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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黄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解读

2018-01-31郝美英赵冠楠

中国矿业 2018年8期
关键词:黄金矿区矿山

郝美英,李 亮,赵冠楠

(1.中国地质科学院,北京100037;2.中国黄金协会,北京100011)

2011~2014年,国土资源部分四批遴选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共661家,其中煤炭216家、黑色金属96家、有色金属107家、黄金76家、石油13家、化工62家、非金属59家、其他特殊矿种31家,树立了一批绿色矿山建设的典范,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绿色开发利用、绿色和谐发展成为矿业行业的共识。根据我国矿业的特点,自然资源部制定了煤炭、油气、有色、黄金、冶金、化工、非金属、砂石和水泥等九大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本文以黄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为例,进一步解读建设规范内涵。

“十二五”以来,黄金行业实现了持续健康发展,产业规模不断增大、技术创新取得新成就、结构调整稳步推进、“走出去”取得重要进展,逐步由大国向强国迈进。黄金资源特点:共伴生矿多、分布面广、分散点多、中小型矿多、贫矿多;开采技术条件比较复杂,可供露天开采的矿床很少;生产工艺特点,采掘比大、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大、氰化提金工艺。本文主要从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和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六个方面诠释黄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1 矿区环境

首先,从外观形象呈现出整洁、布局合理、环境优美。设置矿容矿貌和矿区绿化2个指标。

1.1 矿容矿貌

1) 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矿区按生产区、管理区、生活区和生态区等功能分区,各功能区应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2012)的规定,生产、生活、管理等功能区应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运行有序、管理规范。矿区建筑物规划整齐合理、矿山建设布局与自然和谐,不提倡豪华建设,充分体现矿业人对自然的尊重和理解。

2) 各配套设施齐全标识规范。矿区地面运输、供水、供电、卫生、环保等配套设施齐全;在生产区应设置操作提示牌、说明牌、线路示意图牌等标牌,标牌符合《标牌》(GB/T 13306—2011)的规定;在道路交叉口、井口、矿坑、生产车间等需警示安全的区域应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符合《矿山安全标志》(GB 14161—2008)的规定。

3) 粉尘处置要达标。矿山生产过程中应采取喷雾、洒水、加设除尘器等措施处置粉尘,保持矿区环境卫生整洁,工作场所粉尘浓度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规定的粉尘容许浓度要求。

4) 固体废弃物运输。尾矿等固体废弃物外运时应采取防尘措施,氰渣外运时还应采取防雨及防渗(漏)等措施。

5) 降噪处理达标。应采用合理有效的技术措施对高噪音设备进行降噪处理,工作场所噪声接触限值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规定,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限值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规定,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规定。

1.2 矿区绿化

矿区绿化方面主要从矿区绿化和土地复垦两方面设置标准条款。

1) 矿区绿化。依据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文,以下简称“4号文”),规定矿区绿化覆盖率应达到矿区范围内废石场、矿区工业广场、矿区专用道路两侧绿化带等可绿化面积的100%,且绿化植物搭配合理、长势良好。

2) 土地复垦。对已闭库的尾矿库及露天矿排土场等影响矿区容貌的部分,要求矿山进行复垦及绿化。下文对土地复垦做了更详尽的规定,此处不再对复垦率指标等做要求。矿区专用道路两侧因地制宜设置隔离绿化带。

2 资源开发方式

规范中对黄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的资源开发方式做了规定,包括绿色开发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两个方面,并从资源开发利用应与环境保护相协调、采选工艺选择原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原则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

2.1 绿色开发

1) 资源开发总体部署原则,即“根据黄金矿床成矿地质特征,应因地制宜推进‘分散开采、集中选冶’的资源开发方式”,主要根据是黄金矿产资源的分布特征,及当前行业转型升级要求。

鼓励规模化集中选冶。如鞍钢集团“五品联动”管理模式。“五品联动”管理模式,是以系统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将勘查、采矿、配矿、选矿、冶炼工程集成构建成大系统,统筹评价地质品位、采出品位、入选品位、精矿品位、入炉品位,以系统集成和协同调节五个品位,实现全价值链最优和整体效益最大。其中选矿工程将单矿山多矿种选矿改为多矿山单矿种选矿。通过网络化配矿、差异化分选,将计划建设的6个选矿厂集成为4个选矿厂,分别处理4类矿石,提高选矿效率和规模。集成后入选矿石种类单一,品位提高,效率提高;由混合选改为差异化分选,成本降低;少建9个选矿系统,节省了工程投资,形成“五品联动”核心架构。

