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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法治惠民“最后一公里”
——湖北省通山县司法行政工作小记

2018-02-11通讯员徐世聪卢江

21世纪 2018年12期
关键词:服刑人员调解员最后一公里

通讯员/徐世聪 卢江

近年来,通山县司法局坚持将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发展的根本动力,因势而谋、乘势而上,努力打通法治惠民的“最后一公里”,交出了一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过去5年里,通山县社区矫正工作成为样板,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援助10万人次,人民调解签约率达到97%;产生了1名全国普法先进工作者,2名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

普法宣传:形式多样 贴近大众

“讲普法来唱法歌,如今社会法律多。只要人人学法律,遵纪守法自然和……”这是6月29日在通山县大路乡新桥冯村,山歌唱普法的一段唱词。当晚,民间山歌艺人现场编山歌唱词,内容围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政策,曲调优美,不时博得阵阵掌声与喝彩,村民们在娱乐中接受法律熏陶,树立了法律观念,加强了法律意识。

通山山歌源远流长,从古楚国兴起至今生生不息,通山司法局组织一批民间艺人创作了《赞人民调解》《法制社会农家乐》《是法挽救了我的家》等80余首普法山歌,司法搭台,群众听戏,六年来,共专场演出普法山歌460场,听众40余万人次。

为让法治文化更贴近群众,该局丰富宣传载体,创新普法宣传,让高高在上的法律有了温度。“七五”普法以来,该局结合线上线下宣传,推出竞答普法题目抢红包活动,推出《我

的孩子我做主》《害人终害己》两部普法微电影,连续三年推出普法书法大赛、有奖征文活动。此外,坚持送法进校园,在县职教中心开辟200米的漫画说法宣传栏,在政府广场建造了集法治典故、法治名言、法治路灯、法治舞台等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公园。在公交车上添加普法宣传标语,使公交普法成为山城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接地气的普法宣传,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让生硬的法律变得喜闻乐见,法律光芒照射到鄂南山城的每个角落,照进群众的心里。“六五”普法以来,通山县的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屡获殊荣:通山县洪港镇洪港村、通羊镇沙堤村先后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通山县被评为“湖北省普法先进县”。

社区矫正:尚德崇仪 重塑灵魂

通山县社区矫正中心成立4年来,接收入矫人员1667人,解矫1298人,安置帮教1344人次,重新犯罪率为2‰以下,9012人次参加集中劳动学习。4年来,这里教育转化社区服刑人员1298名,无一人脱管、漏管;吸引国家、省、市相关地区或部门5000人次来考察;屡获省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单位,经验模式在全省推广,受到司法部社矫局充分肯定……

中心利用“司法E通”平台,实时掌控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轨迹,严格落实“两个八小时”制度,实现社区服刑人员“月见面”;重点抓好法制、警示、道德教育,开展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帮助服刑人员修德立德、弃恶为善;着力从“攻心”“唤醒”上下功夫,教育转化社区服刑人员做遵纪守法的公民。精神上扶心、生活上扶困、发展上扶业,全力促进服刑人员思想及行为的转化。

作为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的一张名片,通山县社区矫正中心因地制宜,全力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帮扶”工作,大力开展灵魂重塑工程,唤醒服刑人员人性回归,实现从“管得住”到“改得好”的转变。2015年3月,在湖北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会议上,省司法厅领导指出:“通山司法局建设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可复制、可推广。”

法律服务:助民解忧 法治惠民

2016年8月,通山县县委书记石玉华接待上访户柯某时,柯某提出需专业律师给出法律意见。石玉华带柯某来到通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安排律师陈迪泉对柯某的问题一对一辅导,解答柯某的疑惑。

通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公证服务等工作,尤其是为困难群众提供一站式免费法律援助、免费诉讼保全公证以及其他涉法涉诉的免费服务。中心成立一年来,免费接收困难群众法律咨询2980人次,化解矛盾纠纷322件,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达到97%,办理法律援助事项3200余件,办理各类公证1800余件,服务中心坐班律师因此获得了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佳律师”称号,所选案件被评为全省维护农民工权益“十佳案件”,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平民诉状师”。

此外,在去年实行律师“三进”活动,驻村律师进驻72个村居社区开展法律服务的基础上,今年4月全面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全县205个村(社区)实现了法律顾问进驻全覆盖,驻村(社区)律师一对一、面对面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援助、矛盾纠纷调处、代写法律文书、审查修订合同等服务,彻底打通法治惠民“最后一公里”,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驻村(社区)律师共提供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代理诉讼案件46件,调解矛盾纠纷334起,审查修订合同78份,代写法律文书67份,开展法制培训和讲座123场,提供法律援助83件,以实际行动兑现了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的承诺。

人民调解:多措并举 共创和谐

2017年4月11日,通山县大畈镇下杨村,随着村民吴某、程某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捺印,一起因坟墓迁移问题导致的十年纠纷宣告圆满化解。吴某、程某系两表亲,2007年由于程某新建房屋导致吴某家祖坟被掩埋,两家反目成仇。大畈司法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去年清明节调处成功,化解了这起长达十年的纠纷。

人民矛盾调解工作事关地方社会和谐稳定。通山司法局切实履行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职能,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基层矛盾调解格局。一是夯实基层调解平台。发挥乡镇司法所主力军作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工作,维护当地和谐稳定。先后自筹资金200多万元,新建、改建了4个标准化司法所,将三分之二的干部力量下沉司法所。全县12个司法所平均每年指导和参与排查化解的民事调解纠纷达1200余起,充分发挥了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加强基层调解队伍建设。巩固完善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壮大基层调解委员会的力量,发挥乡镇综治办主任、司法所长,村调委会、驻村律师的协作配合,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大调解格局;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全县每年组织举办各类业务培训20多批次,培训调解员2000余人次。三是始终坚持典型引路。该局深入挖掘总结基层调解员的宝贵经验,运用多种方式宣传调解员的事迹。九宫山镇横石村调解员朱善培,自1984年从事调解工作至今,有据可查的调处矛盾纠纷数量达700余起,避免群体性械斗事件50余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79万元。多年来,横石村没有发生过一起民转刑案件。2012年他被湖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十大金牌人民调解员”,2013年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能手”荣誉称号。2018年,该局通羊司法所长吴世城成绩卓越,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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