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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应辰《文定集》程氏节录本三考

2018-01-28

图书馆研究与工作 2018年8期
关键词:程氏玉山刻本

(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湖北武汉 430062)

汪应辰(1118—1176年),初名洋,字圣锡,信州玉山(今属江西上饶市)人,南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年)进士第一。汪应辰初授镇东军签判,累官至吏部尚书,后因得罪宋高宗,遂自请外任,以端明殿学士知平江府。在平江任职期间,汪应辰又以米纲之事连遭贬秩,“力疾请祠,自是卧家不起矣”[1],宋孝宗淳熙三年(1176年)卒于家,谥“文定”,有《文定集》传世。

汪应辰《文定集》又名《汪文定公集》《汪文定集》《玉山集》《玉山文集》。关于此书的版本情况,祝尚书在《宋人别集叙录》一书已作了简要介绍[2]。此后,李冬燕在祝尚书的基础上,对汪氏文集的版本源流作了较为系统的考察[2]。尽管如此,汪应辰《文定集》仍有不少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如《文定集》的结集时间以及程氏节录本的名称、卷数和附录等问题。为此,本文拟对有关程氏节录本的若干问题逐一进行辨析。

1 《文定集》的结集时间及其版本

汪应辰的部分著述,宋人书目已有著录,如尤袤《遂初堂书目》著录了汪氏《汪端明内制》一书,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分别著录了汪氏《唐书列传辨证》二十卷、《玉山翰林词草》五卷、《玉山表奏》一卷,赵希弁《郡斋读书附志》则著录了汪氏《玉山先生表奏》六卷,但《文定集》不见于宋人书目和序跋,至明代《文渊阁书目》才著录汪应辰《文定集》,故李冬燕认为《文定集》五十卷本的结集时间应不早于元代中后期[3]。然笔者认为汪氏文集的结集时间可以作进一步界定。元初马端临所撰的《文献通考》分别著录了汪应辰《唐书列传辨证》二十卷、《玉山翰林词草》五卷、《玉山表奏》一卷,然《文定集》则未见著录。而元末脱脱等人所修的《宋史》,其《艺文志》也仅著录了汪氏《二经雅言》二卷、《唐书列传辨证》二十卷、《翰林词草》五卷,亦不见《文定集》。迟至明代正统年间,汪应辰《文定集》才首见于官修的《文渊阁书目》。从宋元明时期各家著录的汪应辰著述来看,笔者认为汪氏《文定集》的结集应在元末明初之际。

明代永乐年间,解缙等人编《永乐大典》,曾将汪氏部分著述录入《永乐大典》。正统年间,杨士奇等人奉敕编《文渊阁书目》,此书著录汪应辰《玉山文集》一部,共十三册,系全本[4]。弘治之时,程敏政于文渊阁发现汪应辰文集五十卷,遂将此书择要摘抄,编为十二卷,是为程氏节录本。那么,《文定集》在此之前是否有刊本流传呢?程敏政《题汪文定公集抄》云:“玉山《汪文定公集》五十卷,旧有刻本,今亡,而秘阁本独存。”[5]687-688据此可知,在弘治之前,汪氏文集已有五十卷的刻本,惜已亡佚,而程氏所谓的“秘阁本”即《文渊阁书目》著录的《玉山文集》。程敏政说《文定集》“旧有刻本,今亡”,那么文渊阁所藏的《文定集》应属抄本,这与程氏所说的“旧刻”显然是另一个版本。关于程氏节录本的名称,史籍鲜有记载,而今人论著也没有提及。据黄虞稷《千顷堂书目》记载,程氏节录本的名称为《汪文定公集抄》,而程敏政为节录本作跋时,题跋名为《题汪文定公集抄》,可证程氏节录本的名称确为《汪文定公集抄》。《汪文定公集抄》在程敏政生前并未刊刻,仅以抄本的形式流传。直到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程敏政乡人夏浚才将此书刊行于世,此为夏浚刻本,夏氏刻本为十三卷,与程氏节录本略有不同。万历年间,又有夏九州刻本,夏九州刻本是据夏浚刻本而重刊。

