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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现状与建议

2018-01-28黄钰翔

时代金融 2018年27期
关键词:垃圾处理收费垃圾

黄钰翔

(即墨市实验高级中学,山东 青岛 266200)

一、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垃圾产生国,日益增长的城市生活垃圾总量给我们的城市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一)我国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困境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呈现巨大的快速增长态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为我国绝大部分城市面临的一个难题。据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2010年统计,我国年产生垃圾总量近10亿吨,其中生活垃圾总量近4亿吨。超过三分之一的城市的垃圾容量和处理能力已经饱和。垃圾围城、异地偷倒垃圾的新闻经常见诸报端。垃圾分类回收不力、废弃物的随意丢弃、缺乏制度管理及奖惩机制、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不足等是影响垃圾处理的重要因素。

(二)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管理现状

我国目前大部分城市的生活垃圾收集还处于混合收集状态。在各个居民区或公共场所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居民每天将生活中产生的垃圾通过塑料袋放入垃圾桶,环卫部门将垃圾清理装车送入垃圾中转站,再送入垃圾处理公司进行分拣、焚烧或掩埋。这种收集方式简便易行,对设施和管理要求较低,被大多数城市广泛采用。但这种垃圾分类方式的弊端也是明显的:里面富集了很多可回收垃圾以及不可分解垃圾,增加了后续垃圾处理难度和成本。尽管在垃圾收集过程中部分环卫工人甚至“拾荒大军”从中分离了部分具有经济价值的垃圾比如易拉罐、塑料、报纸等,但废电池、玻璃、生物垃圾等大量具有资源价值的垃圾不在废品回收之列。因此,不是真正的垃圾分类,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源化、减量化的目标。2000年,国家建设部将北京、上海等8个城市列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青岛、威海等城市也相继推行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探索分类垃圾推进办法、营造分类垃圾生活习惯,打造公众参与氛围,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由于缺乏宣传以及配套设施跟进不利、奖惩措施不明确等原因,削弱了垃圾分类效果。

(三)我国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法和局限

我国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填埋、焚烧、堆肥。

垃圾填埋曾经是我国生活垃圾的主要处理方式,但这种方式的主要缺点是需要占用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由于垃圾降解时间长,这些土地资源将无法在可预见将来被再次使用;同时,有可能造成地下水资源的二次污染;而且垃圾的增长量已经远远超过填埋场的设计建设能力。

焚烧处理虽然能解决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问题,但垃圾焚烧造成的二次污染问题不能得到很好控制,焚烧产生的致癌物质二噁英(Dioxin)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同时,焚烧厂的建设和运行费用昂贵,所产生的电能价值远远低于建设和运行费用,地方政府财政负担较大。垃圾中的含氯塑料的不完全燃烧,是空气中二噁英(Dioxin)的主要来源。我国目前大型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防控措施和技术还是有保障的。需要控制的一是小型垃圾焚烧厂的二次污染问题,二是从源头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加大塑料垃圾分类回收,减少焚烧垃圾中塑料垃圾的比例。

垃圾堆肥也是处理垃圾的一种有效方式,是利用微生物降解有机物从而转化为有用的肥料。既能处理垃圾,又可以再资源化。但我国目前生活垃圾分类不力,垃圾中常常存在粗大垃圾以及不可堆肥化物质,加大了堆肥的前期处理难度。同时,生活垃圾堆肥量巨大,养分含量低。长期使用垃圾堆肥肥料容易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限制了堆肥处理推广。

总之,我国目前生活垃圾处理手段多样化,政府也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取得了可观的成绩。但不可否认的是,垃圾分类收集不力是制约垃圾处理的重要因素。合理的垃圾处理原则是:首先尽可能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和垃圾的回收利用;其次对可降解物质进行堆肥处理;然后对可燃物进行焚烧处理;最后才是对不能处理垃圾进行填埋。

二、对促进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几点建议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解决生活垃圾问题的关键环节,是从源头控制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方式,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相关管理部门、广大居民的全员参与,从制度、宣传、公民意识、设施、管理手段、经济杠杆等多个方面齐抓共管,才能切实有效地从根本上解决生活垃圾问题。

(一)完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垃圾分类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需要制度上的推行与保障,合理制定奖惩制度,引导居民正确垃圾分类,调动居民积极性和参与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都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处理做出了指导性意见,但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缺乏明确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规定了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和运输方式以及对单位和个人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管理责任。但这些原则性规定由于没有具体的操作条例,不利于相关方面履行分类管理义务,缺乏制约及激励措施,影响了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与实施。因此,要求各个城市探讨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垃圾分类管理细则,为垃圾分类奠定制度上的基础。目前我国很多城市建立了垃圾收运处理收费制度,但多数采用定额收费,没有对垃圾分类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中山市采用水费和垃圾费挂钩的方式收缴垃圾费,降低了收费成本,但没有体现垃圾减量的激励措施。如能根据住户分类情况给予住户一定奖励,可用于抵消水电气费或兑换相应商品,以此来调动居民分类积极性,提高居民分类意识,可能效果会更加显著。

(二)利用经济杠杆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垃圾收费的目的是通过收费促进居民减少垃圾排放量,促进可回收垃圾的利用。因此,垃圾收费标准不宜简单的按户收取,而因体现收费与垃圾排放量的线性关系,体现“垃圾多收费多,垃圾少收费少的”经济原则。探讨利用经济杠杆调节垃圾费的征收。笔者建议吸取国外垃圾费征收方案,制定适合本城市的垃圾征收方案,比如“垃圾费随袋征收”方案。细则如下:每个家庭发放按月一定数量的可降解专用垃圾袋包括:一般垃圾、资源类垃圾、可回收垃圾,要求所有生活垃圾使用专用垃圾袋进行分类投放;对违反规定者按规定进行罚款等处罚;不足的垃圾袋可以购买,价格呈阶梯式上涨。从而真正实现“多污染多付费”的经济杠杆调节原则。日前,青岛市市北区推广的智慧回收站,也对垃圾分类做出了有益探索,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青岛市市北区在各个街道或小区建立智慧垃圾分类回收箱,居民可以把纸张、塑料瓶、电池等垃圾分类投入智慧回收箱,称重后根据可回收垃圾种类计算钱款并直接存入个人账户,账户资金可以到指定超市购物消费。

(三)开展垃圾收集分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意识

环保意识的培养是一个逐步养成的过程,需要长期持久的宣传和教育,垃圾分类意识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政府管理部门应该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明确相关制度建设,培养公民意识。将垃圾分类意识培养教育从娃娃抓起,从中小学教育抓起,从家庭教育抓起。让学生成为垃圾分类制度的参与者和种子,才能从根本上建立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打造我们碧海蓝天的远景蓝图。

三、结语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任务艰巨,城市管理部门需要从宣传、制度、奖惩机制等方面入手,建立合适的垃圾分类系统工程,为垃圾处理构建便捷条件,最终实现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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