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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观暨浙江个案分析

2018-01-22王桂芬

西部学刊 2018年11期
关键词:浙江习近平

王桂芬

摘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观与马克思主义乡村观一脉相承,涵盖了我国“三农问题”的各个阶段、任务、路径、方法等方面,是统筹推进社会主义文明乡村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习近平主政浙江期间,遵循因地制宜、统筹谋划、科学推进和融合发展、和谐共生的原则,以农民根本利益为中心,强调乡村本位,尊重和维护农民的主体作用,并高度重视在重构乡村新型共同体与农民精神家园过程中对乡村文化基因的传承,探索走城乡融合、二元共生共荣的中国特色国家治理之路,淬炼出了经得起检验的乡村振兴思想。

关键词:习近平;乡村观;浙江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18)11-0030-04

自20世纪以来,作为传统农业社会的中国已发生过两次农村社会转型。第一次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改革,使农民“耕者有其田”,解放了被束缚已久的农村生产力;第二次是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三农”再次焕发勃勃生机,并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确立。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社会持续一百多年的现代化进程在农村遭遇前所未有的困局,即广大中西部地区城乡差距不断扩大。欧美国家的历史也表明,一个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往往伴生乡村的凋零。新乡土中国呼唤新治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观是农业、农村、农民“三位一体”的重大理论创新,体现了他对我国乡村治理的根本、大局、长远考量,是统筹推进社会主义文明乡村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主政期间,致力于探索“三农问题”的中国特色突围之路,不仅直接推动了全省的城镇化发展,也淬炼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乡村振兴思想。系统解读习近平同志对乡村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总结美丽乡村建设先行地浙江2003年以来的探索实践,对更好地实施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取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胜利具有至关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观的方法论原则

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方法和手段的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观内容丰富,涵盖了我国“三农问题”的各个阶段、任务、路径、方法等方面,且所有论述都建立在他深入各地乡村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的基础上。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观中可以看到,他眼中的乡村振兴之关键并非是让乡村类似于城市,而是承认并尊重乡村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主体地位,促进乡村与城市这两种经济社会空间的平等发展,并引导全社会的生存发展理念向“二元共生”和可持续方向发展转化。习近平新时代乡村治理的方法论原则着重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因地制宜,统筹谋划,科学推进

习近平曾指出:“统筹兼顾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科学方法论。它的哲学内涵就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统筹谋划本质上意味着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种资源在地域空间的合理分配,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成败在于各项方针政策能否促进全国范围的人、地高效结合,并在此基础上有效配置资源、综合治理环境。习近平同志到浙江履新之际,恰逢浙江进入地区差距扩大、经济结构转型、增长方式转变、社会矛盾交织的改革深水区。习近平认为“浙江已全面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2003年4月15日习近平在杭州市余杭区“三农”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提出“八八战略”,要求加快城乡一体化,并将欠发达地区作为浙江经济新的增长点,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观中统筹城乡发展战略思想的率先实践。2004年夏天,浙江开始大力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从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到基层协商民主、乡风文明等各方面进行全面布局,全省各县(市)几乎以凤凰涅槃的决心开启经济结构和增长方式的加速转型。2005年8月,习近平提出“两山理念”,引导浙江打出城乡一体化升级版组合拳,为浙江架构起从激活乡村内生动力,到建立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制的整体框架。习近平之所以如此高度重视乡村环境综合治理,是因为乡村对整个社会具有资源供给、生态环境调节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之秉承三大重要作用。他之所以在世纪之交就开始如此强调美丽乡村建设,是因为他已经意识到,我国改革开放出现土地利用变化、环境污染、过度开发等问题的背后,是社会转型中可持续的社会生态系统受到破坏。在新时代乡村振兴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有节制地利用乡村环境,还需要持续地对整个中華民族的生存环境进行科学管理,进而才能获取新乡土中国对我们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积极回馈。2018年“两会”期间,习近平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推动乡村振兴健康有序进行,规划先行、精准施策、分类推进,科学把握各地差异和特点。”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观方法论的完整表述。

