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高师院校音乐教育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
——以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师范生(本科)培养为例

2018-01-25张竞文

北方音乐 2018年18期
关键词: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育工作者

张竞文

(首都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北京 100048)

自2001年,《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颁布以来,经过十年的探索与实践,课程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逐步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与时代精神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在实验稿的基础之上,2011年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修订版)》,在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为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审美情趣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基础音乐教育工作者的专业素质培养也引起了国家以及学者们的广泛关注。以高师院校为主的音乐教育人才培养就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作为国内具有代表性的高师音乐院校之一,自1964年3月建院至今,担负着为北京市乃至全国培养具有审美能力、创新精神以及实践能力的音乐教育工作者,也为社会培养出了一批在音乐与舞蹈表演、音乐创作与音乐科技等方面的人才。作为国家级音乐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21世纪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其教学理念与目标紧跟时代与国家需求,力求培养出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音乐教育人才。本文将从人才培养模式以及基于基础音乐教育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等方面阐述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在师范生人才培养中的探索与实践。

一、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思路

首都师范大学自2017年9月以来,教育发展目标为创建具有“双一流”水平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其人才培养目标以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以及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主。音乐学院秉承、围绕这一整体的教育理念,在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方面,也提出了具有时代创新精神的人才培养模式。

首先,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设有器乐、声乐、音乐教育、作曲指挥理论、音乐科技、舞蹈等多个系别,本院师范生培养将学院各系学科人才整合,加强学科之间的合作与融合,体现出师范生培养的全面性;其次,学院探索校内、校外“双导师”制度。所谓“校内导师”,指的是学院自身拥有的音乐学科以及音乐教育学科导师团队。而“校外导师”,指的是来自教学一线,具有丰富的课堂教学实践的基础音乐教育工作者;一方面,学生可以在校学习音乐专业技能、教育理论与方法,另一方面,通过校外导师,可以了解到当下最具实效性的课堂现状、教学手段与应对方法,做到学以致用。再其次,学院十分重视学生的实践能力,实施“双实践”教学制度。“双实践”即教学实践与舞台实践。所谓的教学实践是指让学生进入中小学课堂进行课堂教学实践,学院历年来为学生提供着优质的教育实习、见习基地,例如北京市35中、育英小学、海淀实验小学等优质实习基地。音乐教师的“田野”正是课堂,让学生深入课堂去进行“田野调查”,实习结束时及时总结与反思自身教学,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而所谓的舞台实践,是指进行专业艺术的“舞台实践”。学院为学生提供了各类专业艺术的舞台实践,如:入学音乐会、毕业音乐会,新年音乐会等,也注重与其他音乐院校以及国外音乐院校的舞台实践合作。学校也为学生提供形式丰富的舞台实践,在学校60周年校庆文艺晚会上,学院师生以民族管弦乐、声乐、室内乐、舞蹈等多种艺术形式呈现了一场文艺晚会。在由首都师范大学美育中心主办,音乐学院协办的第二届首都师范大学“美焕文心”艺术季中,由音乐学院师生及业内享有盛誉的著名艺术家共同为学校师生奉献了一场精彩的开幕式音乐舞蹈晚会。这些丰富的舞台实践活动,一方面促进了学生的艺术创作与舞台实践能力,另一方面也磨炼和提升了一名音乐教育工作者应具有的艺术素养和品格。

学院十分重视对外学术交流工作,与国内外众多知名院校建立起紧密的学术联系和互访关系,频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此外,学院定期举办各类比赛,如微课大赛,五项全能大赛、等一系列与音乐教学实践相关的比赛,并邀请一线教师以及音乐教育专家进行现场评比和点评。通过这些途径,激发学生乐于实践,主动创新与探究的兴趣。

二、基于基础音乐教育需求,培养具有审美能力、创新精神、以及音乐教学理论与实践能力兼备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培养目标,应与基础音乐教育所提出的要求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所对接,同时,也应适应时代发展对音乐教师所提出的新要求。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以为首都地区培养音乐教育人才为主,为首都一线及其他省市地区音乐教育岗位输送优秀的师资。与众多北京市中小学一线教师与教研员合作建立其艺术教育实践基地。

