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从业者劳动权益保障初探
2018-01-22赵子琦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8年12期
赵子琦
(250358 山东师范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 山东 济南)
近年来,我国新闻媒体呈现出高速扩张、快速发展的态势,但由于不规范用工行为,从业人员的劳动权利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也导致这一领域劳动纠纷频发,影响了从业人员积极性的发挥和行业的健康发展。本文旨在通过对新闻媒体行业从业人员劳动保障的现状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建设性的对策建议。
一、新闻媒体从业者劳动权益保障的现状及问题
新闻传媒行业从业者属于我国《劳动法》当中“劳动者”的范畴,享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一系列劳动权益:平等就业权、职业选择权、获得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卫生安全卫生保护权、社会保障和福利权等等,在新闻传媒业改革转型的大背景下,这一群体的劳动权益保护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
(一)新闻媒体从业者劳动权益保障的基本状况
1.从业人数增长快
近年来,我国新闻媒体从业人数不断增长,据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2014年发布的《中国新闻事业发展报告》统计:中国大陆新闻单位的采编、广告、发行、经营、新媒体及行政服务等人员总数约有100万名,其中报纸出版单位26.31万人,期刊出版单位约10.91万余人,广电及其他新闻单位从业人员60余万人。随着新媒体的兴起,我国媒体从业人员还在不断扩张,据估算,目前从事网络新闻工作的人数近300万,远超传统媒体的新闻从业人数。在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他们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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