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古遗址公园规划设计原则与理念的探讨
2018-01-23汤倩颖
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 2018年6期
汤倩颖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北京 100029)
考古遗址公园是我国近些年来在大遗址保护领域的重要实践。自2009年12月国家文物局印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以来,中国重要大遗址保护与展示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截至目前,已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3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重要大遗址被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67处重要大遗址被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①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和立项名单的通知(文物保[2010]35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和立项名单的通知(文物保发[2013]19号);2017年月在现场工作会上公布第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和立项名单。。文物工作者在探索重要大遗址保护利用同时,关于考古遗址公园的理论研究也在不断争议中加以完善。2000年“遗址公园”概念进入遗产保护领域以后,遗址公园开始引起学术界关注,此时的“遗址公园”的概念还较为笼统和宽泛,基本涉及遗址的公园均被纳入范围内进行研究[1]。此后数年,国内一些文物保护的专家在学术研究的过程中也对“考古遗址公园”的概念有所解释。单霁翔把大型考古遗址公园定义为:“以重大遗址为依托,在做好遗址保护和管理工作,并确保大遗址安全的基础上,科学展示遗址原貌,及其历史文化内涵的公益性展示园区”[2]。杜金鹏认为:“考古遗址公园是指古代遗址保护和展示专门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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