2018年6月6日,由北京市丰台分院承担的“十三五”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规划课题“艺术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丰台区子课题成果汇报研讨会在北京小学丰台万年花城分校召开。参会人员包括丰台区教委领导与分院领导、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领导及课题组专家团队、丰台区基础音乐教育工作者及首都师范大学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等300余人参与了此次研讨会。此次会议在丰台教委的大力支持下,丰台分院艺体教研室携手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借助国家课题组的优质专业资源,建立了北京小学万年花城“京韵之声”民族民间音乐工作坊、北京舞蹈学院附中丰台实验小学“创美”舞蹈工作坊、丰台二中附属实验小学“剧·三人”戏剧工作坊、丰台第一小学“粹耕苑”戏曲共四所实践基地校工作坊,形成了多校联合互动的艺术教育综合改革模式。并在此基础之上,完成了《丰台区艺术地方教材》,教材包括北京民族民间音乐文化、戏曲、舞蹈以及儿童音乐剧等课程内容。

基于教材内容,四所学校分别就各自学校专有特色展开了教学活动展示。此次“艺术教育综合改革”,其教师自身素质以及课程内容展示的丰富性与多样性,也反映了首都音乐人才培养的新方向与新要求。使得笔者对当下音乐教育人才培养,尤其是首都音乐教育人才培养产生了新的思考。

(一)培养具有审美能力的音乐教育人才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越发重视美育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国家美育工作的意见》,对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义务教育音乐新课程标准(修订稿)》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生培养目标提出来的新要求来看,都明确的体现出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教育理念。“应从多样化的文化语境出发,根据音乐艺术的表现特征,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的整体把握,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增进音乐素养”[1]。从而培养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审美贯穿于音乐教育的全过程当中。我们不仅要提升中小学生的审美能力,也应提升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审美能力。在此次艺术教育综合改革课程展示中,四所基地院校的教师都从不同方面体现了其音乐审美能力。例如在教学语言语态方面,语言得体简练,生动且富有童趣;在教学素材方面,选取经典且具有代表性的片段,如《老北京叫卖调》这堂展示课中,教师选取北京不同区域具有代表性的传统叫卖调,进行对比,引导学生发现其不同之处,并学习演唱。课堂教学语言、素材等选取也体现出一名教师的音乐审美能力与专业水准,对课堂质量也起着至关重要作用。所以,对于未来要从事音乐教师的学生来说,首先,自己要具备较高的音乐审美能力;其次,还须具备引领和提高其所教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的教学能力。

(二)培养创新型音乐教育人才

在此次课程展示中,北舞附小“创美”舞蹈工作坊展示的《舞动四季》,体现了对舞蹈创编课的探索。教师以春夏秋冬四个主题为创编素材,对应不同的主题,选取与之相对应的音乐,结合音乐进行舞蹈创编,引导学生通过音乐感知四季,并结合生活元素进行创作。此课程要求教师有着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与极为丰富的创造能力。在传统的音乐课堂教学中,也有着类似于发挥舞蹈律动性特征的音乐教学法,如达尔克罗兹教学法中的体态律动等,但无疑,舞蹈课堂更加淋漓尽致的体现音乐的律动性。重要的是,此次展示也对音乐教育人才的培养有了新的启示与要求。在培养其音乐素养与教学素养的同时,也应注重其舞蹈能力的培养,使之有一定的舞蹈基础与创编能力,以适应基础音乐教育课程发展与当下社会的需求。此次课程展示以北京市丰台区地方音乐特色为主,我国地域辽阔,各民族各地区有着其独特的音乐文化,也提示着教育工作者在音乐课程标准的大背景下,弘扬和发展地方民族特色。所以,音乐教师在进行教学研讨与教学活动时也应注重多元音乐文化的运用,注重各民族、各地域的民族民间音乐,以此为基础进行教学活动的创编,掌握学科创新方法,追求创新成果。

一名优秀的音乐教育人才,“应具备适应基础音乐教育需要的综合专业知识结构和实用的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教学实践能力和音乐活动的组织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熟悉国内外音乐教学体系的先进理念,了解基础音乐教育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在教学中把音乐的基础知识、音乐创作与历史背景、音乐与相关文化准确地传达给学生”[2]基于此,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在师范生人才培养过程中提出进行分层、分类培养的模式,目的是使得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学生能够获得与之实际能力与潜力相对应的音乐教育。学院为不同专业主修的师范生开设与其专业相符合的音乐表演与实践课程,开设与音乐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相关的一系列课程。力求实现音乐教育人才培养个性与共性的统一发展。同时,在各类课程教学的全过程中始终将创新教学模式贯穿其中。如在器乐、声乐教学当中,鼓励学生在演奏技法以及乐曲处理方面有所创新;在音乐理论研究当中,提倡研究方法、研究领域、以及研究视角的创新;在音乐教育人才培养中,鼓励教学方法以及教学内容的创新等等。培养创新型的音乐教育人才是我们始终追求的目标,要使创新成为每一位受教育者的人生追求和生活方式。