清修《四库全书》时,馆臣从《永乐大典》辑出《文定集》若干佚文,与夏氏刻本相校后,去其重复,勒为二十四卷,此即《四库全书》本。馆臣从《永乐大典》辑出的内容,有十分之四五不见于夏氏刻本,据清人陆心源说,馆臣辑出的内容“凡文四百五十六首,诗五十八首”[6]584。尽管如此,《文定集》仍然有不少佚文,如陆心源就发现《贺郡王冠礼表》《谢转官表》《贺左丞相启》《贺中书林侍郎启》《贺朱丞相帅绍兴启》五首佚文为《文定集》所遗漏,李冬燕在《汪应辰文集版本源流考》一文说:“光绪二十年(1894年)福建补刻《武英殿聚珍版书》,便将陆心源之辑佚作《拾遗》一卷附于《文定集》二十四卷之后。”[3]据此看来,李氏显然是将陆心源视为《拾遗》的辑佚者,实际却不然。这五首佚文虽为陆心源所发现,但真正的辑录者却是傅以礼。傅以礼《华延年室题跋》云:“归安陆存斋观察心源是集跋,据《五百家播芳大全集》又得遗文六首(应为五首之误——引者注),胪列篇目,见《仪顾堂集》。今检原书,具录全文,辑为《拾遗》附后。”[7]192可知傅以礼是在陆心源的提示下,将佚文辑为《文定集拾遗》一卷。傅以礼是闽刻本《武英殿聚珍版书》修补工程的主持者,刊板时曾将自己所辑的《文定集拾遗》附于《文定集》之后。

2 程氏节录本“二十卷”“二十一卷”两说辨误

关于程敏政节本的卷数,一般认为是十二卷,这在清代中期以前向无异词,惟清末陆心源、傅以礼、耿文光等人有不同说法。陆心源、傅以礼均认为程氏节录本为二十卷,而耿文光则认为是二十一卷,与传统说法皆大不相同。

程氏节录本二十卷之说最早由陆心源提出,陆氏《汪文定集跋》云:“汪应辰《玉山集》五十卷,见《宋史·艺文志》,明初已罕传本,宏治中,程敏政始从文渊阁所藏摘抄其要,编为二十卷。嘉靖间,其乡人夏浚刻行之,嗣后藏书家所著录皆二十卷本,盖原本之佚名久矣。乾隆中,馆臣始从《永乐大典》辑出,凡文四百五十六首,诗五十八首,厘为二十四卷,较程本几倍之。愚按:《播芳大全》卷一有《贺郡王冠礼表》一首,卷六《谢转官表》一首,卷八《贺左丞相启》一首,卷十《贺中书林侍郎启》一首,卷十六《贺朱丞相帅绍兴启》一首,皆今本所未收也。”[6]584

陆心源在《汪文定集跋》中两次提到程氏节录本为二十卷。不过,陆氏说“汪应辰《玉山集》五十卷,见《宋史·艺文志》”显然有误,《宋史·艺文志》并未著录所谓的《玉山集》,陆氏此误实际是沿袭自《四库全书总目》。

关于程氏节录本的卷数,傅以礼也认为是二十卷。傅以礼《文定集拾遗跋》云:“谨案:宋汪应辰《文定集》,《宋史·艺文志》暨本传均未载。明弘治间程敏政于文渊阁得五十卷本,删存二十卷,嘉靖中刊行。嗣后只选本流传,原本遂佚。此卷从《永乐大典》采出,共二十四卷……归安陆存斋观察心源是集跋,据《五百家播芳大全集》又得遗文六首(按:应为五首——引者注),胪列篇目,见《仪顾堂集》。今检原书,具录全文,辑为《拾遗》附后。”[7]192由此可见,傅以礼也明确将程氏节录本视为二十卷。

耿文光所载与陆心源、傅以礼不同,他认为程氏节录本为二十一卷,另有附录二卷。耿氏《万卷精华楼藏书记》云:“(《文定集》)一名《玉山集》,宋志五十卷,明初流传已罕。程敏政得内阁本,摘抄其要为二十一卷,夏浚刻之,附以遗事志传,凡二卷。”[8]

事实上,程敏政早已对节录本的卷数作了明确说明,程氏《题汪文定公集抄》云:“玉山《汪文定公集》五十卷,旧有刻本,今亡,而秘阁本独存,尝请阅之,力不足尽抄也,手摘抄为十二卷如右。”[5]687-688据此可知,程氏节录本实为十二卷,陆心源、傅以礼、耿文光等人均误。究其致误之由,陆心源大概是把“十二卷”误作“二十卷”,傅以礼作《文定集拾遗跋》时,特地提及陆心源所作的《汪文定集跋》,则傅氏“二十卷”之说应是沿袭自陆心源。而耿文光“二十一卷”之说显然也是“十二卷”之讹。

