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版权保护面临新挑战

2018-02-07易丹刘佳璇

瞭望东方周刊 2018年5期
关键词:版权保护读诗维权

易丹++刘佳璇

市场的快速发展让版权生态更趋复杂、版权纠纷更趋多样,为版权保护带来了全新挑战

国家版权局在《版權工作“十三五”规划》中指出,“我国版权保护目前仍处于矛盾和纠纷高发期,总体特征仍然是保护不足,这就决定了‘十三五时期仍然要将版权保护放在版权工作的突出位置,实行版权严格保护,维护良好的版权保护环境和秩序。”

从过去的单线授权、零星开发,“IP时代”引发的版权资源活化,已经走向贯通文化产业全链条的阶段。营造良好的版权生态,成为当前文化产业的迫切需求。

然而,由于新业态的不断出现、新技术的不断发展,侵权的方式和种类也不断翻新,使维权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围绕热门内容的侵权类型及手段逐渐多样化,甚至产生了部分‘闻所未闻的侵权手段。”知识产权律师王军对《瞭望东方周刊》说,“这类侵权行为对文化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形成了一定的挑战。”

新业态中的侵权现象

近期,《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盘点了2017年最值得关注的版权案件,其中便包括“游戏直播领域第一案”。

2014年,网易公司发现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YY游戏直播网站等平台,直播、录播、转播“梦幻西游”系列游戏内容,交涉无果后提起诉讼。

2017年11月14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认定,YY直播“梦幻西游”“梦幻西游2”的行为属于著作权侵权,并最终确定赔偿额为2000万元。

这一判决结果,承认了游戏直播时游戏版权的合法性。游戏业观察者认为,这提醒当下火热的游戏直播行业有必要重视版权问题。

新业态的诞生,让互联网内容产品不断丰富。然而,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信息密度的增大,则让侵权行为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

近两年,在兴起不久的自媒体领域,侵权行为便屡禁不止。

微信公众号“为你读诗”于2013年建立,第二年,“为你读诗”同名App就在手机应用商店推出。但是,这个“为你读诗”App却并不是此前的原创微信公众号团队开发的。不久后,“为你读诗客户端”的微信公众号上线,不仅使用了与原创微信公众号相同的名称和标识,还盗播了后者独家制作的名家音频。

经营“为你读诗”微信公众号的尚客圈公司因此将开发同名App的首善音乐创意公司及开设公众号“为你读诗客户端”的首善文化产业公司告上法庭。

2015年12月初,北京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尚客圈公司是“为你读诗”的拥有者,存在侵权行为的公司应立即停止在涉案App及微信公众号上使用“为你读诗”字样,并共同赔偿尚客圈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

“为你读诗”联合创始人张炫对《瞭望东方周刊》表示,维权是“必要之举”:“侵权公司不仅直接使用我们的品牌名称,还盗用一部分稀缺的独家内容,对我们的品牌形象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为你读诗”维权案虽为自媒体用法律手段维权作出了良好示范,但对侵权者并没有起到多大的警示作用。

2017年4月,腾讯公司在《腾讯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中公布了这样一组数据: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微信共收到针对个人账号侵权投诉10.7万余件,其中,知识产权侵权投诉主要涉及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收到针对公众号文章侵权投诉6.1万余件,其中著作权侵权投诉占41%。

王军表示,这反映出,当前的文化产业新兴业态在作品授权、权利分割、衍生开发方面仍然不规范、不准确,行业还没有形成对版权保护足够的认识,以至于在市场竞争中出现了大量侵权行为。

侵权技术手段升级

“当前,反侵权的复杂性与侵权技术手段的升级分不开。”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网络文艺委员会委员吴长青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吴长青表示,在产业升级的过程中,许多侵权行为更加隐蔽,“利用新技术钻法律的空白”,而侵权者与维权的权利人对新技术的信息掌握程度,也并不对称。

在国家版权局于2017年11月公布的数起盗版侵权案件中,北京橙子维阿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的案件值得关注。

自2016年7月起,这家公司在其开发的“橙子VR”App上未经授权提供《蚁人》《速度与激情7》等6部影视作品点播服务,被权利人美国电影协会举报,基于侵权事实,被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这是国内版权部门查处的第一起利用VR技术(虚拟现实技术)传播盗版影视作品的案件。

负责此案的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五队队长刘立新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相较于传统侵权,利用VR技术传播盗版影视作品的取证难度更大。”

刘立新解释,办案过程中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并用专用VR设备来取证,而盗版内容在App上播放也给取证增加了难度。

要直接证明盗版内容属于特定App并不简单。办案人员通过抓包软件,将手机连接到电脑,逐帧播放内容,证明盗版内容在特定App的服务器上,从而坐实了侵权事实。

“这倒逼我们要积极学习,才能快速响应,迎战网络新形式下带来的侵权新问题。”刘立新说。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利用新技术的侵权行为让监管更复杂、发现盗版内容更难,因此便需要权利人或公众的积极举报。

“我们建议,权利人对其作品应当具备在先的保护意识,如交给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理、寻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等。”王军说,“事先保护充分,遭受侵权的可能性会降低,被侵权后维权成功的几率也会更高。”

