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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脏象学说从肾论治眼病的理论探讨和临床应用*

2018-02-13王晶莹梁丽娜许凯陈雪峰庄曾渊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北京100040

江西中医药 2018年12期

★ 王晶莹 梁丽娜* 许凯 陈雪峰 庄曾渊(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北京 100040)

中医传统认为目视万物与肝最为密切,从肝论治目病也是眼科治疗的基本理念,但如果溯本求源,做进一步探究却可以发现,目能视瞻万物与肾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肝肾同居于下焦,肝藏血,肾藏精,精血同源于水谷精微且互相资生,肾精为肝血化生提供物质基础,并且肝血上养于目依赖于肾气的推动;此外,肝体阴用阳,肾水能涵养肝木,肾中精水充盛,肝木得养条达,则目视精明。因此,虽然从传统理论上讲肝主目,但肾对目的生长发育和视觉功能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以脏象学说为基础,系统梳理肾与目关系的理论渊源、从肾论治眼病的病机及临床应用,深入探讨肾与目的相关性,对肾与目的关系予以再认识,为眼科临床“从肾论治眼病”提供理论指导和依据。

1 肾与目关系的理论渊源

1.1 肾主藏精,是目生成发育的物质基础 肾主藏精,“精”是构成人体和维持生命活动的根本,包括先天之精和后天之精,先天之精与生俱来,是构成胚胎的原始物质,其盛衰主宰机体的发育;后天之精是脾胃运化生成的精微物质,可化生为五脏六腑之精下归并充养肾藏的先天之精。《审视瑶函》曰:“眼乃五脏六腑之精上注于目而为光明”,即汇同于肾的先、后天之精共同促进目的形成和其生理功能的发挥;《灵枢·大惑论》进一步指出肾精与目形成的关系:“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精之窠为眼,骨之精为瞳子,筋之精为黑眼,血之精为络,其窠气之精为白眼,肌肉之精为约束,裹撷筋骨血气之精与脉并为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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