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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 普治结合努力开创“七五”普法新局面

2018-02-08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政策法规处金夏萍章淇华

浙江国土资源 2018年12期
关键词:省厅普法学法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政策法规处 金夏萍 章淇华 廖 琦

自“七五”普法启动以来,浙江省国土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围绕国土资源中心工作,坚持学法用法并举,依法执法并重,在国土资源管理新形势下,不断探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载体、新路径、新举措,深入宣传国土资源工作新经验、新成绩和新做法,深入实施《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浙土资发〔2016〕33号),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为系统依法行政营造了强有力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领导、规划先行,扎实推进“七五”普法

一是领导重视,部署周密。省厅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分管副厅长为副组长,各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将普法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制定《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每年制定普法工作年度计划,年终进行年度总结。做到规划先行,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把“七五”普法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对法治国土建设的作用。

二是明确主体,落实责任。省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原则,分解落实各项法治任务,推行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厅办公室、人事处、法规处、科教处、机关党委等处室牵头做好普法工作。办公室负责每日舆情宣传报道、微博、微信公众号、国土资源通讯、国土资源杂志;科教处负责系统内干部教育培训及县乡村干部国土法律法规培训;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内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计财处将“七五”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对大型宣传教育或专题活动,专门列出专项经费予以保障;政策法规处负责系统普法规划计划的制定,业务处室负责相关业务培训,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弘扬法治精神。从而形成分工明确、配合密切、齐抓共管的“谁执法谁普法”大普法格局,确保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三是定点示范,推进法治。以党建双联为载体,将诸暨市国土资源局作为省厅基层国土资源法治建设联系点,开展“普法结对送政策”活动,以点带面,推动法治国土建设向基层延伸。诸暨市国土资源局积极发挥政策法规联系点示范引领作用,更加注重法治建设,对全体基层所工作人员进行集中业务轮训,充分发挥法治桥头堡作用,不断提升基层干部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活动

一是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厅党组印发《厅领导法制专题学习会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党〔2018〕25号),原则上每月厅务会议前,安排集中学习政策法规,每次约30分钟,厅领导参加专题学习会,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专题学习会。自“七五”普法以来,厅党组以读书会、座谈会等形式集中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活动达22次,按要求学习指定篇目,积极做好学习和研讨笔记。厅领导还按要求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年终带头述职述廉述法,进一步提升依法管理、依法执政的水平,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是强化中层干部普法责任。落实厅务会议学法制度,省厅要求相关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在月度厅务会议汇报工作时,宣讲本业务领域最新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性规定,提前谋划,统筹安排。中层干部还利用学法用法集中学习会为全厅干部讲解法律法规、党纪党规、业务知识等内容,以理论联系实际为原则,率先垂范,自觉成为尊法于心、学法于脑、守法于纪、用法于行的法治实践者。

三是推进干部学法常态化。坚持落实《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学法用法工作制度》(浙土资办〔2014〕49号),每年编制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两年多来,每两个月举办一期学法用法集中学习会,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或者处室负责人作专题辅导报告。2016年底,省厅开通系统网络课堂学习平台,方便全体干部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学习,开展互动交流。厅办公系统每月发布法院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相关信息,组织开展庭审旁听,发挥以案释法作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通过周一夜学、法治讲座、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党内法规学习和知识竞赛等活动,及时更新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

三、分层分级、全员培训,不断提升干部法律素养

一是开展新进公务员培训。坚持每年对新录用公务员、转业干部等开展国土资源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以学法用法为载体,夯实国土干部法治理念。据统计,省厅每年举办各类培训班二十多期,这些师资主要来自各相关业务工作领域,由处室负责人或者业务骨干讲解,通过这种“传、帮、带”的教育培训,新进干部受益非浅,为他们及时转换角色适应工作打下了基础,反响较好。

二是抓好基层领导干部培训。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做好国土资源工作,需要大力夯实基层基础。为此,省厅特别重视对县级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领导的学习宣传。在省委组织部的支持下,省厅连续多年在省委党校开展县(市、区)领导干部国土资源专题培训,专门编印《国土资源重要政策文件》《国土资源管理基本知识》,厅领导亲自讲课,以利他们加强对基层国土资源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同时,紧紧盯住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这支队伍,直面基层一线工作实际,采取编辑教材、选派师资、座谈交流、学习研讨等方式方法,加强教育培训,推动基层工作。

