣店,定居于安大略省的艾克敦(Acton)镇。方曼俏曾在多伦多市小学任教,在多伦多大学和特伦特大学教授过写作课程。其作品见于北美文学杂志和选集,并在加拿大国家电视台播出。著有短篇小说集《中国狗和华人洗衣店的其他故事》(China Dog and Other Stories from a Chinese Laundry),小说《午夜龙记》(Midnight at the Dragon Cafe)入选2006年度美国图书馆协会著名书榜。2010年,她的家族回忆录《觅到记忆之年》(The Year of Finding Memory)由知名的兰登书屋出版。她擅写鲜为人知却又充满张力的小镇华裔生活,评论界将她与加拿大另一位写尽小镇风情的女作家、诺贝尔奖得主艾丽丝·门罗相提并论。

《午夜龙记》描述了在加拿大小镇开餐馆的唯一的华人家庭。女儿素珍5岁时,母亲带她到加拿大和父亲会合。父母英语不好,不愿和当地人打交道,自闭家里听粤剧,偶尔去多伦多唐人街搓麻将,一两天就赶回餐馆。生活沉闷、枯燥得让人发疯。素珍代表了幼年就移民的一代或土生子。她慢慢发觉家里的潜波暗浪,比如父母的貌合神离,母亲和同父异母哥哥的暧昧关系,体会了难以言说的成长的烦恼。同时,她也难以接受自己和非华裔同学的差异。一天,同学黛比带了两个娃娃到学校,想送一个给她。

突然,我不自在起来。黛比揭开娃娃的法兰绒小褂,让我看,她的娃娃是粉粉的皮肤,蓝蓝的眼睛。然后,她伸手小心拉下Saturday

——保护我娃娃脸蛋的毯子。我娃娃的脸和她娃娃的脸几乎一模一样:眼睛可以一开一闭,睫毛是刷过的,可爱的圆脸颊,俏皮、上翘的小鼻子,玫瑰花苞般的小嘴微张着,刚好可以喂进迷你的奶瓶。不同的是,我的娃娃眼睛棕色,皮肤棕色,和我的一样。我把这个棕娃娃抱了一会儿,便转身将这深色的玩意儿塞回给黛比,力气大得差点让她跌跤。我说,“我不想要,拿回去。”

幸好,素珍结交了率真的白人同学夏洛特。她就像一座小桥,连起了孤岛似的华人家庭和主流社会,她也代表了小镇普通白人家的生活,七大八小的孩子一大堆,忙乱,温馨。有个细节很有意思:夏洛特妈妈喜欢自己卷烟抽,两个女孩就四处找烟头,然后她妈妈就教她们把烟头里的烟丝倒出来,重新卷成香烟。这,在华裔家庭简直不可想象。小说最后,素珍梦想和溺水而死的夏洛特,安全地在厚冰上玩耍,

今年我十二岁。在明媚的冬季天空下,我和朋友夏洛特一起,在尔湾湖中心的冰面上滑行、摔倒、放声大笑。空气既清新又刺骨,脚下的冰层很厚。我们很安全。

这是一个朴素又意味深长的结尾:华裔女孩素珍经过七年在加拿大的努力,在自我认知和融入主流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也寄寓了作者希望各族裔孩子融洽相处的美好愿景。

和写族裔成长小说的多数作家一样,方曼俏的《午夜龙记》也是在亲身经历的基础上加工而成,所以在展现华裔未成年人生活和心理上,丝丝入扣,极具感染力。

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加拿大小镇会有一家华人餐馆,这家多半也是该镇唯一的华人家庭。方曼俏说,“许多华人男性觉得小镇竞争少,做生意不会赔。但这是有代价的。开餐馆的华人和顾客之间,文化和语言的差异,像天堑一样大。这是两种孤独,他们之间从未真正沟通过。”作者则是小说中女孩素珍的原型:

有好几年,我是小镇上唯一一个华裔孩子。其他孩子会说侮辱华人的儿歌,什么“中国佬,中国佬”之类的。对此,我父母逆来顺受,脸上还是迷茫、温顺的表情。我成长的那些年头,华人移民异乎寻常地低调……小时候,我呀,非常痴迷成帮结对地玩,可我又想,总有那么一些时候显得我与众不同。我感觉自己站在窗外,向里面看,在这一点上,我像素珍。

她在回答为什么写作时,特别强调了童年经历和局外人的感觉让她不吐不快:

我在加拿大的童年是一个局外人的童年,父母家人安安静静,遵纪守法,我学习挺棒,也有朋友。可是,种族、语言、文化和贫穷这些因素,总把我们和小镇上的主流社会隔绝开来。我小时就常梦想“加入什么一伙”的。碰到种族主义抬头、作难时,那种伤害就特别深,特别久,一次次提醒我,自己还没被完全接纳。局外人的身份让我成了作家。

方曼俏在加拿大小镇的童年经历为她创作《午夜龙记》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也让她逼真展示了华裔女孩的微妙心路。她不仅是“素珍”的灵魂,还是加拿大若干个“素珍”的代言人。迄今,还少有加拿大华裔作家以长篇小说形式,以华裔女孩的成长为焦点,写过如此震撼人心的作品。她是真正写出了华裔女孩的孤独、两难和憧憬,而且写得如此精微、优美而有力。方曼俏也为加拿大20世纪上半叶吃苦、孤独的小镇华人移民,留下了精彩的故事。在接受采访时,她坦言“我觉得我父母是加拿大的一部分,他们是开拓者,他们或许没有住过小木屋,也或许不是皮埃尔·特魯多总理、汤米·道格拉斯医生、不是爱国女英雄劳拉·塞考德或者沃尔夫将军。那些大人物应该留名青史。他们是砖石,而像我父母这样的人就是粘合的灰浆,没有灰浆无以起大厦。我父母之辈完成了所有的琐碎小事,其重要性等同于加拿大的故事。我想我不愿他们被遗忘。”所以,在带有自传色彩的族裔成长小说中,方曼俏的《午夜龙记》,和老一代弗雷德·华的《钻石烧烤店》、崔维新的《玉牡丹》、《一切要事》及其自传《纸影》,保存了先侨筚路蓝缕的创业史,其份量是不言而喻的。

