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白牌”
2018-01-24阿风
安徽史学 2018年4期
阿 风
(中国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北京 100732)
明代的很多史料中,经常提到“白牌”。例如,明代文学家李梦阳(1473—1530年)有《盐井行》诗,描述了盐户、灶丁生活之不易:“山头井干生棘蒿,山下井塌不可熬。官司白牌促上庾,富家典牛贫典女。”*李梦阳:《空同先生集》卷20《诗·盐井行》,台湾伟文图书出版社1977年版,第496页。山上的盐井已干涸,山下的盐井已塌陷,但官司仍然“白牌”催纳盐税。明代思想家王廷相(1474—1544年)《浚川公移集》记载了“盗送官物”一案,提到了察院“白牌”:
一为盗送官物事。据西安府经历司呈送犯人李翠等到院。据此,先据本府泾阳县范村里民苗节,赴院禀告前事,已行白牌拿解去后,今据解到审据犯人李翠供年云云等因,具供得此,覆审相同。*王廷相:《浚川公移集》卷1《案验录》,王孝鱼点校:《王廷相集》第4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 第1122页。
正德八年(1513年),王廷相巡按陕西*《明武宗实录》卷97,正德八年二月癸丑。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刊本,第2010页。,泾阳县民苗节赴巡按察院告状,察院发“白牌”给西安府,要求拿解犯人李翠。西安府经历司奉察院“白牌”,呈解犯人李翠到察院。这里的“白牌”成为拘提犯人的凭证。
崇祯三年(1630年)四月,户部尚书毕自严就蓟镇官兵“请讨行粮盐菜事”,在“蓟镇兵丁行月兼支疏”中,引述了时任蓟辽总督张凤翼“为奸书骗索常规、激军聚讨事”揭帖:
本月十一日卯时,职方料理文书,忽传抚院募兵都司路腾龙禀见,职命之入。本官云:“新兵粮饷不接,皆欲散去。”又云:“见今群聚于饷司之门。……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