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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火”论治

2018-02-13朱晓云刘喜明

江苏中医药 2018年7期

汤 阳 朱晓云 刘喜明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北京100053)

“上火”是临床常见的病位在上且具有火热之象特征的一类病症的俗称,包括口疮、咽痛、目赤肿痛、痤疮、牙龈肿痛等[1]。当前不乏针对“上火”具体病症(如咽痛、口疮等)的临床与基础研究,但从疾病综合特征角度出发,整体阐述“上火”特性及探讨其治疗共性的研究尚浅。本文拟析“上火”的本质,结合“上火”相关病症的临床治疗特点,重点探讨“上火”治疗的整体思路与用药特点。

1 阳气为火的物质基础

中医赋予了“火”丰富的内涵,如少火、真火、龙雷之火、阴火等。诸“火”虽具一定共性,但彼此间亦存在差异。因此,辨清“上火”的火的本质是研究上火的关键。考虑上火是一类病证的总称,通过对具体病症的特点进行分析,结合其促发因素,以探讨“火”的物质基础及病理状态。

火之常为阳气。《类经》云:“火,天地之阳气也。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故万物之生,皆由阳气。但阳和之火则生物,亢烈之火反害物,故火太过气反衰,火和平则气乃壮。”人体之火中可有生理、病理之分。生理之火,具有温煦经脉,助阳化气的作用,如命门之火、少火等,为人体生命活动的动力,其本质为阳气[2]。病理之火则是生理之火失其常态所致,阳气仍为其物质基础。“上火”之“火”当为病理之火[3]。“上火”的促发因素主要为进食辛辣炙煿食品、熬夜、精神压力大等,其中饮食因素最为普遍[4-5]。临床亦常见因误服人参、桂枝、黄芪、鹿茸等所致“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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