(三)培养具有“双实践”能力与理论研究基础的音乐教育人才

实践是领会音乐艺术的重要途径之一。音乐是一门声音的艺术,听觉艺术,所以,“聆听”就成为感受音乐、研究音乐、实践音乐以及实施音乐教育的主要途径,它在实践的过程中得以呈现。我们培养的音乐教育人才,同样需要具有“双实践”能力,即上文所提到的舞台实践能力与教学实践能力。学生通过舞台得以展现其音乐技能及素养,而在教学实践中,学生一方面可将舞台实践能力转化在课堂当中,另一方面,使得在校所学习的教学理论与方法得以运用到具体的课堂实践当中,及时总结出与之教学实践相符合且具有个人特色的教学方法。在此次教学课程展示中,丰台二中附属实验小学四年级“天鹅班”全体师生共同演绎的音乐剧《苏赫与白马》,感人至深,也向我们展示了音乐教学的“双实践”性。此剧由“天鹅班”教师在原剧本的基础之上进行改编,更符合儿童生理与心理特点。通过音乐剧表演的形式引导学生进行音乐实践,并传达出追求自由与向往和谐的生活态度。这种教学形式即是教师音乐教学“双实践”与创造力的体现,同时也使得学生亲身参与到音乐实践当中,通过音乐,感受剧本所表达的人物情感,以美育人,提升其音乐实践能力。一名优秀的音乐教育人才,不仅需要较强的音乐教学实践能力,同时也需具备教学理论研究能力,基于此,学院为师范生开设了音乐学理论、音乐教育概论、音乐教育研究方法等一系类研究方法课程。并定期举办学术实践活动,例如学术报告、研讨会等,为其在今后的教学研讨工作中打下理论基础。

综上所述,新时代为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师资培养为主的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人才,是应注重全面发展,要同专业音乐表演类人才一样有着突出的特长,面对音乐教育人才培养的“师范性”与“专业性”,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为学生提供“双重”培养模式的同时,提出培养具有复合型、应用型的人才为主的培养方案。一方面,针对不同主修方向的师范生,根据各自专业性质与特征,分别组织开设与其专业相对应的实践活动,提升师范生的专业实践能力与水平;另一方面,使学生一开始便明确自身的身份与定位,明确音乐教育学科的身份与定位,明晰音乐教育理念、培养方向与目标,为指导音乐教育实践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蔡梦教授在其《普通高校专业音乐学科发展相关思考》一文章中谈到,“普通高校专业音乐教育”所致力的人才培养结构体系必须同时并重地关注两个方面,一是隶属不同学科的各门课程应按自身专业发展轨道独立运行;然后,不同学科、课程、内容还应紧密围绕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进行具有相当完善度的交叉共生,开辟一条以教育和人才培养为重心的“学科专业融合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成长起来的人——也就是需要培养的学生,必然是具备高规格“一专多能”素质的优质教师。”[3]与此同时,高师音乐教育人才培养须同国家培养人才的方向达成一致,与基础音乐教育的实际需求紧密结合,培养具有审美能力、创新精神、以及音乐教学理论与实践能力兼备的音乐教育工作者。高师音乐教育工作者也应引导准音乐教育工作者明确音乐教育专业的性质与理念,明确今后从事工作的社会身份与责任,从而为国家音乐教育事业以及社会美育发展等做出贡献。

猜你喜欢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育工作者
教育“内卷”如何破解?——教育工作者谈立德树人
对新时代教育工作者师德师风建设的探究
首都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浙江音乐学院举办2021新年音乐会
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A Foregrounding Analysis of E. E. Cumming’s “Buffalo Bill’s”
星海音乐学院第八届“音乐家·音乐季”
我们真的懂孩子吗?——一个教育工作者谈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
德国早期儿童教育工作者严重短缺
临轩听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