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精神生产论及其当代性
2018-02-07王海滨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18年1期
王海滨
(中共中央党校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海淀 100091)
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是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动态和过程。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是以中国方式实现现代化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中心—依附”论批判
物质生产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精神生产是人类特有的生产形式。作为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主要历史来源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和德国古典哲学,围绕着以物质生产为中心还是以精神生产为中心,有着彼此相异的倾向和观点。
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普遍重视物质生产,并把精神生产作为增加物质财富的原因。亚当·斯密依据能否增加价值把劳动区分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他认为:“有些社会上等阶级人士的劳动,和家仆的劳动一样,不生产价值,既不固定或实现在耐久物品或可出卖的商品上,亦不能保藏起来供日后雇用等量劳动之用。……在这一类中,当然包含着各种职业,有些是很尊贵很重要的,有些却可以说是最不重要的。前者如牧师、律师、医师、文人;后者如演员、歌手、舞蹈家。”[1]这里,斯密显然是把精神生产归于不能增加物品价值的“非生产劳动”,并且极度轻视不能生产价值的如演员、歌手、舞蹈家等“最不重要”的职业。对此,马克思曾批判斯密关于精神生产研究的不足之处:“在精神生产中,表现为生产劳动的是另一种劳动,但斯密没有考察它。”[2-1]在斯密之后,李斯特最早开始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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