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合同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2018-01-22林文宏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8年12期
林文宏
(257200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山东 东营)
当前,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在进行市场活动的过程中,都已经有了签订合同的意识,也都将此作为保障自己正当利益的方式。但是,因为种种因素,很多市场主体在合同管理方面并不能做到万无一失,常常会由于对合同管理中的风险认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充分等因素,而导致一些合作问题,不仅使自己的正当利益受到了影响,严重的话还会扰乱市场秩序。因此,必须要认识到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成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
一、合同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合同主体风险
关于企业主体资格,我国现行法律对这方面的要求还是比较简单的,一般而言,只要合同主体具有正式的营业执照就可以具备合同主体资格。但是一些特殊行业如制药行业、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等,则要求不仅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还要求有相关的批准或者资质证明,并且该类企业只能够在要求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如果合同签订主体的资格不合格,那么所签的合同也将没有法律效力,可能会给合同签订方造成正当利益损失。
(二)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
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合同签订行为,我国法律都明确了相应的程序,如果没有按照相关程序签订的合同,则不具有法律效力,比如中外合资企业如果要签订合同,必须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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