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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土地规模经营模式的效益对比及申义

2018-01-28冯亮

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18年11期
关键词:主体农业

冯亮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加快,河南省济源市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越来越大。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农业新型经营体系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济源市这一比重还会有所增加和调整。随之产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越来越多,但数量庞大,质量不一。这些主体经营的好坏、效益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土地流转的质量和发展趋势。

具有代表性的土地流转经营模式

大包直营型。以沁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新大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代表,流转土地面积较大,均在5000亩以上。这些主体采取集中经营、直接管理的模式,只在种植、浇水、收获等农忙时,临时雇用周边村群众,农闲时基本无雇工。

大包分营型。以丰园家庭农场、富富康新农业专业合作社为代表,流转土地面积较大。这些经营主体统一供应农资、统一提供机械、统一收获销售,采取划片经营模式,类似于“种植生产车间”,每片在200~300亩,各片在享受基本工资外,按超产量获得奖励。

大包分包型。以瑞丰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代表,将全村土地进行全部流转,统一规划,划定不同的种植区,做到“一方一品”。粮食种植以200~300亩、经济作物以30~50亩为一个经营单位,分包给有愿望、有技能、自愿接受合作社统一安排的农户,统一品种、统一服务、统一销售、自主生产。

小包直营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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