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称治理格局下香港的宪制基础与宪法适用
2018-02-07程洁
程 洁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有关香港基本法的各种讨论都绕不开香港的宪制基础问题。而有关香港宪制基础的讨论,又无法回避中国宪法在香港的适用问题。否则,各种讨论总会沦为自说自话、“各自表述”的局面,无法形成对话,也难以达成共识。例如,早期的研究分别形成了分权论和授权论两种主张,分权论倾向于以《中英联合声明》作为香港的宪制基础,1Yash Ghai, Hong Kong's New Constitutional Order, HongKong University Press, 1997. 2nd edition. pp.189-230, also pp.457-492. See also Johannes Chan and Wing Kay Po, "How China's Constitution Ensured that the Basic Law Remains Preeminent in Hong Kong", in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2018-08-06, at at https://www.scmp.com/comment/insight-opinion/hong-kong/article/2158137/how-chinas-constitution-ensured-basic-law-remains,2018年8月6日访问。而授权论则倾向于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作为香港的宪制基础。2国务院新闻办2014年《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有关分权论与授权论形成的更多理论和社会基础,参见程洁:《香港新宪制秩序的法理基础:分权还是授权》,载《中国法学》2017年第4期。两者虽然观点迥异,但共同点是都承认香港基本法在香港的宪制地位。而对于宪法在香港的宪制地位,却有不同的认识。前者认为《中英联合声明》与中国宪法之间的关系是互斥的,从而否定宪法作为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宪制基础及其在香港的适用。后者则有不同表现。许多持论者原则上承认宪法在香港的最高法地位,但回避宪法在香港的适用问题。他们有的将基本法视为宪法的特别法,3李琦:《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之性质:宪法的特别法》,载《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5期。有的将之视为宪法的附属法,4朱世海:《宪法与基本法关系新论:主体法与附属法》,载《浙江社会科学》2018年第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