2) 采选技术选取原则。即“选择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广的采选工艺技术和装备”。主要参考国土资源部发布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修订稿)》(国土资发〔2014〕176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等,旨在通过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达到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的要求。

3) 绿色开采工艺技术要求。绿色开采部分规范了露天开采、地下开采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的要求。由于露天开采黄金矿山相对于地下开采黄金矿山普遍矿石品位偏低、生产规模较大,对于矿石品位及价格变化敏感,因此要求其宜采用剥采比低、铲装效率高的工艺技术,还应根据黄金市场价格和企业生产成本变化,动态调整露天开采境界。对于地下开采矿山,综合考虑试点矿山实际情况,结合未来地下开采工艺技术发展方向,提出地下开采黄金矿山宜采用无轨运输、井下废石就地充填等绿色开采技术。考虑到部分矿山面临资源危机,还鼓励对残留矿石和矿柱进行评价和回收利用,以提高资源回收率、延长矿山服务年限。

金矿资源开采回采率指标要求,参照《金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国土资源部2012年第29号公告)。

4) 绿色选冶工艺技术要求。由于黄金矿山多采用浮选、氰化提金工艺的特点,且当前环保要求越来越严格,鼓励其采用环保型浮选、提金药剂进行生产。按国家政策要求新建、改扩建矿山禁止采用小型独立氰化工艺、小型火法冶炼工艺、小型独立堆浸工艺等技术。由于我国金矿资源中难处理、低品位资源也占较大比重,推荐了针对含砷、含硫、微细包裹等难处理金矿资源的技术工艺,应根据不同的矿石性质,选择合理的选冶工艺,提高选矿(冶)回收率,金矿选冶回收率指标要求,参照《金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国土资源部2012年第29号公告),并要求对低品位资源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合理利用等。

2.2 矿区生态环境保护

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从“环境治理与保护”和“环境监测”两方面设置标准条款。

1) 环境治理与保护。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的要求,矿山企业不再单独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按照备案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建立责任机制,将治理和复垦与生产建设活动统一部署、统筹实施,制定年度计划,及时完成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并做了具体要求。①对于矿山排土场、露天采场、矿区专用道路、矿山工业场地、塌陷区、废石场、矿山污染场地等进行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并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有关要求。②2016年6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方案》(安委办〔2016〕5号),指出我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总量大,分布范围广,并要求加强采空区治理。因此,要求矿山应开展采空区事故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并推荐采取崩落围岩、矿柱支撑或废料充填等方法处理采空区。③对于闭坑矿区(采区)压占、毁损土地及闭库的尾矿库应进行土地复垦,并预留了缓冲时间,要求闭坑(库)后三年内完成,复垦土地质量应达到《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要求。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和土地复垦率达到已备案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

2) 环境监测。规定黄金行业绿色矿山还应制定环境监测机制,建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监测人员,开展环境与地质灾害监测工作,提出具体要求。①对开采中和开采后宜对土地复垦区稳定性与质量进行动态监测;②应对矿山边坡、地压监测,防止地质灾害发生;③鉴于黄金行业多采用氰化提金工艺的特点,黄金行业绿色矿山还应制定氰渣运输、贮存、处置、利用等全过程检测机制,并做好应急预案。

3 资源综合利用

对黄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做了规范,包括共伴生资源利用、固体废弃物利用、废水利用三方面内容。主要是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科学利用矿井水、废石等副产品,综合开发利用金矿共伴生资源,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3.1 共伴生资源利用

从对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综合利用技术工艺的选取、能够利用的共半生矿产资源种类及综合利用率等方面设置标准条款。

1) 应对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

2) 应选用先进适用、经济合理的工艺综合回收利用共伴生资源,最大限度提高银、铜、铅、锌、硫等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近年来,黄金行业共伴生资源利用效果显著,2016年黄金矿山企业生产白银1 698.78 t、铜24.42万t、铅46.50万t、锌71.33万t、硫355.15万t。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指标要求参考《金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国土资源部2012年第29号公告)。

3) 新建、改扩建矿山,共伴生资源利用工程应与主矿种的开采、选冶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2 固体废弃物利用