(二)融合发展,和谐共生

这一方法论原则首先表现在对于城市与乡村的关系,习近平要求从根本上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彻底解决长期以来重城市、轻农村的问题,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生态保护、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对乡村价值、农民国民待遇进行重新定位,强调现代化进程中城市和乡村两大板块共生共荣。可以说,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思想的当代发展和实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无疑一直处于城市化快速推进过程中的从属地位。当城市社会物质财富储备达到一定水准,产能与生存便利度均趋向饱和的时候,城市的发展进入“瓶颈”,我们就不得不重新思考怎样以一种符合中华民族传统特色的、适度舒适的生存方式实现现代化强国梦。2006年3月23日,习近平在浙江省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学习会上讲话强调:“要致力于突破城乡二元结构,深化征地、户籍、就业、社保等城乡配套改革,消除影响‘三农发展的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给农民平等的发展机会。”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测算,截至2017年,浙江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获全国各省区“33连冠”,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各省区最小,率先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农村全面小康实现水平已超过97%,居全国各省市区第一。

其次是产业融合。一直以来,有过七年农村生活经历的习近平对农村产业结构拥有理性、全面、深刻的认识。2005年1月,习近平在浙江省全省农业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深入推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使得浙江这十多年来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产品加工业平稳增长,每个县都有自己的深加工品牌农产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蓬勃发展,全省2017年全年乡村旅游人数达到3.4亿人次,营业总收入353.8亿元,增长20.5%;农村电子商务运营主体至2017年约20万个,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500亿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继续缩小为2.054:1。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占据半壁江山,人均工资性收入15457元,增长8.8%;人均经营净收入6112元,增长8.7%;人均财产净收入718元,增长8.5%;人均转移净收入2669元,增长12.2%。可以说,在浙江农村,三产融合渐入佳境,农民的收入不再单纯依靠单一的农业生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观不仅有效激活了浙江农村的内在动力,也增强了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推动了浙江农民持续增收。十九大召开之际,浙江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得以成为全国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被写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

最后是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法治是保障,德治是引领,自治是根本。十多年前,习近平提出法治与德治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认为相比于传统的“礼治治村”,“法治治村”更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早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浙江诸暨市枫桥群众开创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至今仍是乡村治理的一面旗帜。习近平担任浙江省委书记后,进一步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丰富其内涵、拓展其外延,并将“枫桥经验”作为当时平安浙江建设的最佳范本。2004年,习近平着手建立农村指导员制度,浙江省武义县后陈村建立了全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经过不断深化、总结、提炼成“后陈经验”,2010年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版,成为新时代乡村基层善治样板。经过习近平在任期间的持续推动和努力,浙江农村基层治理已构建起集“村事大家管”的自治模式、“以文养德”的德治模式、以“大调解”为抓手的法治模式为一体的新时代乡村治理框架,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观以农民根本利益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以农民根本利益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观的行动准则。进入21世纪后,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速度的加快,许多人把解决“三农问题”的希望寄托于城镇化的末端城市化,即农民进城,使得农村在失去活力的同时,也在失去希望和信心。习近平主政浙江后,坚持顺应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向往,把实现农民幸福作为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归宿,着眼不断缩小城乡差距,使农民在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增加获得感,形成了美丽乡村建设的全新思维。美丽乡村建设是习近平对农村实现全面小康的具象化表达,也是他乡村观的高度凝练,成为党和政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展农村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指南。

(一)以农民利益为中心首先体现为习近平的乡村本位思想

习近平曾对杭州余杭区干部指出:“农业兴才能百业兴、农民富才能全省富、农村稳才能全局稳。”从根本上指出了乡村振兴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功能和作用是城市无法替代的。他的博士论文《中国农村市场化研究》是他早期乡村观的综述。在文中,他结合中国实际,提出对农村应给予更多税收减免及金融扶持,对农民合法权益应给予更多的立法保护,从而提高农村内在的经济活力;以农业产业化、市场化来改造传统农业。在习近平的推动下,浙江农村开启了从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的跨越,不断创新激活乡村内生力的机制。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乡村,习近平又提出中国的城镇化应有别于西方国家,那就是要让城镇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从而划定了城镇化的底线是让城市融于乡村,让乡村保留住传统人文美、原始风貌美。2003年,对浙江“万村整治、千村示范”工程,习近平强调:“要正确处理保护历史文化与村庄建设的关系,对有价值的古村落、古民居和山水风光进行保护、整治和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浙江的一大批古村落因此而走上了一条与现代文明相伴而行的保护性开发之路,为全国古村落保护提供了示范。习近平在长期的农村工作中所形成的乡村本位思想逐渐成熟和完善,最终成为了我国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思想,使乡村振兴在现代化强国建设之路上承载起越来越多的战略意义。