四、陈泽桓:反讽诙谐,老少咸宜

陈泽桓(Marty Chan,1966-)生于加西艾伯塔省的草原小镇,父母为香港移民。他是新一代勤奋有为的剧作家,创作了20多部英语戏剧。其成名剧《妈,爸,我和白人女孩同居了》(Mom, Dad, Im Living with a White Girl, 1995),以自身经历为蓝本,风靡了加拿大全国和美国外百老汇。音乐剧《紫禁凤凰》(Forbidden Phoenix, 2004)以寓言方式表现华人在加拿大淘金、修铁路的历史,在加拿大巡演。他曾三获加拿大英语戏剧界的重要奖项——斯特灵奖(Elizabeth Sterling Haynes Award),两次被提名。

陈泽桓亦擅长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如广播小品《点心日记》(Dim Sum Diaries)、电视短剧《橘籽神话》(The Orange Seed Myth)、系列电视剧《杰克和孩子》(Jake and the Kid)等。其中,《点心日记》以幽默轻松的方式,表现了艾伯塔省草原小镇上唯一的华人家庭,以及儿女成长的故事,半自传性质。该节目从1994年到2000年,在加拿大广播电台连播了6年。数年后,陈泽桓将这些广播小品改编成青少年小说《冻脑之谜》(The Mystery of the Frozen Brains,2004),着重讲述了草原小镇唯一的华裔男孩和英、法裔孩子的交往,获得了2005年“埃德蒙顿市图书奖”。这也是他第一本小说,此后还出了三本续集。

《冻脑之谜》是陈泽桓少年经历的再现,其英文名Marty Chan音译成中文为“马蒂·陈”。和书中的主人公同名。马蒂·陈是加拿大草原小镇上华人杂货店主的儿子,是小镇唯一华裔孩子,上小学三年级,聪明好读,能解释白人同学不懂的生词。但是,白人孩子叫他“中国佬”、“中国机器”、“斜眼”等贬称,围追戏弄。他上的学校主要是英裔和法裔的孩子,由于历史原因,英裔和法裔加拿大人长期不和,因此,英、法裔孩子势不两立,经常互相谩骂,打群架,但他们又一致嫌恶华裔同学马蒂·陈。书中生动地描绘道:

法语学生从学校的北边进校,英语学生走南边。双方对对方情况一无所知,大家也不想弄清楚,总是瞎猜乱想。英国人认为法国人有魔法会把人变成青蛙,法国人认为英国人是吃法国人肉的生番。大家确定无疑的是,法国人恨英国人,英国人恨法国人。

每天中午和休息时,英语学生和法语学生就把校园变成了战场。秋天,他们互相砸苹果。春天,用脚踢水洼里的水,去浇对方。现在,正是隆冬,他们堆起了打仗用的雪球。

我哪一派都挨不上,我和其他任何人都长得不一样。头发黑,皮肤深色,眼睛细细的像杏仁。他们骂我,让我眼睛火辣辣地流泪,脖子刺痛发热。我不想和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上学。我又不会讲法语,爸妈便让我和英语学生上课。

马蒂·陈自嘲,自己在学校就好比“一只孤独的红袜子,在满是白衣服的洗衣机”内(the lone red sock in a sewing machine full of white clothes),不受待见。放学疾奔逃出学校,又仿佛“跌跌撞撞爬出浴缸的落汤猫”(like a wet cat scrambles out of a bath)。由于马蒂·陈让法裔孩子雷米免受老师之责,两人便结成秘友。马蒂·陈异想天开华人都是“太空异类”,他家冰柜里的三个牛肚被当成三个冰冻的人脑,让他联想到没来上学的同学,外星人正在侵入地球。正在他孤独无助地躺在床上时,忽然听到了敲墙暗号。原来前几天,雷米和几个同学因染上流感没去上学。两个小伙伴高兴地开始了新一轮的讨论和探险。

陈泽桓认为“这本书将幽默和严肃的话题合二为一,寓教于乐,又让读者浑然不觉。”的确如此,小说详述了童年的种种傻事和荒唐念头,让人忍俊不禁,但却涉及了族裔关系、校园暴力、家庭教育、宗教信仰、孤独感等严肃话题。其中,族裔关系往往有深刻的历史和社会背景,和加拿大移民史大有关系。除了显示华裔的边缘化处境,小说也显示了其他族裔,如英裔、法裔、越南裔在加拿大的生存情况。

和老一代华裔作家弗雷德·华、崔维新、方曼俏等的成长小说相比,陈泽桓的《冻脑之谜》轻松风趣,明朗简约,戏剧性地展现了族裔矛盾和华裔孩子的心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老一代华裔作家的成长小说是以成年人为阅读对象,可以直笔沉重和黑暗,不怕让读者感到异常压抑。而陈泽桓成长小说的预设读者主要是中小学生,他也经常受邀到学校,与师生交流。因此,在写法上肯定要考虑未成年人的心理承受能力、理解能力和审美需求。这也使他的族裔成长小说广受中小学师生欢迎的原因。陈泽桓在采访中表示:

《冻脑之谜》主要是给8-12岁之间的孩子,成年人也会喜欢读,书表现了成长过程,有几分反讽诙谐。成年人读的感觉肯定不同孩子的,他们已经明白了做孩子是怎么回事,可以幽过去一默了。《点心日记》在很多方面也有相同的调子,我认识不少孩子,酷爱《点心日记》,还有四、五十岁的人,照样乐听不疲,因为他们记着成长的经历。