从固体废弃物价值评价、利用方式、利用率方面设置标准条款。

1) 黄金矿山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石、尾矿和氰渣等,由于黄金矿山本身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大,尽管黄金矿山加强了废石、尾矿和氰渣的综合利用,但随着黄金工业的快速发展,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仍是共同长远的重点解决的方向。规范规定黄金矿山应对采选活动产生的废石、尾矿及氰渣等固体废弃物进行可利用性评价并分类合理利用。

2) 对于废石利用,要求露天开采黄金矿山废石综合利用率不低于3%,地下开采黄金矿山废石综合利用率不低于50%,如废石不出井就地充填的,废石综合利用率按100%计;对于尾矿的利用,要求黄金矿山尾矿利用率不低于20%;对于氰渣,除采用堆浸工艺的黄金矿山氰渣利用率不低于15%。

上述指标均参考《黄金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21号)中规定黄金矿山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Ⅱ级基准值。

3.3 废水利用

废水利用方面,对矿井水、选矿废水、生活废水的处置、利用率、利用方式等方面设置了标准条款。

1) 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确保水的循环利用,建设规范完备的水循环处理设施和矿区排水系统。

2) 矿井水处理率。依据4号文中的“矿坑涌水在矿区充分自用前提下,余水可作为生态、农田等用水,其水质应达到相应标准要求”,规定合理处置矿井水,矿井水处理率达100%,即要求黄金矿山要对矿井水进行全部妥善处理。

3) 废水应循环重复利用。4号文规定了选矿废水循环利用率不低于85%,对于干旱地区的选矿废水应确保全部循环利用。上述指标根据黄金行业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调研结果制定,且大部分矿山能够满足该指标。

4 节能减排

对黄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节能减排进行了规范,包括推进节能降耗、控制固体废弃物排放、控制污水排放、控制粉尘和废气排放四个方面内容。主要是建立矿山生产全过程能耗核算体系,通过采取节能减排措施,控制并减少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达到黄金生产过程中节约能源、减少“三废”排放目的。

4.1 节能降耗

从开采和选冶单位产品能耗、高效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选择方面设置标准条款。

1) 节能降耗原则。应通过综合评价资源、能耗、经济和环境,合理确定开采方式,降低采矿能耗;选矿工艺流程宜采用“联合选矿”,遵循“多碎少磨”等原则,提高生产效率,降低选矿能耗。

2) 降耗指标。露天开采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0.9 kgce/t,该指标均参考《黄金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21号)中规定露天开采黄金矿山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Ⅱ级基准值。地下开采单位产品能耗应符合《金矿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2032—2015)规定的准入值。黄金矿山选冶单位产品能耗应符合《金矿选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2033—2015)规定的准入值。

3) 鼓励推广的技术。鼓励黄金矿山通过开发利用高效节能的新工艺和设备,合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水能、位能(重力)等能源,目的是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先进值。

4.2 固体废弃物排放

从减少固体废弃物的排放及对固体废弃物的合理处置等方面设置标准条款。

1) 规定黄金矿山应选用先进合理的采、选技术工艺,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

2) 要求黄金矿山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石、尾矿及氰渣应有专用储存、处置场所,其设计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的要求。

3) 针对尾矿排放,由于当前黄金行业内大部分企业采用尾矿湿式排放,湿式排放对于尾矿库占地面积及安全级别要求更高,因此,鼓励对尾矿进行干式排放,减少尾矿库占地面积。

4) 针对氰渣,鼓励采用物理、化学、生物及自然降解等方法对氰渣进行脱氰处理,处理后堆存或再利用。

5) 要求矿山生活垃圾应集中、无害化处置。

6) 依据4号文,规定固体废弃物处置率达到100%,即要求黄金矿山对固体废弃物应全部妥善处置。

4.3 污水排放

从合理建设污水处理站、实现雨污分流、合理利用采选废水、循环利用方面设置标准条款。

①要求企业建设污水处理站,能力有限的可与当地企业或社区联合建设;②对于黄金采、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合理处置,实现达标排放;③含氰废水要综合回收利用其中的氰化物,排放前应进行破氰处理,并实现达标排放;④要求矿区生活废水应处置达标,并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有关要求,鼓励将处置后的水用于矿区绿化。

