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榆林实践
2018-01-23师高康赵博雄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8年7期
■ 文 / 余 葵 师高康 赵博雄 谢 希
谈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少人认为这是经济发达地区的“专利”,也往往联想到先行一步的“珠三角”“长三角”沿海地区及京津冀等大中城市城乡结合部的城中村、城郊村、经济发达村。其实不然,在西部一些欠发达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也正呈星火燎原之势蓬勃兴起。不久前,调研组赴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横山区、靖边县,实地走访了多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详细了解当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通过与赵家茆村、马季沟村、高圪垯村的村干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座谈交流,调研组成员感觉到西部地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需求、有意愿、有动力,取得了良好效果,积累了不少经验。
一、西部地区产权改革——着重打好“土地牌”
(一)主要做法
榆阳区赵家茆村地处丘陵沟壑区,有4个村民小组、243户、630人,耕地5300亩,人均8.4亩。看似人均土地较多,但种植玉米、小杂粮、马铃薯等传统作物效益低下。更重要的是,当地土地细碎化现象非常严重,全村3/4的青壮年外出务工,耕地撂荒现象十分突出。2013年,村里争取到京津风沙源二期治理移民搬迁项目,通过土地整理解决细碎化问题,推进以土地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合原有村级公司、专业合作社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2014年,赵家峁村被确定为陕西省首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平整后的土地上统一规划,发展果蔬、葡萄、山地苹果等设施农业,建设标准养殖小区和葡萄酒加工基地,成立乡村旅游公司发展第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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