总之,和老一代的加拿大华裔英语作家相比,陈泽桓的作品虽不乏族裔冲突的描写,留有华裔艰苦拓荒的光脉流痕,影射种族不平等社会问题,但在整体上具有轻喜剧的效果,流畅而富有悬念的故事框架中,随处可拾机智坦诚的自嘲、恰到好处的幽默、留有体面的讽刺,以及为化解矛盾而体现的智慧。而美好的结局又能让各族裔观众在笑声和思考过后,对加拿大这个移民国家产生更多的认同。加拿大新一代华裔作家少了老一代的沉重和愤怒,多了洒脱和调侃,少了刻板和隐忍,多了圆通和释放。第二位获得加拿大最高文学奖总督奖的华裔作家余兆昌(Paul Yee, 1956-)就表示过,“年轻一代比年长的作家笑得更多,我们这代作家非常严肃,因为继承了充斥歧视和苦难的黑暗历史。我们必须给它以光荣和尊敬。年轻一代更加放松和开放,他们也关心社会,看到各种不公。”因此,陈泽桓的成长小说就比老一代的弗雷德·华、崔维新、方曼俏等的同类小说更为活泼,富有朝气,奇思妙想不断,同时又能逼真反映华裔土生子的成长困境,以及加拿大社会永远面临的多族裔和谐共处问题。

五、胡功勤:主流中的新一代香蕉仔

胡功勤(Terry Woo,1971-)是加拿大华裔英语文坛的后起之秀。出生在加东安大略省的哈密尔顿市,在滑铁卢大学就读时,结识了土生华裔同学,被他们共同的身份和文化困惑所震撼,出版了长篇处女作《香蕉仔》(Banana Boys, 2000),获得加拿大亚裔作家工作坊新人奖的提名,并被改编成同名话剧,在多伦多上演。该书是加华文学中首部以加拿大当代华裔男青年苦闷为主题的长篇小说,也是加拿大英语文学同类题材中的孤篇,具有较高的价值。加拿大大报《温哥华太阳报》称赞,“小说栩栩如生,不乏诙谐妙笔,细致入微得恰如你所期待……对香蕉仔家庭的描写微观再现了加拿大华人的复杂历史。”美国《Yolk杂志》认为“吴对年轻人亚文化的感受带有自贬意味,敏锐有力,令《香蕉仔》成为所有亚裔美国人的必读之书。”

《香蕉仔》的主人公是五个加拿大土生华裔青年,卢克、戴维、谢尔顿、迈克尔和里克。他们各有个性,成长在加东不同的城镇,因到滑铁卢大学读书而结识,香蕉仔的共同身份让他们抱团,成了无话不说的密友。

卢克出生在多伦多,其父为温哥华杂货店之子,其母为台湾军官之女。在卢克和妹妹幼时,父亲离家出走。卢克未读完大学便退学,做电台音乐节目主持人。华裔女友远嫁加西白人。卢克在失恋的痛苦平复后,参加其婚礼,然后前往加西名校维多利亚大学复修心理学。

戴维出生在多伦多附近的小镇,小时常被其他族裔的孩子追打和辱骂。戴维自称“百分之百地被漂白”(100% white-washed)。他从滑铁卢大学工程系毕业后,效力軟件公司,过着晨昏颠倒、喝酒泡吧的极客生活。戴维乐于助人,愤世嫉俗,但大学时就基本和父母断绝了往来。

谢尔顿是第三代华裔。爷爷是修铁路的华工。父亲为土生子,从西向东漂泊打工,后成为汽车修理师,定居于加东省会城市圣约翰。谢尔顿上天主教学校,性格平和,最先戒酒。他满足了父母的期望,在滑铁卢大学选读工程系,毕业后当油气管道安检员,工作单调而稳定。初恋渥太华大学音乐系的华裔女生失败后,远赴香港。

里克在五个香蕉仔中最志得意满、最不为情累,但他选择了自尽。里克的家世复杂,爷爷为国民党军官,解放前在上海遭枪毙,父亲为文弱书生。父母逃到香港后移居多伦多。里克从滑铁卢大学毕业后,成为理财师,收入高,高档租房,除有华商家的闺秀做女友,还和各族裔女子发生关系。困扰其他几位香蕉仔的身份和文化归属问题,被他奚落为“无用的文化包袱”(useless cultural baggage)。他从医生处骗取兴奋剂,死于与女性缠绵的幻觉中。

迈克尔出生在多伦多的高级知识分子家庭,顺从父母之命,学钢琴,上中文学校,入读滑铁卢大学工程系,考取多伦多大学研究生。他深感在多族裔社会中的自我迷失,沉浸于失恋痛苦,退学到美国一边游历,一边创作梦想之书。这个角色带有作者的影子。

长篇小说《香蕉仔》结构复杂而清晰。全书六章,每章由一个香蕉仔以第一人称讲述的事件、片断和场景组成,没有明显的故事冲突和高潮。这些零碎的故事贯穿着一条主线,即加拿大当代的土生华裔青年,尤其是男青年,如何摆脱华裔曾被歧视的历史阴影,走出成长的烦恼,寻找到真正的自我。当五个香蕉仔需要倾诉、放松或发泄时,便选择泡吧喝酒。戴维甚至表示,“酒让我们在集体的痛苦中紧紧相连。”(Alcohol bonded us in our collective misery.)杯中物化解着他们的失恋、失意和失落,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尤其是“我是谁”的追问。对此,他们每个人都做出了生动贴切的表达。

卢克说:“这种痛苦不仅仅是男性的痛苦,因爱而生的浪漫痛苦。这种痛苦四季常在,只要有价值的东西被剥离就会滋生……我不固执,所以我想自己会向前走,必须向前,我也愿意。但我不能没有自己的家庭、文化和信仰。”