(二)习近平乡村观以农民利益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体现为尊重和维护农民的主体作用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以及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农民阶级一直都是历史的主体和革命的主力军。改革开放初期,正是农民发挥主体作用,首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兴办乡镇企业,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变革。习近平履新浙江后,从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律角度全面认识和深化农民主体作用,不断激发乡村基层群众主体责任感、集体归属感,竭力构建高效率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暨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农民、农户通过合作组织形式得以利用和控制农业产业组织,真正使农民成为农村市场化中的首要主体力量和农业产业化中的首要获益力量,并且把资本化、市场化的农村生产要素获益权还给农民。同时,充分发挥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对“三农”的带动作用和“三农”对“三化”的促进作用,让农民主动参与“三化”进程,成为“三化”的重要推动力量及其成果的共享者。2005年,习近平率领浙江干部对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即农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流转机制、集体林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等制度进行改革,搭建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平台,激发起大量农民中的能人投资和参与的欲望,产生了一大批农民创业者,带动广大农民增收致富,推动了浙江农村和农业全面走上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也使我国乡村振兴的实践得到重大拓展、提升和创新。

习近平经常强调要充分尊重农民,注意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农民是乡村的主人,乡村是农民的家园,这个家园怎么建设,广大农民最有发言权,也最有改革的激情。事实证明,在浙江后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升级版暨美丽乡村建设中,农民既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主力军,又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最大受益者。至2017年底,浙江农村、农业面源污染状况明显改善,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本性改变。全省2.7万多个村实现村庄整治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保留村覆盖率100%、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有效處理基本覆盖,无论是生态环境还是人居环境都得到极大提升,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得到了巨大实惠,浙江也率先在全国实现生态保护系统化、环境治理全域化、村容村貌品质化、城乡区域一体化,构建起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然人文相映的美丽乡村新格局。

(三)习近平乡村观以农民利益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体现在他高度重视在重构乡村新型共同体与农民精神家园过程中对乡村文化基因的传承

文化是一个人类种群赖以生存、繁衍、壮大的根基和血脉,乡村振兴首先是文化振兴,尊礼敬贤的文明乡风、耕读传家的良好家风、厚德重义的淳朴民风是我国农耕文化历史上优秀的基因。如何把这些优秀农耕文化基因注入到美丽乡村建设中、使乡村文脉不中断、让每个国人都能记得住乡愁,是习近平一直在思考和探索的。2003年,浙江启动“万村整治、千村示范”工程,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全省工作会议中强调:“要正确处理保护历史文化与村庄建设的关系,对有价值的古村落、古民居和山水风光要进行保护、整治和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切实保护好名人故居、古代建筑和历史文化遗迹,做到传承历史文化与融入现代文明的有机统一。”古村落是中华民族乡村文明史的载体,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发祥地。留住古村落,也就是留住我们中华民族的乡愁,留住中华民族的历史,留住中华文明的根基,留住农耕文化的精髓。从2003年开始,浙江的“万村整治、千村示范”工程一年年持续进行,名称不变,主题不变,内涵却不断提升,乡村文化基因的传承也从古村落保护延伸到培育优良乡风、文明家风、乡贤文化上。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观为我们指明了乡村振兴的另一个目标,即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坚持用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滋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富有乡土气息和中国传统文化精髓的精神文化供给作为乡风文明的重要支撑,从而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2003年以来,浙江探索以村庄为切入点,以县域为单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以充满地域特色的乡风、家风、乡贤文化为支撑,以丰富多彩的农村群众文化场所和活动为吸引的社会主义乡村文明建设。倡导家家户户有家训,至2016年底,全省已有700余万户家庭参与立规立训;行政村村村(社区)有村规民约;成立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等各种民间组织,发动农民评议、发现身边的不文明现象和文明现象;鼓励农民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并从政府层面给予民间的道德风范物质奖励和金融激励,如“好家风信用贷款”。与此同时,大力发掘每个行政村的传统特色,从耕读文化、民族风情、地域特色等方面打造村庄文化,呈现出如德清县的“德文化”、嘉善县的“善文化”、长兴县的“和文化”、义乌市的“信义文化”等等一大批县域道德品牌,使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浙江农村落地生根,为社会主义文明乡村的建设注入了文化基因和活力,守护我们的乡土文明家园。

当前,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乡村振兴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最优路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观是我国乡村振兴的指导思想,是与马克思主义乡村观一脉相承的最新中国化理论成果。它告诉我们,我国社会主义文明乡村的建设既不能照搬照抄西方式城市代替乡村的模式,也不能像以往一样,城市乡村二元对立;更不能让乡村为城市的发展不断地做出牺牲,而是要根据我国国情,走城乡融合、二元共生共荣的中国特色国家治理之路。

(责任编辑:李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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