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修复而除名的世界遗产
——格鲁吉亚巴格拉特主教堂修复评述
2018-02-08曹永康
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 2018年1期
杜 骞,曹永康
(上海交大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国际研究中心,上海 200030)
1 保护、保存与修复在不同语境的解读
文物古迹的保护、保存与修复是文化遗产领域颇有一定争议性的论题。1964年的威尼斯宪章又称《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其中保护(保存)和修复作为两个平级的语汇得到了分别阐释,二者并不存在明显的从属关系。而在我国,修复通常被认为从属于保护措施的一种技术手段。2015年出台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中定义:“保护措施是通过技术手段对文物古迹及环境进行保护、加固和修复。”修复在这一语境下成为了位列诸多保护干预后的被迫选择,多少带有几分消极。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意大利学派对修复的积极态度,重在阐释修复与保存之间的辩证关系。例如,当代学者乔万尼·卡博拉纳(Giovanni Carabonara)将修复定义为:“所有以保存和传递为目的的干预,促进对具有历史、艺术以及环境价值的作品的解读,且不擦除时间的痕迹;它建立在尊重构成原作的古老材质以及真实文献之上,在具体操作时表现为批判性的、实质性的阐释。”马克·戴齐·巴德斯齐(Marco DezziBardeschi)认为修复是“作用在继承历史的文物的材料上,每一个旨在让时间相对停留、让物质坚固的干预,通过修复可以保证每个部件被保存并积极的使用”[1]。
那么,究竟如何理解修复,又如何在遗产真实性与完整性的评价体系下拿捏修复?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往往因不同文化背景和建筑语言而异。本文的研究对象——格鲁吉亚巴格拉特主教堂——正是这样一个复杂且具有争议性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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