戴维愤愤不平地指出,“亚裔男性在今天的社会上无足轻重,给他们贴的标签是咧嘴笑的像猿猴一样精瘦的男子,开洗衣店,送川菜外卖,当电脑程序员。亚裔的小妞们至少还能播播天气、新闻什么的。”

里克批评道:“香蕉仔通常是一个抑郁、苦涩和摸不着头脑的群体,甚至我自己也看不出他们有什么大不了的价值。实际上,我几乎碰不到理性和自我调节很好的工生仔。”

迈克尔富有写作才能,对香蕉仔的身心痛苦描述得最为充分和形象,获得了他人的共鸣:

“我讨厌大脑的白色噪音!该死的,讨厌它!我讨厌在学习或考试中途莫名其妙地被痛楚打断,然后头疼。我讨厌这些无用的想法消耗了我那么多的精力……想什么艺术、种族、我要写的书、女人、失败的关系、可能怎样、应该怎样……上帝,我希望只把精力集中在需要的地方,别纠结这些事,过一种自在、无噪音的生活!这个要求过分吗?”他哀求地看着我们,眼睛湿湿的。

我们一时都陷入了沉默,他坦言的痛苦让人惶惶不安。迈克尔说的,他妈的非常有道理。对香蕉仔们来说,大概除里克外,大脑里的白色噪音就是烦人恼人的现实,有时还存在危险。要不是它,我们成绩很可能会高些,爱情会甜美些,酒会少喝些。唔,很可能不会那么一团糟。

新一代土生华裔的锋芒,不仅表现为直陈身份痛苦,对华裔内部讨好主流族裔的做法,亦能直言评判。比如,戴维批评华裔姑娘为取得白人男性青睐,便满足他们的东方主义幻想,故作神秘、媚顺和放荡,加深了外族对华裔文化的误解。再比如,书中数次对美华女作家谭恩美的畅销英语小说《喜福会》(Joy Luck Club, 1989)提出质疑。该小说以四对华裔母女为中心,显示华人女性从受尽屈辱的祖母辈,成长为独立的美国女性。曾连续9个月荣登《纽约时报》畅销书榜首,摘得《洛杉矶时报》书籍奖、国家书籍奖、联邦俱乐部书籍奖和加州书评会最佳小说奖,在1993年被拍成热门电影。但是,这样叫座叫好的华裔小说,在戴维眼里,却是虚伪而谄媚的,是专为西方市场炮制出来的文化产品。戴维认为它是“一部帝国主义的带有东方主义情调的传奇,充斥着龙、凤和死去多年的祖先”(an imperial Oriental saga involving dragons and phoenixes and ancestors long dead)。他甚至表示,“如果我再读到一本灰尘扑扑的书,讲什么三代中国女性挣脱奴役羁绊,我发誓燕麦片都要气得撞墙。”(if I read another dust cover describing a book about three generations of Chinese women escaping the shackles of bond slavery, I swear the oatmeals going to hit the wall.)盡管戴维的言辞偏激,但也的确反映了部分华裔为跻身主流,会采用投其所好的自我包装策略,而自己并不真正了解中国文化的内涵。

综上所述,便会发现这些香蕉仔并没有完全白化,他们既不是西方文化的纯粹载体,更非华裔文化的代言人。“香蕉仔”一词,不过是自贴或他贴的一个权宜标签,粗糙、简陋、片面,会误导读者对他们的认识,也会使人对加拿大土生华裔,对西方华裔的认识流于简单化。而且,加拿大人、华裔、东方、西方之类的概念,从文化角度来讲,其实都是抽象的群体性的说法。华裔青年要想真正成长,恐怕还要超越族裔定位,超越文化自限,回归到对个体价值的体认上。

事实上,小说结尾,借自杀的里克的妹妹雪莉之口,也传递了这样的意旨:

我想我理解了这些大男孩们。他们不过是普通人。普普通通,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他们各有瑕疵,有点神经兮兮和小癖好,自怨自艾,不够温柔……然后,这些像烈火一样锻造了他们,纯化了他们,令其精粹,成为优秀、重要、可贵的人。我估计,一些人不能慧眼识别,会忽视和驱散他们,认为他们无所用处。但他们拥有自我,这就足够了。

作者胡功勤在采访时,也表示了跨族裔的成长观,注重个体至上,强调忠实于自我的选择。

要爱你自己,爱你做的一切,不要被他人左右。我觉得,现在有一种可怕的倾向,就是一些人、一些组织或者运动,会强求个体要“正确”地思想和行动,比如,家庭、所谓的朋友、权威人士、政治团体,以及各种团体或论坛里很有主见的大嘴巴们,就是如此。对待“香蕉人士”,这些力量就会显现出来,就会有愚笨者给你毫无意义的评论,“天啦,你给漂白得太厉害了!”或者“噢,你不是真正的加拿大人!”或者“你应该这样做,和这个人约会。”我觉得这都是一派胡言:究竟什么是“正确”?这是非常主观的,受着某种舆论的驱使,完全不尊重个体的美丽。

胡功勤是加拿大“70后”华裔英语作家,和上两代华裔英语作家相比,他的族裔成长小说,对祖父辈的移民经历描写较少,对自身的成长经历着墨甚多;对先僑屈辱艰辛的历史不再耿耿于怀,而更着意再现当代华裔青年的生活和身心困境;对华裔的展现不是一味正面化,表现其勤劳、坚韧和良善,而是同样披露他们的人性弱点,如懒散、软弱、尖锐、暴力……他不再像老辈华裔作家有意无意地担当了族裔代言人,抱有社会责任心,自觉历史使命感,而是专注于自己的小圈子,将个体的诉求置于族裔的期待之上,以实现个人价值为旨归。这点,在与他同龄的华裔女作家刘绮芬的成长文本中,则更为突出。

