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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谣言的传播者吗?

2018-01-30万旭红李玉双

考试周刊 2017年36期

万旭红+李玉双

摘 要:通过分析近几年的一些热点网络事件,帮助学生认清网络谣言的危害,进而认识到编造、散布网络谣言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最后教育学生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关键词:网络谣言;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2017年4月初,四川泸县太伏中学初二学生赵某的死亡引发汹涌舆情,一时谣言四起。虽然当地警方从接到报警后就立刻展开了调查,然而网上愈演愈烈的谣言,却早已经给案件“定了性”——赵某只能是被人杀死的。于是,警方疲于应对各类宣称赵某是“他杀”的谣言,而且警方每辟掉一个谣言,很快又会出现新的谣言,循环往复……

一、 网络谣言

“凡街市无根之语,谓之谣言。”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谣言通过互联网传播,便成了网络谣言。常见的网络谣言主要涉及颠覆生活常识、利用爱心诈骗、恶搞名人要员、恶意营销、突发事件和公共领域中情绪宣泄等等。网络谣言一旦形成传播速度快、扩散性强、影响广、破坏极大,因此必须运用法律对网络谣言加以规制。

二、 编造、散布网络谣言的法律责任

(一) 民事责任

如果编造、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现行的《民法通则》(《民法总则》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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