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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省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纪实

2018-01-30仝如强

中国水土保持 2018年12期
关键词:水土保持吉林省文明

仝如强

(吉林省水土保持局,吉林 长春 130022)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万物之本,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和载体。改革开放以来,水土保持工作备受国家和领导重视。1982年,国务院颁布《水土保持工作条例》;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水土保持工作步入依法开展的轨道;199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印发,明确水土保持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2011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改革开放之初,李先念同志在全国农田基本建设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关于农田基本建设问题,就是充分发动群众,以改土治水为中心,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江泽民同志为全国第五次水土保持会议题词:保持水土,利在当代,功在千秋。习近平同志关于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讲话指出:长江、黄河都是中华民族的发源地和摇篮。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优先选项,实施好水土流失及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水土保持、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吉林省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1992年,《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经吉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2014年,新的《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经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后颁布实施。

吉林省地处我国东北黑土区中部,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工业基地,受特定自然条件和人类生产活动的影响,水土流失十分严重。改革开放以来,通过40年的不懈奋斗,吉林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一大批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治理区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为保护水土资源、抗御水旱灾害、持续推动“生态省”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然而,吉林省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依旧繁重,黑土地保护与生态屏障维护的形势日趋紧迫,城镇化建设、生产建设项目产生的人为水土流失问题日益突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吉林省水土流失防治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仍任重而道远。

1 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十八大以来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十八大确立了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四中全会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印发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以生态文明为标志的发展时代已经开启,水土保持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或缺。

1.1 水土流失是生态恶化的集中反映

水土流失是生态恶化的集中反映,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制约因素。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水土流失可导致土壤耕作层被侵蚀破坏,土地退化,耕地减少,人地矛盾突出,威胁国家粮食安全。二是水土流失可导致河流、渠道淤塞和水库淤积,降低水利工程效益,加剧洪涝灾害,威胁国家防洪安全。三是水土流失可导致水源涵养能力下降,加剧干旱缺水,影响水资源开发利用,威胁国家饮水安全。四是水土流失可导致水质污染,恶化生存环境,加重面源污染,影响生态平衡,威胁国家生态安全。五是水土流失制约山地和丘陵区的发展,加剧贫困,影响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1.2 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和载体

改革开放以来,水土保持工作切实贯彻生态发展理念,逐步完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重点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不断提升水土保持监测及信息化水平,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取得显著成效,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水土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自然生态存在和维系的根本,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载体。

2 吉林省水土保持组织机构不断加强

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省相继成立和恢复相关水土保持管理和科研机构,并不断加强,为做好全省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组织机构和人才队伍保障。

1979年,吉林省在水利局增设水土保持处;1981年,吉林省恢复水土保持委员会;1982年,吉林省撤销了水土保持委员会,其职能任务和日常工作由水利厅承担;1983年,吉林省决定在省、地(市)、州(县)建立水土保持工作站(总站);1983年,吉林省成立水土保持工作协调小组;2000年,吉林省水土保持工作总站加挂吉林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的牌子,相应增加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职能;2001年,吉林省水土保持工作总站被列为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2004年,吉林省水土保持工作总站更名为吉林省水土保持局。

1980年,吉林省下发了关于恢复吉林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的文件,并在辽源市建立了吉林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隶属省水利厅;2003年,吉林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更名为吉林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并整体迁至长春市。

吉林省逐步形成了管理和科研为一体的水土保持机构,全面负责水土流失防治;拟订全省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及水土保持科学研究等工作。

3 吉林省水土保持工作全面开展

3.1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快速推进

吉林省在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过程中,统筹水土流失治理、经济发展和扶贫攻坚,坚持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吉林省主动向水利部等有关部委汇报水土保持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将吉林省列入了全国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并大力开展了水土流失治理工作,重点实施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坡改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吉林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等一系列工程。以这些重点工程为示范,带动了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经过治理,项目区的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控制,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了改善,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得到了提高。

3.2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不断强化

吉林省水土保持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认真履行水土保持法赋予的职责,完善制度,提高能力,规范审批,强化执法,在监督管理工作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和突出的成效。一是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制定并出台了多个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014年3月1日,修订后的《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正式施行。目前,全省现行水土保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共80个,为落实水土保持法和防治水土流失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法规保障。二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能力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全省54个县(市、区)设有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共有专职人员672人。三是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得到有效规范。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把好事前审批关的同时,强化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罚,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四是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方便行政管理相对人,逐步简化审批环节和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现了审批时间大幅度缩减,审批信息全面公开。

3.3 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

吉林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管理信息系统不断完善,重点地区和项目的监测工作不断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制度建设不断迈进,监测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一是完成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一期、二期工程,共建成25个水土保持监测点。二是正式启动了监测网络运行维护项目,开展了25个水土保持监测点径流小区、控制站、风蚀场的基础设施、仪器维修更新工作,保障了各监测点的正常观测,并经过汇总和整编,获得了各监测点分年度监测成果报告、监测数据成果表,填补了吉林省水土保持监测成果整编的空白,为今后的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三是完成了吉林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专项普查。四是首个省级信息化项目立项研发,通过水土保持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数据资源建设、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土流失年度消长分析等建设内容,实现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为实现吉林省水土保持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力支撑。五是发布了2008—2012、2013—2014、2015—2016年《吉林省水土保持公报》。