六、刘绮芬:从流浪儿到作家

刘绮芬(Evelyn Lau,1971-)的经历,在作家中,大概是绝无仅有的。她才华横溢,6岁立志成为英语作家,12岁已发表了数十篇诗歌和短篇小说,15岁在全国诗赛获奖,18岁凭纪实文本《逃跑:流浪儿日记》一举成名。21岁即获加拿大总督文学奖提名,成为有史以来获此殊荣的最年轻作家。刘绮芬出版了十多部作品,包括诗集、短篇小说集、长篇小说和回忆录,获得了加拿大英语文学界的广泛肯定,继获得总督奖提名后,还荣获帕特·罗瑟尔奖(Pat Lowther Award),进入多萝西·利夫赛奖(Dorothy Livesay Award)和帕特·罗瑟尔奖两项诗歌大奖的最后角逐。2011年,刘绮芬被温哥华市政府委任为第三届桂冠诗人,为加拿大华裔诗人中获此称号的第一人。

然而,刘绮芬可能又是最受争议的作家之一。她15岁离家出走,站街,吸毒。《逃跑:流浪儿日记》即基于她在两年流浪中写下的900多页手稿,形成了近300页的纪实文本,后被改编成电视剧。该书可以和描写华裔成长的虚构作品或半自传作品互相对照,从而进一步认识华裔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多元性和复杂性,以及各族裔父母都面临的教育问题。《环球邮报》评价说,“这是通往少女内心的旅程,迷人而又令人惶恐不安。”《加拿大书籍》杂志声称,“这本书给人的启示,胜过满架子的父母必读指南。”

全书由序言、日记和尾声组成。

在序言中,刘绮芬自述了自己的家庭、成长环境和出走原因。她生于温哥华,10岁那年,父亲失业,母亲急躁兼有神经质,要求女儿门门功课都必须是班上最高分。刘绮芬写道:“学校有一位老师同情我,知道我从来都是出色听话的华人女生,不管父母把圈子举多高,我都会跳起,钻过去。”她患上抑郁症和贪食症,在15岁那年,从家里跑出,就再未回去。

她在两年流浪期间写的日记,按照时序,分成七部分:

第一部分(1986年3月22日至6月8日):刘绮芬离家后,一个嬉皮士给她喝酒、吸毒,诱骗其童贞。刘绮芬吞下30颗阿司匹林企图自尽,被送到精神病医院。在父母接她出院回家的路上,她逃之夭夭。她被反复送进医院,反复从为问题少女安排的“温暖新家”出走,过着吸毒、漂泊和蹭救济餐的日子。

第二部分(1986年6月22日至9月14日):刘绮芬从温哥华,独自来到几千里外的首都渥太华,跟着一对写作男女,南下美国波士顿。她向警察求助后,被送回温哥华少年拘留所。父亲打电话希望她回家,遭拒绝。这期间,她接受了如慈父般的海陶尔医生的心理治疗。

第三部分(1986年9月17日至12月30日):刘绮芬流浪到邻省的大城市卡尔加里,要么被陌生男子留宿,吸毒,要么在快餐店又累又饿地过夜。她向海陶尔医生表示,“我就是想做街头流浪儿,无名无姓,无头无脑。”她前脚离开诊所,后脚就去站街,为各种族裔的顾客提供服务。可是,她坚持写日记,甚至发誓,“没有什么比写作更重要。”

第四部分(1987年1月16日至4月26日):新年将至,刘绮芬的父亲打电话希望她回家,她推说有安排,遭到母亲数落。也是在这段期间,她听到了她认为的最震聋发聩的人生指南。那是在一个寒夜,男司机在欲望得到满足后,把她抛在荒郊野外的加油站。一个具有同情心的午夜牛郎载她回城,分享了自己的人生感悟:

我认可的人都是街头上混的人,我不了解其他人,因为道貌岸然的人都躲在虚伪的价值后面,让我讨厌,我没时间玩那种游戏。街道就是我的世界,在这儿我能理解别人,别人也理解我,我们各取所需,然后各走各的路。我很满意,得到了想要的一切。但是,我可是熬过了地狱,才混到今天这地步。要找到天堂或幸福,你得和魔鬼干。

刘绮芬也认定自己属于街头。同时她不放弃自学,阅读像詹姆斯·乔伊斯之类的世界文学经典。她的获奖诗作登于《加拿大艾伯塔省诗歌年鉴》和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的文学杂志《国际三棱镜》。

第五部分(1987年5月1日至8月11日):刘绮芬对离婚的出租车司机拉里产生了依赖,被后者用毒品控制。她感到自己被医生之言和拉里的诱惑撕扯着,吞下了25粒安眠药,被送进医院急救。这期间,她向著名的《西岸线》杂志投稿,并被邀请参加诗歌朗诵。

他们在我朗诵完后鼓掌,一位女性送给我玫瑰。人们围上来说,理解我诗中的意象和主题,说我激发了他们重新开始写作。我感到无比幸福。

第六部分(1987年8月14日至10月1日):因为毒品和情感需要,被拉里抛弃的刘绮芬寻找其他男子。她回校上学,因无法再适应学校刻板的生活,不久就退学了。可是,她的成绩不错,老师说她可以申请到社区学院继续学业。

第七部分(1987年10月9日至12月20日):刘绮芬为维持生活和弄到毒品,继续站街,认为强过在父母家打扫卫生。她依旧憧憬写作:“出卖肉体挣来的钱没有任何意义,发表一首诗,得到15加元稿费,会让我觉得非常富有,会让岁月变成阳光灿烂、绿意盎然的夏天。那是完整、痊愈的美丽之我,用爱挣来的钱。”

第八部分(1988年1月4日至1月20日):刘绮芬进入社区学院上课,同时为富有的老人斯宾塞提供服务。他认识几家报纸出版人,在娼妓和作家之间,她首先自我定位为前者。她说:

为娼做妓曾给我安全感……至少,这是我生命中第一次我觉得我属于某个团体。我几乎不能说自己是作家,那会招人打趣嘲笑的,因为我才16岁。就像我朋友昨天说的,“我是边缘的边缘,要是作家们不接受你,你往哪里去?

