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视域下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的限制与保护
2018-01-30张颂昀
理论观察 2017年12期
关键词:保护
张颂昀
摘 要:网络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也符合人权保障的要求。但网络言论的过度自由容易侵犯他人权利、危害公共利益,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限制。在立足于宪法理论基础上,从立法、行政监管、救济三个层面,对网络言论自由的现状进行分析,找出问题的关键,得出完善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的对策。
关键词:网络言论自由;限制;保护;宪法
中图分类号:D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7)12 — 0184 — 03
在1994年我国正式接入互联网的大背景下,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给人们带来诸多便利,尤其是在言论表达方面更是开创了各种先河,例如网络论坛发言、即时通话、网络发表文章、网络时事评论、电子征求意见等。又因本身固有的特性,也带来了系列问题,如个人信息泄露、网络色情、网络犯罪等,这对传统意义上的公共秩序提出新的挑战。如何在保障公民网络言论自由的同时规制“过度自由”带来的法律风险?本文将从宪政视角出发,明确网络言论自由的宪政基础,结合实际分析问题,构建合理有效的体系来保护公民的网络言论自由。
一、网络言论自由的宪法理论基础
(一)网络言论自由的宪法依据
网络言论自由是以言论自由作为宪法依据,其法律地位与一般基本权利一样。言论自由是受国际人权条约和国内宪法保护的基本人权。《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1〕这一条文首次将言论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予以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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