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则银行拒付案浅析保兑信用证的选用
2018-02-01包小妹张琰尤胜圣
对外经贸实务 2017年11期
包小妹 张琰 尤胜圣
摘要:在国际贸易的实际业务中。出口商往往认为:对信用证进行保兑,将提高自己收汇的可能性,降低收汇风险。可事实上却事与愿违,本文将从分析一保兑信用证收汇失败的案例出发。对保兑信用证正确合理的选用提出建议,
关键词:银行拒付;保兑信用证;如何选用
在信用证业务中,使用广泛的是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而当出口方认为开证行的信用不足时,往往会另外指定一家信用级别更高的知名银行作为保兑行对信用证保兑,此时信用证的性质转为保兑信用证。但是。保兑信用证就一定能提高出口商的收款可能性么?事实上,保兑信用证的错误使用不仅不能提高收款的可能性,反而提高银行拒付的概率,给企业带来收汇损失。因此,正确引导企业合理使用保兑信用证,提高企业收汇效率有着重大意义。
一、案例背景
2015年3月lO日,我国贸易企业B公司与尼日利亚A公司签订合同,向A公司出口化工产品,双方约定采用信用证结算,由于是首次合作,B公司要求A公司寻找国际知名银行开证对信用证保兑。
2015年3月13日,尼日利亚I银行根据A公司申请开出不可撤销跟单即期信用证,由国际知名银行C银行保兑。信用证要求单据通过B公司所在地银行寄给C银行。
2015年4月1日,B公司办妥装船报关手续,取得海运提单,提单显示“0N BOARD DAT(装船日期)”为“1-APR-2015”:4月3日,B公司通过N银行办理信用证交单,N银行在审核单据确认单据相符后将单据寄给C银行。
2015年4月14日,N银行收到C银行的拒付电文,电文所示不符点为:发票日期早于信用证开证日期,与信用证中的47A(1)条款要求不符,且同时已将该不符点通知给I银行。……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