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安徽省生猪屠宰监管工作探究

2018-02-13徐凤云李雪松

畜牧与饲料科学 2018年3期

徐凤云,嵇 斌,李雪松

(安徽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安徽 合肥 230601)

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监管,是国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自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能由商务部划转农业部以来,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体承担生猪屠宰执法监管工作。笔者结合近年工作实践,试对安徽省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做简要探讨,以期与同仁交流学习。

1 安徽省生猪屠宰监管现状

2013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3〕51号),明确提出将省商务厅承担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能划入省农业委员会。按照文件精神和省农委工作部署,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下发了 《安徽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定点屠宰管理机构设置情况调查的紧急通知》(皖动卫检函〔2013〕77号)和《安徽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全省畜禽屠宰相关情况调查的函》(皖动卫检函〔2013〕91号)文件,对定点屠宰相关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经16个地市所站统计上报,2013年职能划转时共有生猪屠宰场(点)502家,证照齐全的有305家(其中具备规模的企业107家,小型场点198家);需整改的屠宰场(点)197家(其中具备规模以上的企业19家,小型场178家)。通过整改,截至2017年底,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场279家(其中符合3A级以上标准的有75家)。

2 生猪屠宰监管措施

2.1 实施分类管理

根据 《安徽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对象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农牧〔2012〕351号)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实行“风险控制、指标细化、动态管理、分类监管”政策。……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