在该书尾声中,刘绮芬坦述了近况。她虽然离开了街头,但还忍受着吸毒后遗症的困扰,还没有完全“改邪归正”。她也希望人们不要再把她看成受害者,对她而言,人没有本质的区别,经历也没有好坏之分,都促成了经验和知识的积累。她绝不会受压于他人的期待。“我想,我们最后该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不能为他人伪装自己。我们有时就得过自己的生活——这也正是我的心愿。”刘绮芬以对自我忠实的歌唱结束了全书,同时开始了她未来另类生活和写作的新篇章。

总之,刘绮芬的纪实文本《逃跑:流浪儿日记》,和上述加拿大其他华裔作家的成长小说相比,既有显著的差别,亦有本质的一致。

差别之一是作者的创作年龄。刘书由作者十五六岁所写的日记组成,记录了同时期的流浪、从妓、吸毒等极端经历,保留了当事人当时赤裸裸的真实,具有现场感。而其他华裔作家的成长小说都是作者在成年后,甚至接近老年时所写,虽说以亲身经历为蓝本,但毕竟加入了或多或少的虚构,而且有成年之我对少年之我的包装。

差别之二是对族裔问题的态度。族裔问题对少年刘绮芬来说构不成问题,也非她关注所在,她对自己是华裔后代既清楚也认可,对其他族裔一视同仁。她更关注的是从家里逃出后,如何靠肉体生存并继续写作。其他族裔的人待她也不是先关注其族裔身份,而主要把她当成问题少女、求欢对象等。相形之下,加拿大其他华裔作家在成长小说中,始终突出华裔身份对主人公的影响,展现族裔关系成了重中之重。

差别之三是作品的历史感。刘绮芬只写当下,写身边的人和事,无涉加拿大移民史上的重大事件。而其他成长小说则多少反映了人头税、《排华法案》、移民分值制、难民等重大事件对作品人物的影响。这些小说作者大多有一种历史使命感,希望借自己的笔展示数代华人(包括自己)在加拿大的发展经历,以期重构曾被主流社会漠视或歪曲的华人移民史。

余言

加拿大华裔成长文本源远流长,体现了跨代性的身份认同嬗变,是加华英语文学中的重要类别。虽然都在展现多元族裔环境中的成长际遇,但不同时代的作家在情節、人物、语言、风格等方面存在个体差异,绝不雷同。弗雷德·华跌宕激越、崔维新平静淡然、方曼俏沉重内敛、陈泽桓轻松幽默、胡功勤直白尖锐、刘绮芬反叛诚实……然而,所有这些华裔成长文本,又存在本质的一致,即都在回答一个古老而普世的问题“我是谁?”,都回应了镌刻在希腊德尔斐神庙里的千古名言“认识你自己”。

华裔成长文本中的所有主人公,都通过各种手法寻找自我,追求自己的梦想,而对于华裔作家而言,写作既是他们成长的记录,也是其定义自我的途径。当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他们大概可以说,我长故我写,我写故我在。

① M.H. Abrams. A Glossary of Literary Terms. Orlando: Hartcourt, Brace, and Jovanovich, 1988. pp.119-120. (M·H·布拉姆斯,《文学术语汇编》,奥兰多:哈特考特出版社1988年版,第119-120页。)

② Edith Eaton.“Leaves from the Mental Portfolio of an Eurasian.”Independent 66 (January 21, 1909), p.127. (伊迪丝·伊顿,《一个欧亚混血儿的心灵书简》,见《独立者》1909年第66期,第127页。)原文为And all the while the question of nationality perplexes my little brain. Why are we what we are? I and my brothers and sisters. Why did God make us to be hooted and stared at? Papa is English, mama is Chinese. Why couldnt we have been either one thing or the other? Why is my mothers race despised?

③ Edith Eaton.“Leaves from the Mental Portfolio of an Eurasian.”Independent 66 (January 21, 1909), p.132. (伊迪丝·伊顿,《一个欧亚混血儿的心灵书简》,见《独立者》1909年第66期,第132页。)原文为After all I have no nationality and am not anxious to claim any. Individuality is more than nationality…I give my right hand to the Occidentals and my left to the Orientals, hoping that between them they will not utterly destroy the insignificant“connecting link”.

④ Fred Wah. Diamond Grill. Edmonton: NeWest Press, 1997. p.42. (弗雷德·华:《钻石烧烤店》,埃德蒙顿:纳西出版社1997年版,第42页。)原文为until I was born, my blond hair and blue eyes enough to ease her parentsanxiety about the color of their grandsons skin.

⑤ Fred Wah. Waiting for Saskatchewan. Winnipeg: Turnstone Press, 1985. p.17. (弗雷德·华:《等候萨省》,温尼伯:翻石出版社1985年版,第17页。)原文为You were part Chinese I tell them. They look at me. Im pulling their leg. So Im Chinese too and thats why my name is Wah.”

⑥ 弗雷德·华:《钻石烧烤店》,第169页。原文为What kind of name is that, Wah? Chinese I say. Im part Chinese. And she says, boy you could sure fool me. You dont look Chinese at all.

⑦ 弗雷德·华:《等候萨省》,第17页。原文为When youre not“pure”you just make it up.

⑧ 弗雷德·华:《钻石烧烤店》,第98页。原文为I become as white as I can, which, considering Im mostly Scandinavian, is pretty easy for me. Not for my dad and some of my cousin though. Theyre stuck, I think, with how they look.