其实,从创建之初,“为你读诗”就与知识产权律所签约,请知识产权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在引进和输出版权过程中进行管理,并监控盗版、抄袭等侵权行为。

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侵权监测、投诉以及后续维权比较耗时耗力,对于专注于内容生产的团队而言,往往是‘顧此失彼。”张炫说,很多涉嫌侵权的平台“流量一般”,面临较高的维权成本,“为你读诗”对这种“微型规模化”的侵权行为,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抄袭门”的复杂性

在近些年引起公众关注的知识产权侵权事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围绕“热门IP”而产生的“抄袭门”事件。

如2017年暑期上映的电影《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就被指原著小说抄袭《桃花债》。此前电视剧《锦绣未央》的原著小说也被指抄袭多部原创小说作品。

有网友评论道:“近年来炙手可热的IP们真正干净的没有几个,《花千骨》《锦绣未央》《楚乔传》哪个不是抄袭丑闻缠身呢?”

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网络作家猫腻曾谈及对此问题的看法。他认为,在版权开发的过程中,很多购买网络小说版权的影视公司有时并没有仔细考虑原著是否有抄袭嫌疑,而一旦抄袭作品被改编成影视作品热播,其影响的恶劣程度会进一步扩大。

这反映出不少从业者在版权开发过程中缺乏版权保护意识,在版权开发链条上,真正有效、有序的版权管理模式还亟需建立。

不能忽略的是,由于对抄袭行为的鉴定存在相当的难度,各个“抄袭门”事件也就比其他的侵权事件更加复杂。

前不久,热播电视剧《人民的名义》被诉抄袭,作家刘三田表示《人民的名义》与其作品《暗箱》在谋篇结构等方面存在相似之处,因此将《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告上了法庭。

而周梅森接下来又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起诉刘三田小说《暗箱》抄袭、剽窃自己的小说《中国制造》和《绝对权力》。到底谁抄袭了谁?坊间一时热议纷纷。

王军表示,这需要判断相关作品是否存在“实质性相似”进而构成“抄袭”,非原创表达、有限表达、标准场景等内容要在抄袭比对的过程中过滤掉。

在2017年秋季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分论坛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北京影视著作权专家鉴定委员会发起人朱江表示,“IP时代”复杂多样的版权纠纷,给法院审理带来了难度,这主要就体现在事实认定困难上。由于审理过程中缺乏客观标准,很容易出现法院审理尺度不一致的情况。

朱江认为,权威、专业的鉴定有望能帮助解决这一难题,他希望在版权鉴定基础上建立行业规则,对市场进行规范。

“如今,各行各业都有鉴定机构,如医疗鉴定、建筑施工质量鉴定等,而影视行业缺少这样的专家鉴定。”朱江说。

在这一背景下,2017年3月,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和领导下,北京影视著作权专家鉴定委员会正式成立,聘请了26位来自法律界、文学艺术界的专家,并与多家影视播出机构和制作出品单位就版权保护与运营问题进行了咨询合作。

需法律与技术双管齐下

“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版权既是一个被争夺的高地,也是一个矛盾纠纷的焦点。” 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在2017杭州版权交易大会上发言时说。

在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下,版权保护领域出现了种种新挑战。多位受访对象对本刊记者表示,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的版权保护机制与措施都有待完善。

阎晓宏认为,我国的著作权法出台已经20多年,仅经过两次局部修改,现在进行一次较大修改符合实践发展的需要,“势在必行”。如今,“更需要有一种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态度来看待现行著作权法律制度的修订问题”。

《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将“立足版权实际和中心工作,推进版权法律制度精细化、时代化和特色化,着力解决版权领域法律修订相对滞后等问题,加强版权重点立法,加快完善版权法律制度体系”。

目前,著作权法正在经历第三次修订。其重点在于健全侵权法定赔偿、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著作权登记制度、网络环境下确权、授权和交易规则等顶层设计,并加强著作权法与我国加入国际条约的衔接。

在修订著作权法的同时,配套的行政法规也在进行制定和修订工作。

业内分析认为,新技术的发展既增加了网络侵权的可能性,又增加了维权的难度。因此,除了顶层设计的进一步改善外,在版权保护上也需要一些观念突破,采用新技术手段来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好兔视频创始人罗江春便认为,在完善版权法律制度体系的同时,结合全新的技术形态,加大源头版权库的建立、许可授权合作机制的完善,将会从源头加强监管,达到法律与技术双管齐下的效果。

罗江春对《瞭望东方周刊》举例说:“如果把网络内容的版权保护跟区块链技术进行结合,整个内容产业的版权问题,或许能够从根本上找到一个解决方式。”

罗江春所言的“结合”,是指利用区块链技术特征进行版权登记,为原创作品嵌入16进制的密码,为其登记一张“数字身份证”,满足后续维权取证和版权变现等需求。

“这需要有相关机构去研发运作,实现整套功能,任重道远。”罗江春说。

猜你喜欢

版权保护读诗维权
众议新《著作权法》 版权保护覆盖面扩容,期待相应细则出台
“过程复杂”成维权痛点
维权诉讼知多少
3·15 维权特别活动
读诗的窗口
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应用产业联盟正式成立
湖北移动12315消费者维权站创新维权方式
试论网络大环境下音乐作品的法律保护问题
看花的人回过头来读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