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性心内膜炎—2016年AATS专家共识与2015年ESC指南对比阅读
2018-02-13陈禹志
吉林医学 2018年7期
关键词:手术
陈禹志
(北京协和医院心外科,北京 100730)
2016年美国胸心外科协会(The 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Thoracic Surgery,AATS)发布了针对外科治疗感染性心内膜炎的专家共识(以下简称AATS专家共识)[1]。2015年欧洲心脏病学学会(European Society of Cardiology,ESC)发布了治疗感染性心内膜炎指南(以下简称ESC指南)[2]。这是目前最新的两篇针对感染性心内膜炎的指南性文献。感染性心内膜炎至今仍有较高的死亡率,2011年我科曾提出活动期感染性心内膜炎手术治疗,结果显示近远期临床疗效满意[3],但学术界关于手术时机、手术指征等问题仍然存在争议。AATS针对这些争议发布了专家共识,以问答的形式提出了目前公认的治疗方案,重在探讨外科治疗感染性心内膜炎。笔者同时结合ESC指南,将两者的差别和一致强调的内容叙述如下。
1 建立感染性心内膜炎小组
感染性心内膜炎小组由ESC指南首次提出,主要基于三点原因:①感染性心内膜炎不是单一疾病,可累及多系统,不是单学科医师能独立治疗的。②需要各专业较高水平的医师。③约半数感染性心内膜炎患者住院期间需要手术治疗,早期与外科小组讨论病情十分必要。ESC指南指出感染性心内膜炎小组承担的任务有:①按期共同讨论病例、做出外科决策、安排随访的患者。②根据现有指南,制订抗生素治疗方案。③参加国内和国际注册,汇报本中心的发病率和死亡率。④按期随访患者。
AATS专家共识指出,感染性心内膜炎患者的手术风险是所有心脏瓣膜手术中风险最高的,专家团队的合作有利于早期诊断。感染性心内膜炎小组应包括心内科、心外科、感染内科、神经内科、超声科、影像科、肾内科、麻醉科等科室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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