⑨ Fred Wah. Alley Alley Home Free. Red Deer: Red Deer College Press, 1992. p.38. (弗雷德·华:《回家的自由小径》,红鹿:红鹿大学出版社,第38页。)

⑩ 《我怎么变成“夹在中间先生”的:访加拿大总督奖得主弗莱德·华》,见《枫语心香:加拿大华裔作家访谈录》,赵庆庆著,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53页。

Gloria Anzaldua. Borderlands La Frontera: The New Mestiza. San Francisco: Aunt Lute Books, 1987. p.194. (格洛丽亚·安扎杜:《边界》,三藩市:昂特鲁特图书1987年版,第194页。)原文为The hyphen is the hybrids dish, the mestizas whole wheat tortillas, the Metisapple, the happas egg, the mulattos café au lait.

Yasmin Ladha. Circum the Gesture. Unpublished MA thesis. Calgary: University of Calgary, 1993. p.6. (亚斯敏·拉德哈:《围绕手势》,未出版硕士论文,卡尔加里大学1993年版,第6页。)原文为Often my language has a physical hyphen which is not a border-restraint between words but a trans-evoker, arousing a collective energy from a double or triple hyphen. The hyphen is an extension of my id, home.

Fred Wah. Faking It: Poetics & Hybridity. Edmonton: NeWest Press, 2000. p.76. (弗雷德·華:《伪装:诗学和杂糅》,埃德蒙顿:纳西出版社2000年版,第76页。)原文为My own hyphenation strikes a particular ambivalence. I can pass for white until I have to explain my name. And even though the blood quantum shows only one quarter of Chinese, that name, Wah, is enough of a shade to mottle an otherwise apparent European background.

弗雷德·华:《钻石烧烤店》,第16页。原文为ready Freddy, open up with a good swift toe to the wooden slab that swings between the Occident and Orient to break the hush of the whole cafe before first light the rolling gait with which I ride this silence that is a hyphen and the hyphen is the door. 为便于理解,译文添加了标点。

弗雷德·华:《钻石烧烤店》,第53页。原文为Theres a whole bunch of us whove grown up as resident aliens, living in the hyphen.

弗雷德·华:《钻石烧烤店》,第137页。原文为I assumed a dull and ambiguous edge of difference in myself; the hyphen always seems to demand negotiation.

弗雷德·华:《钻石烧烤店》,第176页。原文为the door clangs and rattles a noisy hyphen between the muffled winter outside and the silence of the warm and waiting kitchen inside.

粱丽芳:《打破百年沉默:加拿大华人英文小说初探》,见《枫华文集——加华作品集》,陈浩泉编,本那比:加拿大华裔作家协会1999年版,第28页。

Wayson Choy. The Jade Peony. Vancouver: Douglas and McIntyre, 1995. p.68. (崔维新:《玉牡丹》,温哥华:道格拉斯&麦肯特出版社1988年版,第68页。)

Edgar Wickberg et al. From China to Canada: A History of the Chinese Communities in Canada. Toronto: McClelland and Stewart, 1982. pp.53-72.(魏安國等:《从中国到加拿大》,多伦多:麦克兰&斯图阿特出版社1982年版,第53-72页。)

Peter S. Li. The Chinese in Canada. Toronto: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8. pp.23-42.(李胜生:《中国人在加拿大》,多伦多:牛津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3-42页。)

Wayson Choy. The Jade Peony. Vancouver: Douglas and McIntyre, 1995.p.72. (崔维新:《玉牡丹》,温哥华:道格拉斯&麦肯特出版社1988年版,第72页。)

崔维新:《玉牡丹》,温哥华:道格拉斯&麦肯特出版社1988年版,第134页。原文为I sometimes wished that my skin would turn white, my hair go brown, my eyes widen and turn blue, and Mr. and Mrs. OConnor next door would adopt me and I would be Jack OConnors little brother.

崔维新:《玉牡丹》,温哥华:道格拉斯&麦肯特出版社1988年版,第140页。原文为 I hated the Toisan words, the complex of village dialects that would trip up my tongue. I wished I were someone else, someone like Freddy Bartholomew, who was rich and lived in a grand house and did not have to know a single Chinese word.

Wayson Choy. Paper Shadows: A Chinatown Childhood. Toronto: Penguin, 1999. p.37. (崔维新:《纸影:唐人街童年》,多伦多:企鹅出版社1999年版,第37页。)

Marty Chan. Wayson Choy. 陈泽桓:《崔维新访谈》http://136.159.250.102/~gauntlet/eg/features/stories/wordfest/choy.

html.

Judy Fong Bates. Midnight at the Dragon Café. New York: Counterpoint, 2005. p.59. (方曼俏:《午夜龙记》,纽约:对位点出版社2005年版,《午夜龙记》,第59页。)原文为Suddenly I felt uneasy. Debbie lifted the flannelette to show me her baby with its pink complexion and blue eyes. Then she reached over and carefully pulled down the blanket that protected the face of mine. It was almost identical to hers: the open-and-shut eyes, the pintbrush eyelashes, the perfectly rounded cheeks, the cute, tiny upturned nose, and the rosebud mouth with a small hole for inserting a miniature baby bottle. The difference was that my doll had brown eyes and deep-brown skin that resembled my own. I held on to it for a moment, then turned and shoved the dark object back in Debbies arm with such force that she almost lost her balance.“I dont want it. Take it back,”I said.

方曼俏:《午夜龙记》,纽约:对位点出版社2005年版,第315页。原文为 I am twelve years old. I am with my friend Charlotte on the ice in the middle of the lake under a bright winter sky. We are sliding, falling and laughing. The air is crisip and cold, the ice underneath is thick. We are safe.

《小镇孤魂:聆听方曼俏》,见《枫语心香:加拿大华裔作家访谈录》,赵庆庆著,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9页;第27-28页。

Judy Fong Bates.“A Letter to My Reader.”(方曼俏:《致读者》),方曼俏网站 www.judyfongbates.com.