3 程氏节录本的附录问题

汪应辰《文定集》程敏政节录本为十二卷已无疑义,但问题在于节录本是否有附录?关于这一问题,祝尚书、李冬燕二人均未作论述。实际上,关于程氏节录本的附录问题,史籍已有不同说法。黄虞稷《千顷堂书目》著录了程敏政摘抄的《汪文定公集抄》,此书包括正文十二卷,附录一卷[9]。而清修《续文献通考》则云:“马《考》(即马端临《文献通考》)载应辰《玉山翰林词草》五卷,而《宋艺文志》(即《宋史·艺文志》)载其集五十卷,流传已罕。明弘治中,程敏政于内阁本摘抄其要,编为十二卷,又附遗事、志传等文二卷。今据《四库全书》著录较多十之四五。”[10]据此可知,《续文献通考》认为程氏节录本除正文十二卷外,还有附录二卷。《四库全书总目》所载又有不同,该书云:“《文定集》二十四卷,宋汪应辰撰,应辰字圣锡,信州玉山人……《宋史·艺文志》载其集五十卷,明初已罕流传。宏治中,程敏政于内阁得其本,以卷帙繁重,不能尽录,乃摘钞其要,编为廷试策一卷,奏议二卷,内制一卷,杂文八卷。嘉靖间,其乡人夏浚刻之,又附以遗事、志传等文凡二卷,今世所行皆从程本。”[11]《四库全书总目》将程氏节录本的篇目一一罗列,可谓言之凿凿。

事实上,以上记载均有问题。程敏政所作的《题汪文定公集抄》并未提及节录本有附录,夏浚《刻汪文定公集序》则说:“此宋玉山《汪文定公集》也,全集五十卷,今亡,兹刻仅十二卷,盖学士篁墩程公摘抄自阁本者云。乃冠以廷试策,附以遗事若传,总为十四卷。”①据此可知,程氏节录本惟有正文十二卷,附录乃夏浚所加。《四库全书总目》在罗列程氏节录本篇目时,认为程氏节录本包括“廷试策一卷,奏议二卷,内制一卷,杂文八卷”,而李冬燕也据这一记载,认为“(程敏政)以个人之力抄出十二卷,编为廷试策一卷,奏议二卷,内制一卷,杂文八卷”[3],两者均误。据夏浚《刻汪文定公集序》所言,程氏节录本原为十二卷,“廷试策”一卷是夏浚刊刻此书时所加,又以遗事、志传作为一卷附后,这就是夏氏所说的“总为十四卷”,可知“廷试策”一卷并非程氏节录本所原有。而《四库全书总目》又说“(夏浚)又附以遗事、志传等文凡二卷”,亦误。查明代嘉靖夏氏刻本《汪文定公集》,正文实为十三卷,附录仅为一卷。此外,李裕民《四库提要订误》云:“考嘉靖刻本正文十二卷,附录一卷。”[12]此说亦误。

除《续文献通考》《四库全书总目》外,《浙江采集遗书总录》也著录了一部《汪文定公集》抄本,系清修《四库全书》时浙江巡抚采集,据称是“学士篁墩程公摘抄自阁本者”[13],前引《四库全书总目》所提到的“程本”实际就是此本,但此书正文有十二卷,另有附录二卷,实际并非程氏节录本。又据《四库全书总目》所云,程敏政节录本“编为廷试策一卷,奏议二卷,内制一卷,杂文八卷”,“嘉靖间,其乡人夏浚刻之,又附以遗事、志传等文凡二卷,今世所行皆从程本”,可知《浙江采集遗书总录》著录之本实际是据夏氏刻本而抄写。

4 结语

通过上述考察,汪应辰《文定集》大致结集于元末明初之际,它的版本则可以分为4个系统:一是五十卷本,即程敏政所说的“秘阁本”;二是程敏政节录本,为十二卷;三是夏氏刻本,为十三卷;四是《四库全书》本,为二十四卷。其中五十卷本和程敏政节录本均已亡佚,实存夏氏刻本和《四库全书》本两个系统,现存《文定集》的各个版本基本是由这两个系统衍生而来。关于程氏节录本的卷数及附录问题,史籍说法不一。结合程敏政《题汪文定公集抄》和夏浚《刻汪文定公集序》的记载,可以确知程氏节录本为十二卷,且并无附录,清人所谓的“二十卷”“二十一卷”两说均误。

自夏氏刻本《文定集》行世后,程氏节录本已颇为罕见,而后世著录的所谓程氏节录本,实际大多为夏氏刻本。清末之时,程氏节录本似乎尚存,光绪十一年(1885年)六月,叶昌炽在京师购得一部《文定集》,叶氏日记云:“(六月)初四日,至琉璃厂,遍游书肆,架上寂寥,其直倍蓰,与庚辰入都远矣。惟购得宋《汪文定集》一部十二卷,明程篁墩节录本,初不欲取,因有明善堂藏书印,出自怡府(即怡亲王府——引者注),存之。”[14]叶氏明确说自己所购的《汪文定集》是“明程篁墩节录本”,且卷数也与程敏政节录本一致,据此来看,程氏节录本在清末之时仍然尚存。但民国年间,程氏节录本已不见于诸家藏书目录,亦未见公私藏书机构有收藏,则程氏节录本可能在清末或民国时期即已亡佚。

注释:

① 夏浚此序见于嘉靖刻本《汪文定公集》,后收入夏浚《月川类草》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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