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帝的“御批”与国运
2018-02-07李晓巧
看历史 2018年1期
李晓巧
清朝初年,皇帝给一些相当级别的官员以奏报事情的权利,称为题奏权。览批大臣们的题奏,是清朝皇帝必做的功课之一,称之为“御批”。
清朝初期皇帝的批示没有固定格式,皇帝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亲自审阅批示每一份奏折。康熙皇帝在右手受伤的情况之下,为了不泄露机密,忍痛用左手执笔批示,不肯假手他人。
至雍正朝,设军机处以协助皇帝料理军国大事,其中就包括帮皇帝处理奏折事务。讲述清代軍机处事务的《南屋述闻》中说:“其奏折未经御批而由枢臣酌拟者,既拟定则裁白折纸为签条,录所拟批于上,盛以折匣,送交太监呈上照批。”这样的“照批”,皇帝省心多了,按照能干的心腹大臣的建议,照葫芦画瓢,军国大事就这么搞定了。虽然形式上还是“御批”,实质上是“军机大臣批”,皇帝秀书法。
清代中后期,批奏折又有了些改变,《南屋述闻》记载:“若寻常安折之批‘朕安等字者,由章京蘸硃敬书,以代御笔。”皇帝在某些非重要文件中用上了“代笔”,简单的“朕安”二字直接就由章京代劳,而不劳烦圣躬了。但是,假如皇上对某些特别重视的大臣还有别的话要指示,那就只得亲自动笔不可了。史料显示,到了嘉庆朝以后,皇帝“批文件”,除了重要的军国大事外,都是批“览”“知道了”“该部知道”之类的话。
清代早期,经皇帝阅过朱批的奏折,是发还原先上奏的大臣阅看领会,再自己保存的,到了办事认真的雍正皇帝即位后,他命令内外大臣们将所保存的朱批奏折一律缴还宫中,不能抄写、存留、隐藏或焚毁,否则“断不宽宥,定行从重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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