三是着力知识更新培训。近年,国土资源管理发生了新情势、新变革,自然资源部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法规。为了走在前列,更好地保护资源、保护生态、保障发展,省厅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举办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更新培训。比如:针对公益诉讼,及时邀请省检察院检察专员专门作辅导报告;针对新行政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主动邀请省法院行政庭长给系统法规工作干部授课;为了让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跑出加速度,专门组织全省从事不动产登记的干部开展集中培训等等。这些教育培训,传递了国土资源管理最前沿的知识和要求,也把国土资源在促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出去,有利于国土资源工作的顺利开展,形成国土资源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营造氛围、广泛宣传,传播法治国土好声音

一是重要节点专题宣传。自“七五”普法以来,每年“4 · 22”世界地球日、“6 · 25”全国土地日、“12 · 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面向社会,组织策划一批主题鲜明、时间较长,类似“宣传周”“宣传月”的主题宣传活动,前往学校、社区、矿山、村文化礼堂等地进行国土知识法治宣传教育,分发法治宣传资料,重点引导青少年、基层群众培养法治意识,努力形成有较大影响力的国土资源法治宣传品牌。2017年“12 ·4”国家宪法日,邀请厅法律顾问京衡律师事务所李迎春博士作“维护宪法权威推进依法行政——宪法走进你我”专题讲座,提高广大干部的宪法意识;组织参加“浙江普法”微信“法治在我心,我们一起学宪法”微征文比赛等活动。

二是创新载体与时俱进。积极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充分运用新媒体(互联网、微博、微信)。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广泛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不断拓展新平台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与中国自然资源报社开展舆情监测分析应对合作,委托中国自然资源报社对全省自然资源舆情进行24小时监测,每天向省厅提供舆情,厅办公室每天编发一期《浙江自然资源每日舆情》。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同步开通政务微博,省厅在新浪网上开通“浙江自然资源”官方政务微博,纳入省委省政府“浙江发布”微矩阵,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均在新浪网或腾讯网上开通官方政务微博,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以案释法教育深刻。主动关注“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自然资源法治”,吸收优秀法治内容,在厅微信号上坚持推送;每年选择10个具有代表性的违法典型案件在《浙江日报》上进行公开曝光,有效发挥“查处一宗、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警示作用。在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对新法新政主动进行解读,已解读65件新法新政。收集整理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专题评议并印发给全系统学习借鉴。及时剖析浙江省第一例行政公益诉讼,分析土地出让金缴纳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普治结合、服务大局,努力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定《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开展全省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格式化和规范化建设,规范“办事清单+办事流程+办事指南”作为全省国土资源“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内容。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100%全覆盖。依法清理证明材料和不相适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断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扎实推进法律体系建设。强化立法引领,出台《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为全省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和减轻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修改《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在浙江省的贯彻执行。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相关制度,制定了39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权力事项运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合力推进行政争议化解。规范行政权力行使,完善行政救济权利告知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通知》;认真梳理行政争议主要问题和类型,及时研究提出规范意见,从根本上扭转同类案件多发高发的势头,与原省法制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征收土地公告的通知》;建立了与法院、检察院沟通工作机制,与省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国土资源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加强上下联动,增强行政争议化解合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回顾“七五”普法以来的工作实践,我们的体会是,领导重视、科学规划是开展普法工作的关键;“谁执法谁普法”大普法格局形成是开展普法的有效保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是开展普法工作的必要举措。要开展好普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需要社会各界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注与全系统干部行政执法能力的共同提高。在肯定成绩和总结经验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工作不平衡、普法形式不够丰富、普法效果差异较大、监督考核力度不足等。为此,下一步,省厅将以“七五”普法中期检查为契机和新的起点,查漏补缺,进一步增强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主动融入中心工作,进一步树立执法过程就是法治实践过程的法治理念,使每一项重点工作场地成为普法宣传的阵地,每一个开展重点工作的团队成为法治建设宣传队,每一位接受普法宣传的群众成为重点工作的支持者。要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将责任分解到部门、分解到人。促使执法主体责任和普法主体责任有机结合,把普法工作转变为执法主体的“份内之责”。健全完善自然资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培训宣传,不断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高化解争议能力。加强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行政应复应诉案件分析统计工作,对案件类型集中、发案地区集中、败复败诉集中等问题进行研究,适时选取典型案例交流,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加强公益诉讼法律法规培训,完善自然资源部门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减少公益诉讼风险。

三是进一步推进行政行为公开。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众参与等法定程序。进一步完善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内控制度建设,组织开展风险点排查,健全防控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程序,健全外部行政行为公告公示制度,提高外部行政行为工作透明度,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和参与度。不断适应新形势,夯实基础,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普治结合,开创“七五”普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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