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病治疗中选用药物的几点体会
2018-01-29牛桂玲付梦飞
中国动物保健 2017年9期
牛桂玲+付梦飞
农业部令2013年第2号发布了《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兽用处方药是指凭兽医处方笺方可购买和使用的兽药”。动物诊疗机构按照《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条件要求,需“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还要有“手术台、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需“具有3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犬病的诊断与人类一样复杂,但它又不能像人一样不计成本和代价进行治疗,现将本人接诊中遇到的因滥用药物贻误病情的复诊病例进行总结,结合自己的一些认知介绍给大家,以供参考。
1退热药物
发热是动物免疫力比较强的一种表现,它可使单核一吞噬细胞系统功能、白细胞内酶活力和肝脏解毒功能增强,抑制细菌、病毒的生长繁殖,有利于疾病的恢复。在中度发热(高于平均体温2℃以下)可以暂时不用退热药,只有当高热(高于平均体温2~C以上)或持续高热时,才会使机体各个系统的新陈代谢产生严重障碍,使各组织器官受累,这时要用复方氨基比林皮下注射以缓解高热症状,消除高热引起的有害作用,同时做对因治疗,对于犬类最好不要使用安乃近和扑热息痛类,前者退热作用较强,但对胃肠道的毒副作用较大,后者因属于酚类药物,犬猫对其有特殊毒性反应。不管哪类退热药都需在体温转入正常时立即停用,长期反复使用会影响造血系统的功能,使白细胞减少,大剂量使用可引起发汗至虚脱而导致体温过低使病情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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