4.4 粉尘和废气排放

控制粉尘和废气排放方面,从控制粉尘和废气的产生、减少粉尘和废气的排放措施等方面设置标准条款。

①要求矿山井下凿岩应采取湿式作业,对于缺水地区或湿式作业有困难的地点,应采取干式捕尘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从源头上控制控制粉尘和废气的产生;②应对爆破、装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喷雾洒水,有效控制粉尘排放;③对于废气,鼓励使用清洁设备,并设立局部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实现减排;④要求涉及氰化工艺的工作场所空气中氰化物浓度应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容许浓度要求。

5 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

对黄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做了规范,主要包括科技创新和数字化矿山两方面的内容,并从科技研发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数字化信息化矿山建设角度提出基本要求。

5.1 科技创新

从科技创新体系建立、科研团队组建、关键技术攻关、科研开发资金额度等角度设置标准条款。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8号)中规定“到2015年,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发展一大批创新型企业,企业研发投入明显提高,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提高到1.5%”。本标准规定科技创新投入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1.5%。配备专门科技人员,开展支撑企业主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研究,改进工艺技术水平。

5.2 数字化矿山

矿山数字化信息系统应包括以下子系统:①矿区地表及矿床模型三维可视化信息系统;②矿山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岩石力学数据采集、处理、传输、存储、显示与探采工程分布集成系统;③矿山规划与开采方案决策优化系统;④矿山主要设备运转状态信息系统;⑤生产环节监控与调度系统;⑥矿山环境变化及灾害预警信息系统;⑦矿山经营管理及经济活动分析信息系统。因此,从生产自动化、管理信息化、地质灾害和安全生产检测等方面设置标准条款。

矿山数字化信息系统应建立以下子系统:①应建设矿山生产自动化系统,实现生产、监测监控等子系统的集中管控和信息联动;②建立数字化资源储量模型与经济模型,进行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管理和经济评价,实现矿产资源储量利用的精准化管理;③应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保障安全生产;④宜推进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实现矿山开采机械化,选冶工艺自动化,关键生产工艺流程数控化率不低于70%(指在矿山生产过程中,采用由数字、文字和符号组成的数字指令来实现一台或多台机械设备动作控制技术的比率。根据企业调研数据,数控化率应在70%以上);⑤宜采用计算机和智能控制等技术建设智能化矿山,实现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深度融合。

6 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

本章对黄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做了规范,共包括企业文化、企业管理、企业诚信、企地和谐四方面的内容,并从企业制度和企业文化建设、管理体系、履行社会责任与法定义务角度提出基本要求。

6.1 企业文化

从企业文化、发展愿景,工会组织发挥作用、职工收入等方面设置了标准条款。

1) 应建立以人为本、创新学习、行为规范、高效安全、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培育团结奋斗、乐观向上、开拓创新、务实创业、争创先进的企业精神。

2) 企业发展愿景应符合全员共同追求的目标,企业长远发展战略和职工个人价值实现紧密结合。

3) 应健全企业工会组织,并切实发挥作用,丰富职工物质、体育、文化生活,企业职工满意度不低于70%,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应不低于90%。

4) 宜建立企业职工收入随企业业绩同步增长机制。

6.2 企业管理

从企业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的建立、管理体系的认证、管理措施的落实等方面设置标准条款。

①建立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到位;②各类报表、台账、档案资料等应齐全、完整;③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记录清晰。

6.3 企业诚信

从履行社会责任、披露相关信息的角度设置标准条款。

1) 生产经营活动、履行社会责任等坚持诚实守信,应履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义务,公示公开相关信息。

2) 应在公司网站等易于公众访问的位置披露相关信息,主要包括:①企业组建及后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意见;②氰渣、矿井水、粉尘、噪音等污染物监测及排放数据;③企业安全生产、环

境保护负责部门联系方式,确保与利益相关者交流顺畅。

6.4 企地和谐

从企地共同发展、支持改善社区生活和建立企地磋商机制角度设置标准条款。

1) 应构建企地共建、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办矿理念。宜通过创立社区发展平台,构建长效合作机制,发挥多方资源和优势,建立多元合作型的矿区社会管理共赢模式。

2) 应建立矿区群众满意度调查机制,宜在教育、就业、交通、生活、环保等方面提供支持,提高矿区群众生活质量,促进企地和谐。

3) 与矿山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建立磋商和协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纠纷,不得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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