Sarah Hampson.“My parents are part of Canada: Interview with Judy Fong Bates.” Globe and Mail. June 7, 2010.(莎拉·汉普森:《我父母是加拿大一部分:采访方曼俏》,见《环球邮报》2010年6月7日。)原文为“I felt my parents are a part of Canadian history. I feel that theyre pioneers. They may not have lived in a log house and theyre perhaps not Pierre Elliott Trudeau, Tommy Douglas, Laura Secord or General Wolfe. Those big, powerful people will be remembered; they will be written about. Theyre kind of the bricks. And people like my parents are the mortar. But without that mortar, those bricks will just come tumbling down. People like my parents who did all the little things are just as important as the story of Canada, and I guess I didnt want them to be forgotten.”

Marty Chan. The Mystery of the Frozen Brains. Sasktoon: Thistledown Press, 2004. pp.14-15. (陳泽桓,《冻脑之谜》,萨斯卡通:蓟种出版社2004年版,第14-15页;第55页;第20页。)原文为 The French-Canadian students went to classes on the north side of my school, while my English-Canadian classmates studied on the south side. No one knew what happened on either side of the school. Rather than find out, people just made stuff up.//The English thought the French had magic powers that could turn people into frogs. The French believed the Anglais were Cannibals that hungered for French meat. The only thing people knew for sure was that the French hated the Anglais, and the Anglais hated the French.//Every noon hour and recess, the Anglais and the French turned the schoolyard into a war zone. In the fall they pelted each other with crab apples. In the spring they soaked each other by kicking puddle-water. Now, in the middle of winter, they stockpiled snowballs for battle.// I didnt belong to either side of the war. I looked different from everyone else. I had black hair, dark skin, and my eyes were narrow like diamonds. As much as they disliked each other, the kids hated me more. They called me names that made my eyes burn with tears and my neck feel all tingly and hot. I didnt want to go to school with any of them, but because I couldnt speak French, my parents sent me to school with the Anglais.

Marty Chan.“The Mystery of Marty Chan.”(陈泽桓,《华裔剧作家陈泽桓的隐密》,赵庆庆译,见《离而不散——跨世纪的加华文学》,加拿大第8届华人文学研讨会文集,温哥华:加拿大华裔作家协会,2007年8月11-12日。)

《写戏·演戏·导戏·说戏——加拿大英语剧作家陈泽桓采访录》,见《枫语心香:加拿大华裔作家访谈录》,赵庆庆著,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1页。

赵庆庆:《加拿大华人真正的关切之声——采访加拿大总督文学奖得主余兆昌》,《常州工学院学报》2016年第6期,第37页。

加拿大亚裔作家工作坊(Asian Canadian WritersWorkshop, ACWW)创立于20世纪60年代,是加拿大知名的亚裔文学和艺术团体,发行月刊《米纸》(Rice Paper),举办亚裔文学节。

Terry Woo. Banana Boys. Toronto: Riverside, 2005. (胡功勤:《香蕉仔》,多伦多:河岸出版社2005年版,第45页;第311页;第302页;第87页;第52页;第38页;第382页;第376页。)

Terry Woo(胡功勤)网站,http://www.bananaboys.com. 原文为love who you are and what you do, and don't let anyone else tell you otherwise. I think that there's a terrible trend with some people, groups, or movements to press an individual to think and act in a“right"way”- families, so-called friends, authority figures, political groups, various opinionated loudmouths in various groups or forums. When it comes to Bananas, these forces usually manifest themselves in pointless comments delivered by idiots who say things like“oh, you're so whitewashed”or“oh, you're not really Canadian”or“you should do this or be like that or date this person.”And I think that's pure and utter bullshit: what the heck is“right,”anyway? It's all subjective, and driven by an agenda of some sort that has absolutely no respect for the beauty of the individual.

Evelyn Lau. Runaway: Diary of a Street Kid. Toronto: HarperCollins, 1989. (刘绮芬:《逃跑:流浪儿日记》,多伦多:哈珀柯林斯出版社1989年版。)

刘绮芬:《逃跑:流浪儿日记》,多伦多:哈珀柯林斯出版社1989年版,第22页。原文为She [Evelyns school teacher]emphathizes with me, knowing Id been the good little Chinese girl all my life, jumping through every hoop my parents had set up.

刘绮芬:《逃跑:流浪儿日记》,多伦多:哈珀柯林斯出版社1989年版,第163页。原文为All people I identify with are street people. I dont know anybody else because people who are straight hide behind false values, and Im sick of that; theres no time to play those games. The street is where its at for me, thats where I understand people and they understand me, we each get what we need and go our separate way. Im satisfied now. Ive got everything I want. But in order to get where I am today. I had to go through hell. In order to find heaven or happiness, first you have to fuck the Devil.

刘绮芬:《逃跑:流浪儿日记》,多伦多:哈珀柯林斯出版社1989年版,第208页。原文为They cheered at the end, and the woman gave me a rose. People came up to me and said they had identified with the images and the issues, that I had inspired them to begin writing again. I felt so happy there.

劉绮芬:《逃跑:流浪儿日记》,多伦多:哈珀柯林斯出版社1989年版,第267页。原文为 money earned from prostitution is meaningless, fifteen dollars from a published poem could make me feel rich, could propel the days into a summer drenched in greenness and sunshine. Thats the kind of money I earn with love, thats when I am whole and healed and beautiful.

刘绮芬:《逃跑:流浪儿日记》,多伦多:哈珀柯林斯出版社1989年版,第287页。原文为at least with prostitution I was able to identify myself as belonging to some group for the first time in my life. I can seldom identify myself as a writer without being humored or laughted at, because I am sixteen. Like my friend said yesterday,“I am the fringe of the fringe. I mean, when even the writers dont accept you, where can you go?”

(责任编辑:黄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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