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多元主体的联动融合机制研究
2018-02-13雷琼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8年7期
雷 琼
(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广东 广州 51032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均步入加速发展时期,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构建具有开放性、多元性、包容性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并“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强调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工作,推动治理理念由“管理”到“治理”,治理主体由“一元”到“多元”、治理方式由“传统”到“现代”的转变。新形势下创新社会治理,不是地方政府如何治理社会的问题,而是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合理定位与协商合作的系统化工程,实现社会治理结构从政府作为唯一治理主体到政府、市场和社会联动融合的转变,是重构社会秩序、实现社会良治的关键。本文根据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这一战略部署,针对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情况,研究多元社会治理主体的行为逻辑和互动方式,探究多元治理主体联动融合机理,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基层社会治理多元主体的形成与发展
1、从“社会全能政府”到“国家-市场-社会“的治理主体格局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社会治理的主体是“社会全能政府“,即政府部门和一些体制化了的社团承担了全部的公共权力,并将其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非政府组织没有生存的条件,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均由政府来承担。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的工作重心向经济上的转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也随之带来了行政管理体制的深刻变化,政府包揽所有公共事务的一元的主体结构转变为政府、市场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的社会治理主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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