4 吉林省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

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吉林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4.1 水土流失面积逐年减少,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吉林省水土流失治理措施保存面积达1.49万k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7.82%,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封禁、坡改梯、经济林、水保林、种草,修建截排水沟、蓄水池、谷坊、田间道路等。除传统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外,生态清洁小流域、坡耕地综合治理、侵蚀沟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的相继开展,全面提升了吉林省综合治理水平,质量高、效益好、示范作用强的精品工程也越来越多。

4.2 林草覆盖率逐步增加,生态环境明显趋好

坚持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多部门协调合作,通过大面积封育保护、造林种草、退耕还林还草、退化草场治理等植被建设与恢复措施,林草植被面积大幅增加,林草覆盖率达50.2%,生态环境明显趋好。

4.3 蓄水减沙与涵养水源能力日益增强

通过合理配置梯田、水保林、封育等水土保持措施,以及建设谷坊、蓄水池、塘坝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蓄水保土能力不断提高,土壤流失量明显减少,有效拦截了进入江河湖库的泥沙,延长了水库等水利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同时,通过开展天然林保护、草场建设、退耕还林还草、水源涵养林营造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水源地保护初显成效,水源涵养与水质维护能力日益增强。

4.4 治理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对脱贫致富、稳定粮食生产作用显著

通过综合治理,大量坡耕地被改造为梯田,荒山荒坡变为林地草地,并配套农田道路和水利设施,有效提高了土地生产力,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得以改善。同时,水土保持与特色产业发展紧密结合,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增加了农民收入。

5 新时代赋予吉林省水土保持工作新的使命

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保护优先、强化治理,推进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

5.1 吉林省水土流失现状

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吉林省水土流失面积4.82万k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5.76%;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2.25万km2,占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的46.68%。水土流失类型包括水力侵蚀和风力侵蚀,其中水力侵蚀面积3.47万km2,占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的71.99%,主要分布在中部漫川漫岗、中东部低山丘陵区;风力侵蚀面积1.35万km2,占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的28.01%,主要分布在西部风沙区;全省共有侵蚀沟6.29万条,总长度1.97万km,沟道总面积3.73万hm2,主要分布在漫川漫岗和低山丘陵区。当前吉林省已成为全国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水土流失面积大、分布广,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5.2 吉林省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形势

吉林省正处于新一轮振兴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新形势下,吉林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将面临诸多挑战,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态势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黑土地退化趋势明显,加强黑土地保护刻不容缓。黑土是世界上最珍贵的土壤资源,黑土地的形成是极其缓慢的。由于长期大规模、高强度的开垦,吉林省黑土地退化趋势明显,严重威胁粮食安全,制约农业的现代化与可持续发展。实施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加强黑土地保护已刻不容缓。二是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生态屏障维护仍需加强。由于经济长期粗放型高速增长,吉林省资源、环境约束日趋紧张,森林退化、黑土地退化、土地沙化和盐碱化、水资源短缺、环境污染、旱涝灾害频率增加等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近年来,吉林省围绕建设生态吉林、美丽吉林,大力开展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加强湿地、草原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实施黑土地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使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有了较大提升,但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东部长白山森林带和西部湿地草原带两大生态屏障的维护和建设力度仍需加强,生态文明制度仍要进一步探索健全。三是经济社会发展提速,基础建设规模加大,资源开发强度增加。随着当前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长吉图、哈长城市群、长春新区等战略规划逐步推进实施,吉林省经济社会势必迎来新一轮快速发展的时期,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和城镇化建设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给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同时,水、土地、能源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出了严峻挑战,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的约束日益增强,资源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仍将是水土保持监管的重点。四是人口增长缓慢,城镇化率提高,农业人口和劳动力减少。吉林省人口增长缓慢,老龄化趋势加重,年轻劳动力比例呈逐渐下降趋势。同时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业人口锐减,农民投工投劳参与水土保持的程度将有所降低,依靠国家补助和农民投劳的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管模式将会改变。五是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生态意识日益增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大幅提高,建设美丽吉林,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景,全社会的生态意识日益增强。总之,随着吉林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吉林省委、省政府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水土保持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等一系列新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与广大人民群众对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水土流失依然是吉林省当前面临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

5.3 吉林省水土保持工作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

近期目标任务: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基本实现预防保护,重点防治地区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进一步趋向好转。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 680 km2,水土流失面积和侵蚀强度有所下降,侵蚀沟发展趋势得到初步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林草植被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0.2亿t,输入江河湖库的泥沙有效减少。

远期目标任务:到2030年,建成与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实现全面预防保护,重点防治地区的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9 980 km2,中度及以上侵蚀面积大幅减少,风蚀面积有效削减,侵蚀沟发展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林草植被得到全面保护与恢复;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0.6亿t,输入江河湖库的泥沙明显减少。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生态文明,是建设美丽吉林的必由之路,水土保持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命与责任共存,吉林省水土保持工作继往开来,与青山和绿水一路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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