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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贡献民政力量

2018-02-06安徽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中国民政 2018年17期
关键词:民政贫困地区救助

◎ 安徽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于 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在全国范围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民政工作事关基本民生保障,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重要的兜底作用,安徽省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有关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推进民政兜底脱贫攻坚健康发展,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新贡献。

深刻理解民政兜底保障脱贫攻坚的使命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兜底作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人口,要纳入低保体系实施政策性兜底脱贫。”我们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一步明确做好民生保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措施要求,兜住民生保障的底线。

(一)牢记职责使命。面对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民政兜底保障工作的时代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在新的历史方位中,进一步调整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增强“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能力和成效。

(二)领会丰富内涵。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面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满足老百姓多样化的民生需求”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进社会托底保障制度体系定型、完善和优化,逐步实现基本生活有保障、救助内容分类别、对象标准多层次、事业发展可持续的制度目标,形成制度完备、紧密衔接、运行高效、保障有力、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困难群体保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贯彻总体要求。当前,脱贫攻坚已经进入攻城拔寨的关键期。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

准确把握民政兜底保障脱贫攻坚面临的形势任务

要正确分析当前兜底保障脱贫攻坚面临的形势任务,清醒认识脱贫攻坚作为安徽省当前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

(一)充分肯定取得成效。近年来,安徽省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一批”职责,深入推进民政兜底脱贫工作,民政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一是兜底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全省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二是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氛围日渐浓厚。持续开展省级社会组织扶贫“皖北行”和“走进大别山”主题活动,2017年以来,仅省级社会组织已累计向贫困地区捐赠助学、助医、助困资金超过2亿元,结对帮扶贫困村达100余个,支持帮扶贫困地区的农业产业化企业或村办集体企业超过70家。三是社会救助服务更加规范。全省16个市105个县(市、区)政府全面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机制,1503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二)清醒认识面临难题。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全省民政兜底脱贫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压力较大,救助水平偏低,特别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比较突出,返贫风险较高。二是社会救助制度之间衔接不够顺畅,相关政策没有覆盖到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城市困难群众,综合救助效益还不够高。三是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认定、精准救助上存在差距。四是基层经办人员力量不足,工作手段比较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

(三)进一步明确担负任务。当前,脱贫攻坚已经进入系统发力、重点突破、集中攻坚的关键阶段。2018年要如期完成省委提出的10个国定贫困县和8个省定贫困县摘帽、700个以上贫困村出列、70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的减贫任务,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特别是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政策性兜底脱贫,任务十分艰巨。各级民政部门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进一步加强救助制度衔接,统筹救助资源,实现精准救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切实发挥民政兜底保障脱贫攻坚的职能作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安徽省各级民政部门按照“11451”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民政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一)提升精准度。社会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必须强化兜底保障理念,做到“三个精准”。第一,低保对象精准认定。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办法。第二,救助申请精准核查。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建立低保家庭困难状况评估指标体系。第三,动态调整精准退出。加强对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定期开展复核。

(二)增强针对性。要多措并举有针对性地合力推进民政领域脱贫攻坚,“9个深度贫困县、125个深度贫困村”是安徽省最后的深度贫困堡垒。对于民政部门参与分配的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要适当调整因素权重,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对深度贫困地区涉及民政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重要改革试点予以优先安排和支持。

(三)扩大覆盖面。要扎实履行民政部门职责,精准服务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和困难残疾人等4大困难群体,根据群众的困难类型有针对性地提供类别化、个性化救助,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对城乡低保人员,要适时适度调整救助水平,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对特困供养人员,要推进农村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实现集中供养率50%以上的目标。对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完善动态管理,压实家庭监护责任。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提高农村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能力。对困难残疾人,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加快完善残疾人福利政策体系,着力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四)形成凝聚力。要按照关于调动全社会扶贫积极性的要求,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积极参与的大扶贫格局。强化社会组织支撑,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专长和行业优势,建立社会组织帮扶项目与贫困地区需求信息对接机制。强化社区服务支撑,加快贫困地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社区服务能力。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发挥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强化社会工作专业力量支撑,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作用,分类开展救助帮扶能力建设、扶志教育、社会融合等专业服务。强化志愿服务支撑,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到贫困地区开展扶贫志愿服务。强化基层基础支撑,要合理配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大力发展“互联网+民政”服务。

(五)维护严肃性。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最根本的职责使命。要把严格的纪律规矩立起来,扎紧制度的笼子,强化工作监管,严防社会救助领域出现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问题。要加强社会救助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社会救助干部队伍。要确保各项兜底民生保障政策落到实处,为实现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的目标担当作为,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民政部门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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